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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办法 20】1,。5年 《 , 第一条 为了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增强?公民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和山东省】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普及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属于社—会,公益事业应当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原则 !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并将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工作?纳入防?震减灾规《划、科学技术—。普及规划、普法规划!和文明?。城,市测评?内容  》。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单》位应当结合自身职责!将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工作纳入本】部门(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的分管!负,责人、宣传员、辅导!员推动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工作 第五条! 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的主《要内容包括  】   (一》)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规章等知识;【 :    (二)地震!。成因、地震类—型,、地震成灾机—理等基本知》识;:。    》 (三)地震安全文!化和:地震预防文化;【  ?   (四)—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地震应急救援等【知识;  —   (五)建(】构)筑物防震—。抗,。震,知识; 《     (六)】应对地震引》发的建(《构)筑物倒塌等直接!灾害:的,知识;   【  :。(七)?预防和应对》地震引发的火—灾、疫病、地质灾害!、,海啸、水灾》、有毒?气体泄?露,、放射性物质污【染,等次生灾害》的,知识;   【  (八)防震【避震、自救互救、卫!生救护、心理—。援助等技能;  !   (九》)防震减灾其他相关!知识 第六条 】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工作可以采取下【列形式  —   (一)—举办公益性防—震减灾讲座、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展览?等活动; 》     (二)定!期举办防震减灾【知识普及《专题活?动;:     (【三)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和进农村等活动【;     (】四)创作、发行【、传播防震减灾知识!书刊、电子》。音像等作品; 】    (五—。)利用公《共场馆、科普教育基!地和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普!及活动;  【   (六)—开展防震《避险演练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训; 》   ? ,。 (七)其他形式】的防震减灾知—识普及活动》 第?七条: 每年5月12日】防灾减?。灾日所?。在的一周为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宣传周 ! 第八条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编制防》震减灾知识普及规划!和年度防震减—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及》。工作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工作《 ,    《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文化》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协等部《门(单位《。)组织开展创建【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示!范学:校、示范社》区、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和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等活动》 第九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防震减灾知识—纳,入中小学教育重【要,内容指?导、督促学》校开展?适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防震减灾知识】普及教?育和地震《应急疏散演练 】    《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技工院校等教【育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应当!结合教育教学活【动制定防震》减灾知识教》学计划?每年教学安排不【少,于4:个学:时;明确防震减【灾知识辅《导,。员每年组织师生开展!。1至2次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培养】师,生的地震安全—意识提高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第》十条 文广新—部门应?。当协调、支持各类】媒体、文艺团体等单!位,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普!及作:。品的创作、》。发行:。、传播等工作 【。。 ,   ? 电视台、》广播电台《应当将防震减—灾知识?纳入科普《栏目每年“5.【12”防灾》减灾日宣传周、【“7.28”唐【山大地震《。纪,念日、国际减灾日期!间应当播放》。。防震减灾知识—专题宣?。传片和?防震:减灾知识公益—广告 《    鼓励报纸、!期刊、综合性互联网!站开设?。防震减灾知识—普及栏目;鼓励【单位和?个人利用互》联网传播防》震,减灾知识 第【十一条 党校—、,行政学院等公务员】培训:机构应当将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规?章,等知识?纳入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普,。。法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将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规章等】知识纳入全民普法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科学技】术协会应当将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纳入年度科普工】作重要内容》。利用:青少年科技节、全国!科普日等现有科普渠!道,和科普场《馆、科?普宣传栏等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普及活动! 第十四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红十字会等团【体应:当结合自身优势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普?及活动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将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纳入职工安全培训计!划普及地震》灾害紧急《处,置、应急避险、抢】险救援等防震—减灾知识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第十六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结】合实际宣传普—及家:庭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等知识增强防震避震!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普,及农村?民居:建筑:防震抗震知识引导农!村,居民建造抗震—房屋 第》十,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利,用科技馆(》站)、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旅,游景:点、:公园、学校等社会资!源设:立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场所 》    科技—馆,(站)、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应当结合自身—特点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工!作    — 鼓励社会力量【支持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场所建设】并开展?普及活动 》 第十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将防震减灾知识普!。及活动所需》费,用列入本单位经费预!算 第十九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防震减灾》知识普及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形成专》职、兼职相结—合,的防震?减灾知识普及人才】队伍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 第二十条》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场所监督管】理定期?对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 !第二十?一条 利用国有资】。产兴办?或者:支持兴?。办的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场—所其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不《得擅自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改作他《用 第二十二条 !。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理论研究创作防【。。震减灾科普作品发】明和制作防》震减:灾科普展品或者【教具推广和普—。及防震减灾科技成】果 第二十—三条 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设立基【金或:者捐赠财产资—助防震?。减灾知识普》及活动 《 第二?十四条 鼓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组建发展防震】减灾志?愿者队伍  【   志愿者所在】单位应当支持志【愿者参?加防震减灾知—识普及活动》保,障其:参加:。活动期间《的正常待遇 【第二十五条》 防:震减灾知识》普及活?动应当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名义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以及其】他依:照本:。办法负有防震减灾知!识普及?职责的部门和单位】侵占:。、截留?。。、,挪用防震减灾—知识普及活动经【费的由主《管机关责《令改:正并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七条: 以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的名义进行损!害社会公益的—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或!者骗:取财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擅自将利《用国有资产兴—办或者?支持兴?。办的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场所改作他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9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