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济宁市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办法 201【5年 第一】条 为了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增强公民】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和山】东省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普,及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属于社会公益事【业,应当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并将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工作纳入防震】减灾:规划、科学技术普】及规划?、普法?。规划和文《明城:市测评内容》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单位】。应当:结合自身职责将【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工作?纳入本部《门(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的分管负责人!、宣传员、辅导员推!动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工作 第五】。条 :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的主要【。内容包?括 :     (—一)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规?章等:知识;    】 (二)地震成因、!地震类型、》地震成灾机理等【基本知识;》     (三)!地震安全文化和【地震预防文化—;     【(四)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地震应急救【。援等知识; —     (五)】建(构)筑物防【震抗震知识》; : , ,   (六)—应对地震引》发,的建(?构,。)筑物倒塌等直接】灾害的知识》;     (】七)预防和应—对地震引发的火灾、!疫,病、:地质灾害、海啸、水!灾、有毒气体泄【露、放射性物质污染!等次生灾害》的知识?。;     【(八)防震避—。震、自救互》救、卫生救护、【。心理援助等技能; !。     (—九)防震《减灾其他相关知识】 , 第:六,条, ,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工作可《以采取下《列形式     !(一)举办公益性】防,震减灾讲座、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展】览等活动; —  :   (二》),定期举办防震减灾】知识普及专题活动】; : ,  :  (三《)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和进农村等活动;!    》 (四)创作—、发行、传播防震减!。灾知识书刊、电【子音像?等作品;《 ,     (五)利!。用公共场馆、科普】教育基地和》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普及活动;】     (【六)开展防》震避险演练》。。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训;   【  (七)》其他形?式,的,防震减?灾知识普及活动 !第七条 每年—。5月12日防灾减灾!日所在?的一周为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宣传周《 第?八条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编制防震减》灾知识普及规划和】年度防震《减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及工作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工作:。  ?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文化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协等部门】(单位)组织开展】创建: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示,范学校、示范社区、!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和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等活动 第】九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防震减灾知识纳入!中小:学,教,育,重要内容《。指,导、督促学校—。开展适?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防震减灾知识!普及教育和地—震应急疏散》演,练  《   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技工院校等教】育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应当结合》。教,育教学活《动制:定防震减灾知识教】学计:。划,每年教学安排—不少于?4个学时;明确防震!减灾知识《辅导员每年组织师】生开展?1至2次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培养师生【的地震安全意识提高!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 第十条 文广新】部门应当协调、【支持各类媒体、【。文艺:。。团体等单位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普及作品的》。创作、?发行、传播》等工作    】 电视台、广播【电台应当将防震减】灾知:识纳:入科普栏目》每年“5.12【”,防灾减灾日》宣传周、“7.【28:”唐:山大地?震纪念日、国—际减灾日《。。。期,间应:当播放防震减灾【知识专题宣》传片和防震减灾知】识公益广告   !  鼓励报纸、期刊!、,综合性互联网站开设!。防震减灾知》识普及?栏目:;鼓:励单位和《个人利用《互联网?传播防震《减灾知识 第十】一条 党校、—行政:学院等?公,务员培训机构—应当:将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规章等知识纳—入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普》法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将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规章?等知识纳入全民普法!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科—学技术协会应—当将: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纳入年度科!普工作重要内容【利用青少年科技节、!全国科?普日等现有科普渠道!和科:普场馆、《科普宣传栏等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普,。及活动? 第十四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红十字会!等团:体,应当:结合自身优势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普及活动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将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纳入职工安—全培训计《划普及地震灾害紧急!处置、应急避险、抢!险救援等防震减【。灾知识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第十六【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结合实际宣—传普及家庭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等!知识增强防震避【震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普及农村—民居建筑《防震抗震《知识引导农村居民建!造抗震房屋 【第十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利用科技馆(站【),、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旅游景点、】公园、学校等社会】资,源设立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场?所,    》。 科:技馆(站《)、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应当结合自身特!点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工作 》    《 鼓励社《会力量支《持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场所建设—并开展普及活动 !第十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将防震减!灾知识普《及,活动:所需费用列》入本单位经费预【算 :。 第十九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防震减灾》知识普?及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形成专职、兼职相!结合的?防震减灾知识普及人!才,队伍 ?  : ,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第二】十,条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场所监督!管理:定,期对: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 】 第二十《一,条 :利用国有资产—兴办或者支持兴办的!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场所其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不得!擅自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改作他!用 第二十—二条 ?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理论?研究创作防震—减灾科普《作品发明和制作防】震减灾?科普展品或者教【具推广?和,普及防震减灾科技成!果 第《二十三条 》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设?立基金或者》捐赠财产资助防【震减灾知识普及活动! 第?二,十四条 鼓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组建:发展防震减灾志愿者!队伍  》   志愿者—所在单位应当支【持志愿?者参加防《。震减灾知《识普及活动保—障其参加活动期【间的正常《待遇 ? 第二十五条 【防震减?灾,知识普及活动应当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名义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以及其他依照】本办法负有防震减灾!知识普及职责的部】门和单位侵占、截留!、挪用防震减灾知识!普及活动经费的由】主管机关责令—改正并?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七条?。 以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的名义进行】。损,害社:会公益的《。。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或者》骗取财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擅自《将利用?国有资产兴办或【者支持兴办的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场所改作他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