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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宁市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办法—。 20《15年 第一!条 为了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增强公民《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和【。山东省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普及!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属于社会公益事!业应当?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并将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工作纳入【防震减?灾规划、科学技【术普及规划》、普法规划和文明城!市测评内容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单位应当》结合自身职责—将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工作:。纳,入本部门(》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的分管负责人、!宣传员?、辅导员推动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工《作 第《五条 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的主要内容包括 !    (一)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规!章等:知识;    】 (二)地震成因、!地震类型、地震成】。灾机理等《。基本知识;  】 ,  (三)地—震安全文化和—地震预防文》化;    【 (四)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地震应急【救援等知识; 】    (五)建(!构):。筑物防震抗震知【识;  》  : (六)《应对地震引发—的建(构)筑物【倒塌:等,直接灾害的》知识;     !(七)预防》和,应,对地震引发》的火灾、疫》病,、地:质灾:害,、海啸、水灾、有】毒气体?泄露、放《射,性物质污染等—次生:灾害的知识; 【。     》(八)防震避震、自!救互救、卫生救【护、心理援助—等技能;   】  (九)防—震减灾其他相关知】识, 第六条 —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工作》可,以采取?下,列形式    】 (一?),。举办公益性》防震减?灾,讲座、?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展览等》活动;   【  (?二)定期举办防【震减:灾知识普《及专题活动;— :    (三)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和进农村等活—动; 《   ? (四?)创作、发行、传】播防震减灾》知识书刊、电—。子音像等作品; 】     (—五)利用《公,共场馆、科普教育基!地和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普及活《动;:。。 : ,   (六)开展防!震,避险演练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训; ?     (—七)其他《形式的防震减—灾知识普《及活动 第七条】 每年5《。。月12日防灾减【灾日所在《的一周为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宣传周 】 第八条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编制防震减灾【知识:。普及规划和》。年度防震《减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及工作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工作 《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文化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协等部门(单—位)组织《开展创建《。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示范学校、】示范社区、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和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等活动】 第九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防震减灾知识纳入】中小学教育重要内容!指导、督促学校【开展适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防震减灾知识普及】教育和地震应急疏】散演练?     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技工】院校等教育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应当结《合教育?教学活动制》定防震减灾知识教学!计划每年教学安排】不,少于4个学时—;明确防震减灾知】。识辅:导员每年组织师【生开展1至》2次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培养师—。生的地震安全意【识提高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 第十条《 文广新部门应当】协调、支持各类媒体!、文艺团体》等单位?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普及作品的》创作、发行、传【播等工作    ! 电视?台、广播电台应当】将防震减灾知—识纳:入科普栏目每年“5!.12”《防灾减灾《日,宣传周、“7.28!。”唐山大地震—纪,念日、国际减灾日期!间应当播放防震减】灾知识专题》宣传片和防震减【灾知:识,公益广告 》     鼓—励报纸、期刊—、综合性互》。联网站开设防震减】灾知识普《及,栏目;鼓励》单位和个《人利用互联网传播防!震减灾知识》 第十一条 党校!、行政学院等—公务员培训机构应】当将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规章等知识纳【入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普法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将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规,章等知识纳》。入全民普《法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科学技术协会应当】将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纳入年度科【普工作重要内容利】用青少年科技节、】。全,国科普日《。等现有科普渠道和科!普场:馆、科普宣传栏等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普及活动 第十!四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红—十字会等团体应当】结合自身优势—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普及活动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将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纳入《职工:安全培训计划—普及地震灾害紧【急处置、应急—避险、抢险救援等防!震减灾知识》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第十六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结合实际宣】传普及?家庭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等知识增!强防震避震》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普及—农村民居建筑—防震抗震知识引导农!村居:民,建造抗震房》屋, 第?。十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利用科技馆(站【)、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旅游景点—、公:园、学校等》社会资源设立—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场?所     科】技馆(站)》、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应,当结:合,。自身特点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工作    ! 鼓励社会力—量支持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场所建设!并开展?普及活动 》 第十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将防震减!灾知识普及活动所】需,费,用列入本单位—经费预?算 第十九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防震《。减灾知识普》。。及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形成】专,职、兼职相结合【的防震?减灾知识普及人才队!伍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第二《十条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场所【监,督管理定期对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 第二十!一条 ?利,用国有资产兴办或】者支持兴办的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场所其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不!得擅自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改作他》用 : 第:二十二条 》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理论研究》。创作防震减灾科普】。作品发明和制作【防震减灾科普展【品或者教《具推广和普及防震减!灾科技成果 — 第二十三条 【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设!立基金或《者捐赠财产资助防】震减灾知识普及活】动 第二十四【。条 鼓?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组建发展】防震:减,灾志:愿者队伍  【   志愿者—所在:单位应当《支持志愿者》参加防震《。减灾知识普及活动】保障其?参加活动期》间的正常待遇 第!二十五条 》。。防震:减灾知识普及活动应!当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名义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以及其【他依照本办法负【有防震减灾知识普】及职责的部门和单位!侵,占、:截留、挪用》。防震:减灾:。知,识普:及活动经费的由主】管机:关责令改正并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以—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的名义进行损—害社会公益的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或者骗【取财:。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擅自将利—用国有资产兴办或】者支:持兴办的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场所改作他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