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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25号 】 第一条 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污染的防治】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畜禽养殖污—染是指在畜》禽养:殖过程中排放的废】渣、:污水、恶臭以及丢弃!的畜禽?尸体等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和》破坏 ? 第四条》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行?综合利用《优先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原则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定、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对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奖励 第六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畜:禽养殖业发》展,及污染防治规划【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促进畜禽】养殖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专项政策及工作】。方案鼓励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和】畜禽养殖《户进行污《染治理促进》畜禽:养殖业?结,构调整和污染综合整!治 区》、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建立:集约:化畜禽?养殖区引导畜禽养】殖户向集《约化:畜禽养?殖区集中《实施清洁生产—。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相关分工—做,好本辖区内》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第七【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对: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萧山区、余杭区!、各县(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市】、区、县(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合理规划本—辖区内畜禽养殖业的!产业布局并会同【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控制本【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 】发展改革、规—。划、财政、》卫生、林水》、国土资源、工商】、城管、城管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第八条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区域?环境容量及合—理调整、优化畜禽】养殖业结构、—布局和规模》的需要划定禁养区】、限养区 》 市区《范围:内禁养?区,、,限养区的划定和【调整由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农业、规!划,、国土资《源、林水《、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提出》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 县(市)辖区内!禁养区、限》养区的划定和调整由!县(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农业】。、规划?、国土资源、林【业、:水,利,、,。。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方案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九条 下列区【域应当划定为禁【养,区 (一—。),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二)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三》)市区范《围内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区; 】(四)各县(市)人!民政府划《定的禁止《饲养畜禽的区—域;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 第:十条 下《列区域应当划—定为限?养区 ? (一)》市区绕?。城公路?外沿5?00米?以,内的区域《;, (二)国道】。、省道两侧各50】。0米以内的区域【;, (三)—集镇规划区; 】 (四)禁养区以】外根据城镇发展【规划: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需要!应当限制畜禽养殖】的其他区域 — 第十《一条 禁养区内禁】止一切畜《禽养殖 限养区!内,禁止新建、》扩建集约化畜—禽养殖场《本,办法实施前限养区】内已有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应当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控制畜】禽养:殖规:模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第—十二条? 在禁养区》、限养区外新建、】。改建、迁建和扩建集!约化畜?禽养殖场《或,者在限养区内—改建、迁建集约化】畜禽养殖《场的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按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集约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复意—见应当规定畜—禽废渣和《。污水的综合利用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总量 】第十三条 集约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不得投入生产】 畜禽废渣和污!水的综合利用措施应!当在集约化畜禽养】殖场投产《。的同时予以落—。实 第十四条 !集约化?畜,。禽养殖场排放污【染物应当依法取得】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并按照污》染物:排放许可的管理要】求排放各类》污染物 —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应当按规定—缴纳排?污费排放的》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向环境中排【放经污染治理—后的污水的》只能设置一个污水排!污口污?水排:污口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技术规范【 ?第十五条《 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和畜:禽养殖户应》当保持环境整洁设】。置畜禽废渣的储存设!施和场所采取—硬化储存场所地面】等措施防止恶—臭和畜禽《废渣渗漏、散落、】溢流、雨水淋失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应当!采取清污分流和粪尿!的干湿分离》等措施实《施清:洁养殖 第十六!条 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和畜禽养—殖户:对畜禽养殖》中产生?的畜禽尸体应当按】有,关规定作无害—化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对随:意丢弃畜禽尸体【的农:业、城管执》法、环境保护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和【畜禽养殖户对畜【禽废渣?应当:采取还田、生产沼气!、制造有机》肥料、制造再—生饲料等方法进【行综合利用 】。用于直?接还田?利用的畜《禽粪便应当经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无—害化标准《 第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运输畜禽废渣必【须采取防渗漏、防流!失、防遗撒等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清洗畜禽废】渣运输工具产生的】废水应当妥善处【置不得污《染环境? 第十九条 】。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对本辖区内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不得!拒绝、阻挠或隐瞒】 : 第二?十条 对超过规定排!。放标准或超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由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本级人民政府!依,法责令其《限期治理 — ,被责令限《期治理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应当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提交限期治理】计划并定《期报告实施情况 ! ,限,期治:理期限届满》后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集约化畜禽养殖场】限期治?理项目?进行验收 》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在禁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属集约?化畜禽养殖场的【由所在地区、—县(市)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搬迁或关闭;【其中本办法实施前已!。建成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因《搬迁或关《。闭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所在地区、县【(市)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偿 】(二:)属实行城》市化:管理地区内的畜【禽养殖户的由所在】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责令限》期处理逾期不处理】的予以没收;未【实行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县(市)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处】理逾期不处理的【予以没收《 (三)属实行!城市:化管理地区外—的,畜禽养殖户的由所】在地:区、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处理逾期不处—理的予以没收 【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限?养区内新建》。、扩建集约》化畜禽养殖场或已】有,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未!按照有关规定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的由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集:约化畜禽养殖场【未设置畜禽废渣储存!场所、设施或未采】取硬化储存场所地】面,措施的由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超:过规定排放标—准或超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由所在—地市、区、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第】。二十五?条, ,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处罚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 (一)畜禽—养殖是指从》事猪、?牛、羊、兔、鸡、鸭!、鹅、肉鸽等家畜】、家:禽人工饲养的活【动不包?括经批准登》记的信鸽养殖及犬】类等家?庭宠物养殖 — (二)畜禽废】渣,指畜禽?养殖活动中产生的】粪便、畜禽舍垫料、!废饲:料及:散,落的毛羽等固体【废物 (三)】集,。约化畜禽《养,殖场是指存栏—量在200头以上的!猪(25千克—以上)?、6000只以上】的鸭、6000只以!上,。的蛋鸡、120【00只?以上的肉鸡、4【0,头以:上的成年奶牛—或8:0头:以上的肉牛的—畜禽养殖场其—他种类畜禽的集约】化养殖场标准—按照国?家、本省的有关规】定进行换算后确定】 (四》)畜禽养殖户是指】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外的其《。他从事畜禽养殖的】单位和个《人 ? (五)禁》养区是指禁止畜【禽养殖的区》域 (六)限】养区是指实施—严格:。控制畜?禽养殖规模》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