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砖瓦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全市砖瓦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6日
全市砖瓦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深入推进“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砖瓦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苏办传发〔2016〕333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对全市砖瓦生产企业存在的环保意识淡薄、审批手续不全、设施投入不足、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落实节能减排任务、改进生产工艺水平、提升产品质量档次、确保环保设施处理污染物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为目标,开展全市砖瓦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加快发展新型墙材,全面推进淘汰落后砖瓦产能,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7年1月底前,对无工商、国土、环保等审批手续的,一律取缔关闭;对有工商、国土、环保等审批手续,但污染防治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治,全面完成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砖瓦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摸底调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要立即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砖瓦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摸清砖瓦生产企业的数量、规模、分布等基本情况,摸清砖瓦生产企业的结构,包括国土、工商、环保等方面审批手续和污染防治设施安装及运行情况等,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2017年1月15日前,形成砖瓦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并将《砖瓦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行动计划表》报市经信委(联系电话:86839256;传真:86839255)。
(二)治理整顿
各市(区)人民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迅速开展砖瓦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2017年1月底前,对无工商、国土、环保等审批手续的,一律取缔关闭,对取缔关闭的违法违规生产企业,要做到“五个彻底”(彻底断电断水、彻底捣毁生产设备、彻底清理厂房、彻底没收生产原材料、彻底没收产品);对有工商、国土、环保等审批手续,但污染防治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治,未经市(区)、医药高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不得恢复生产。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砖瓦生产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相关责任;对拒不执行关闭、停产决定的,要依法依规采取强制措施;要加大典型案件的公开曝光力度,产生震慑作用。2017年2月4日前,各市(区)人民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排查、整治情况和《砖瓦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市经信委(联系电话:86839256;传真:86839255)。
(三)巩固提升
各地要对已经取缔关闭的砖瓦生产企业加强巡查,严防“死灰复燃”,并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立完整档案资料,确保关闭工作不留后遗症,切实巩固整治工作成果。要加强对合法合规砖瓦生产企业的长效监管和服务引导,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改进生产工艺水平,提升产品质量档次,确保环保设施处理污染物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推进砖瓦生产企业健康发展。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领导牵头,经信、国土、环保、住建、工商、质监、税务、供电、监察等部门参加的专门工作班子。经信委负责专项整治综合协调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各市(区)、医药高新区开展砖瓦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对口指导。
各市(区)人民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是本次专项整治的实施主体,负责对本地区砖瓦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整治。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部门职责,经信部门负责对照国家产业政策,依法依规淘汰落后砖瓦生产能力;国土部门依法查处砖瓦生产企业违法用地和非法开采行为,对列入取缔关闭范围的砖瓦生产企业注销采矿许可证;环保部门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超标排放的砖瓦生产企业,对列入取缔关闭范围的砖瓦生产企业注销排污许可证;住建部门从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入手,着力抓好查处建设工地使用实心粘土(页岩)砖和限制使用粘土多孔砖的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强对砖瓦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质量不合格产品的企业,依法取缔无工商营业执照的砖瓦生产企业,依法吊销列入取缔关闭范围的砖瓦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税务部门对列入取缔关闭范围的砖瓦生产企业收回并注销税务登记证,追收全部税务票据;供电、供水部门对列入取缔关闭范围的砖瓦生产企业实施停止生产供电、供水措施;宣传、公安、财政、人社、法制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配合做好本次砖瓦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妥善处理职工安置,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二)加强督查、严肃问责
从1月中旬开始,市政府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各市(区)、医药高新区砖瓦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形成通报意见。监察部门对砖瓦生产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排污问题监督管理不到位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附件:1.砖瓦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行动计划表
2.砖瓦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