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
201—2年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的领导将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
! ,市、县(市)行【政服务?。中心应当《设立地?震服务窗《口所有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应当纳入地震!服,务窗口办理
—
,第四条? 市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济?宁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县(【市)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 发展改革、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卫生、交【。通运输、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抗,震设:防要求的相关管理工!作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参加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论证会按照【。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和地震小区划结】。果提出?合理避让地震—地质灾害和抗震不利!地段的书面报告【
第五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和—地震:小区划?工作城市规划与建设!应当依据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和地震【小区划结果充分【考虑:潜在地?震风险采《取工程性防御—或者避让措施
【
》开,展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和地震》小区划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第!。六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降低抗震】。设防要求《
《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经审定的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在完成地震—小区划的《城市或地区》由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地震小区划结】果确定;在地震小区!。划以外的地区由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颁布《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
第七【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在地震小区划】结,。果、国家颁布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者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基础—上,提高:。一档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第八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审核按【下列规定进行
! (一)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计《。划申报前,必须到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提出》确定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申请;
【。
(二【)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附】件进行审核界定区】分该工程《属于一般《。建设工程《或,者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
】 :(三:)对于一《般建设工程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依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地震小—区划结果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确—定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核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意见】书;
《 (四)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依据—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确—定抗震设防要—求核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意见书
第九!条 :。抗震设?防要求审定意见应】。当作为?建设工程选址—、可行性研》究、:项目申请的必备【内容缺少《抗震设防要求审【定意见的建》设工程发展改革部】门不予办《理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城乡规划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条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监督建设!单位按照经审—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
未取【得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意见书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不得进!行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不予》进行施工图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不予《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 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国家或《者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核发的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
! 省《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来本市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应当到市】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接受管理和】监督
?
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和报《告质量?负责
— 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应当送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组织审—定;未经审定的不得!提交建设单位—使用不?。能作为审批抗—。震设防?要求的依据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施工—的全过?程负责
《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经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计并对抗【震设:计的质量以及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准确性!。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三条 已经建成!的下列建设工程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抗震设》防措施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
《 (:一):重,。大建设工程;—
—(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
《 (三)《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输油?等生命线工程—;
:
》。(四)具有重—。大历:史、科学、艺术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建设》工程;?
? : (五)《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 : ,(六)?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地区的建设工程【
: 抗震—性能:鉴定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
》 建设工程的抗震!性能鉴定、抗震加固!费用:由产权人承》。担
第十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抗:震设防管理推广适】合不同地区的抗【震设计建设》抗震示范《工,。程引导支持》建造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住宅和设施【
: ? 新农村《。建,设实:施的合村并居、村】庄搬迁和危旧房改】造工:程应当按照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者:地震小区划》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第十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对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农村村民住宅指导!进行加固改造提高抗!震性能
《
第十六条 —乡村公共设施及3层!以上: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应当按照工程!。建设:。规,范进行抗震设—防
【村民自建的》2层以下房屋应当采!取必要?的抗震措施
第】十七条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科普宣传、建设】抗震样?板房和技术培—训等方式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第十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地震、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建设】。工,程未按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应!当依法责令其改正】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质!量问题都有权—检举和投诉
—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建,设工程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未【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县级【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以下标!准处罚
!(一:)情节较轻》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二)情节较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三)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违反:本办法建《设工程未按照县【级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依—据地震小区划—结果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县级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以下标》准,处罚:
? (一)情节较!轻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二:)情节?较重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未取【。。得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的单位擅自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按照以下标】准处罚
】。。 (一)情节较轻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二?)情节较《重,的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1?月30日《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济宁: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办:法(济政发》〔2007〕7【号):。同时废止
附【件
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项目》
: , 一、交通【项目
】(一)公路与铁路干!线的大?型,立,交桥单孔跨径大【于100米或者【多孔跨径总长度大】于,5,00米的桥梁;【
(二】)铁路干线》的重要车《站、:铁路枢纽的》主要建?筑项目;
— 《(三)高速》公路、高速铁路【、高架?桥、城市快速—路,、城市轻轨、地【下铁路和《长度1000米以上!的隧道项目;
!。 (四》)国际国内机场中】的航空站楼、航管】楼、大型机库—项目;
《
《 (五)年》吞吐量20》。。0万吨以上》的港口项目或者1】万吨:以,上,的泊位2万吨级【以上的船坞项目
! 二、水【利和能源项》目
《 (《一,)Ⅰ级水工建筑物】和l亿立方米以上】的大型水库的—。大坝;
》 ? ,(二)?装机容量100【万千瓦以上的热电】项目、20万千【瓦以上的水电项目】、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的火电项目;!
,
,。 (三)【50万伏以上的枢纽!变电站?项目;
— (四)年产】90万吨以上煤【炭矿井的《重要:建筑及设施》;
《 (五)大型】油气田的联合站【、压缩?机房、加《压气站泵房》等重要?建筑原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接收、存储】设,施输油?气管道及管道—首末站?、加压泵站
【 , 三《、通信项《目
(】一)设区的市以上】的广播中心、电视】中心的差转台—、发射台、》主机楼;
— 《(二)县级以上的】长途:电信枢纽、邮政枢纽!、卫星通信地球站】、程控电话》终端局?、本地网汇接局、】应急通信用房等【邮政通信项》。目
《 : 四:、生命?线工程?
(一】。)城市供水、供【热,、贮油、燃气—项目的主要》设施;
— ?。(二)大型》。粮油加工厂和1【5万吨以上大型【粮库;
— (三)300!。张床位以上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医技楼《、重要医疗设—。备,用房以及中心血站】等;
》 ?(四)城市污—水,处理:和海水?淡化项目
】 , ,五、特殊《项目
(!一)核电站、核【反应堆、核供热装】置;
《。 (二)重】要军:事设施;
! (三)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易燃、》易爆和剧毒》物,质,的项目
》 六、其他重!要项目
— (《一,)年产100万吨】以上炼铁、炼钢【、轧钢工业项目以】及年产50万吨以】上特殊钢工业项目、!年产200》万吨:以上矿山项目和其他!大型有色《。金属工业项目的【重要建筑及设施【;
(】二)大中型化—工和:石油化工生产企【业,的主:要生产?装置及其控制—系统:的建:筑生产中有剧—毒,、易燃、易爆物质】的厂房?及其控制系统的建筑!;
:
《 (三)年》产10?0万吨以上水—泥、1?。00:万箱以上玻璃—。等建材工业项目;
!
(四)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0g以上区域】或者国家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城市内的【坚硬、中硬场地且高!度超:过80米或》者中软、软弱—场地且高度超过60!米的高层建筑;
】
《 (五)《省、设区的市各【类救灾?应急指挥设施和救】灾物资储备库;
! (六—。)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
《 (七)大型】影剧院、体育—。场馆、?商业服务设施、8】000平《方米以上的》教学楼和学生—公寓:楼以:及存放国家》一、二级珍贵文物】的博:物馆等公《共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