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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 201—2年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的:领导将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     市【、县(市)行政【服,务,。中心应当设立地【震服务窗口所有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应当纳入地震】服务窗?口,办,理 第四条 市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济宁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县(市)】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 发展改革、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卫《生、交通《。运输、?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抗震—设防要求的相关管理!工作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参:加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论》证会按照《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和地震《小区:划结果提出合理避让!地震地?质灾害和抗》震不利地段的书面报!告 第五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和地震小区划—工作城市规划—与建设应《当,依,据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和地震】小区划结果》充分:考虑潜在地震风险采!。取工程性防》御或者避让》措施   —  开展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和地震小区划—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第《。六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降低抗震设防!要求  》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经审定的》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在完【成地震小区》划,。。的城:市或地区由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地震小区划结果确】。定;在地震小—区划:以外的地区》。由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颁布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 《第七: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在地震小区划!结果、国家》颁布:。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者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基础上】提高一档《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 第:八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审核?按下列规定进行 !。   ? (一?)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计划申报》前,必须到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提】出,确定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申请;    】 (二)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附件进行审【核界:定区分该工程属于一!般建设工程或者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   !  :(三)对于一般建设!工程: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依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地震小】区划结果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确定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核—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意见书; —    《(四:)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依据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确定抗震!设防要?求核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意见书 ! 第九条 抗震设】防要:。。求审定意见应当【作为:建设工?程选址?、可行性研究、项目!申请的必备内容缺少!抗震设?防要求审定意见的】建设工程发展改【革部门不《予,。办理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城乡规划》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条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监督建设单【。位按照经审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未取!。得,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意见书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不得进?行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不予进】行,施,工,图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不【予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 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国家—或者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核】发的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 》    省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来本市】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应—当到市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接受!管理和监督 —   ?  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和?报告质量负责 【。 ,    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应当送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组织审—定,;未经审定的—不得提交建设单位】使用不能作为审【。批抗震?设防要求的依据 】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施工的全过程—负责   —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经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计并对抗—震设计的《质,量,。以及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准确性负责【    》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  :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三条 已经建成】的下列建设工程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抗震设防措施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   (一》)重大建设工—程;:  ?。   (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   (三)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输油—等,生命线工程》;     【(,四)具有重大历史、!科,学、艺?术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建设工程; 【  :  (五《)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  (六)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地区的建!设工程?   《  抗震性能—鉴定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    — ,建设工程的》抗,震性能鉴定、抗【震加固?费用由?产权人?承担 第十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抗震设防【管理推广适合不同地!区的抗震《设计建设抗震示【。范工程?引导支持建造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住宅和【设施    【 新农村建》设实施的合村—并居:。、村庄搬迁和危旧】房改造工程应—当按照?。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者地震小区划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 第十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对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农村村民住!宅指导进行》加固改造提高抗震性!能 :。 第十六条 乡村】公共设施《及3:层以上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应当《按照工程《建设规范进行抗【震设防 《     村民【自建的2层以—下,房屋:应当采取必要的抗】震措施 第十七】条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科普宣传—、建设抗震》。样板:房,和技术培训等—方式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第十》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地震、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建设!工程未按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应当依法责令其【。。。改正:。 ,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质量!问题都有权检—举和投?诉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建设!工程: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未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县级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以—下标准处罚 【    (一)情节!较轻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二)】情节较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三)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建设【工程:未,按照县级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依据】地,震小区划结果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县级【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以下标】准处罚   【  :(一)情节较轻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情节较重【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未取得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的单:位擅自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按照以【下标准处《罚     (一!。)情节较《轻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二?。)情节?较重的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1:月30日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济:宁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办法(济政发〔!2007〕》7号)?同,时废止? 附件《。 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项:目     【一、交通项目—。     —(,。。。一)公路与铁路【干线的大型》立交桥单孔》跨径大于100米】或者多孔跨》径,总长度大于》500?。米的桥梁;  】   (二)铁路干!线的重要《。车站、铁路枢纽【的主要建筑项目; !     (三)】高,速公:路、高速《铁路、高《架桥:、城市快速路—、城市轻轨、—地下铁路和长—度1000》米以上的隧》道项目;《 :    (四)国】际国内机场中—的航空站《楼、航管楼、大【型机:库项目;  【   (五)年【吞吐量?200万吨以上的港!口项目或《者1万吨以上—的,泊位2万吨级以上的!船坞项目 —    二》、水利?和,能,源,。项目   — , (一)Ⅰ》级水工建筑物和l】亿立方米以》上的大型水》库的大坝;  】 ,  (二)装机容】量100万千瓦以上!的热电?。项目、20万千【瓦以:上的水电项》目、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的火?。电项目; 》     (三)】50万伏以上—的枢纽变电站—项目:;   》  (四)》。年产9?0万吨以上》煤炭矿?井的重?要建筑?及设施; —    (五—。)大型油气》田,的联合站、压—缩机房、加压气站】泵房等重要》建筑原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接收、存—。储,设施输油气管道及】管道首末站、加压】泵站     】三、通信项目 】。。   ? (一)设区的市】以上:的广播?中心、电视中心的差!转台:。、发射台、》主机楼?。;     【(二)县《级以上的长途—电信枢纽、邮政枢】纽、卫?星通信地球站、程控!电,话终端局、本—地网汇接《局、应急《通,信用房等邮政通【信项目 》。    四、生命】线工程     !(一)城市》供水、供热、贮油】、燃气项《目的主要设施;【    》 (二)大》型粮油?加工厂和1》5万吨?以上:大型:粮库;   【  (三)3—00张床位以—上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医技楼、重要医【。疗设备用房以及中】心血站等;   !  (四)城市污水!处,理和海水淡化项【目     五、!特殊项目  【  : (一?)核电站、核—反应堆、核供热装置!;   》  :(,二)重要军》。事设施; —  : , (三)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易燃、易爆》和,剧毒物质的项—目 ?    六、其他重!要项目    】 (一)年产100!万吨:。以上炼铁、》炼钢:、轧钢工业项目以】及年产50万吨以上!特殊钢?工,业项目、年》。产2:0,0万吨以上矿山【项目和其他》大型有色金属工业】项目的重要建筑及设!施,; :     (—二)大中型化工和石!油化:工生产企业的主【要,生产装置及》其控制系统的—建筑生产中有剧毒】、易燃、易爆物质】的厂房及其控—制系统的建筑—; :   ?  (?三)年产1》00万吨以上—水泥、100万【箱以上玻璃》等建材工业项目【;     (】四)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0g以上—区域或者国家—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城市内》的坚硬、中硬场【地,且高度超过》8,0米或?者中软、软弱场地】且高度超过60【米的高层《建筑;    】 (五)省、设区的!市各类救灾应—急指挥设施和救灾物!资,储备库;  【   (《六):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 》。     (七)】大型:影剧:院、:体育场馆、》商业服务设》施、8000—平,方,米以上的教》学楼和?学生公寓楼》以及存放《国家:一、二级珍贵文物】的博物馆《等公共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