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梯】。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生产(含制】造、安装、改造、维!修):、销售?、使用、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检测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 ,
第三条 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是《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县,(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辖区【内电梯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财:。政,、,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
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本条例规》定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相【关职责 》
第五条《 电:梯生产单位》、使用单位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建立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保障电》梯安全运行
第!六,条, 电梯生《产单位、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其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
:第七条 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手》段,提高电梯《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强防范事《故和应?急救援?。能力
《 鼓励电梯使用单】位参加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第八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电梯!安全法律、法—规和电梯安全知识的!宣传
新闻媒体!、学:。校、社会团体应当开!展和参与有关—电梯安全的宣传【工作倡导文明—。。。乘梯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章 生产】和,销售
第九》条 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生产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负责?电梯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 《
第十条《 电梯销售单—位应当建立电—梯进货?。查验制?。度,和销售台账并对其销!售,的电梯质《量、来源合法性【负责
电梯【销售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约定售后服【务事项?
第十一条 电!梯采购依《法实行招标投标制】度使用单位应—当通过招标的方式采!购电梯
《。 对保障性—住宅及其他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建设项—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质量技术监!督、发展和改—。革部门组《织专家对电梯的安】全性能、技术—保障、故障率、售后!服务和信用评—。。价等进行评》估论证加强对电【梯,采购的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实行?电梯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应】当由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同意并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
: 使?用单位自行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对电梯进!行改:造的改造单位应【当,更,换电梯产品铭牌出】具质量证明书在【产,。品铭牌、质量证明书!上标明改造单位【。名称、许可证书【编号和改造日期等】信息并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负责
!。第十三条 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书面告知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方可施工》
: 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应当经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电【梯,安装:、改造和重大维修竣!工并经监督检验【合格后三《十日内施工单位应】当向使用单位移【交质量合格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并提供》不少于?一年:的免费日常维护保】养
第十四条 !制造单位应当—向使:用单位提供》电梯备品备件—以,及电梯安全》运行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协助开展应急【救援等专业技能培】训
《制造单位《不得设置技术障【碍致使电梯发生周期!性重复停梯影响【电梯正常运行—
电梯发—。生周期性重复停梯的!使用单?位应当告知制—造单位制造单—位应当?及时作?出相应技术说明并】协助排除故》障
:第三章 《使用
第十》。五条 使用单位【应,。当保障?电梯的安全使用
】 使用《单位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自行管理的电梯】所有:权,人为使用《单,位;
? (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使用单位—;
《(三)新《安装电梯未移交业主!的项:目建:设单位?为使用单位;
!(四)共有产权【。的所有权人应当通】。过书面协《议明确使用单位【。;
: (五《)电梯所《。有权:。人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含有电梯的场所使!用权的可以约定使】用人为使用》单位 《
第十?六条 未明确使用单!位的电?梯不得?投入使用电梯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所《有权人在电梯使用】前明确使用单位或者!指,定其所属的物业【服务中心为使用【。。单位 《
第十七条 —设置电梯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设计建筑结构】保证设计符合—。安,装、使用的要求
! 电梯选型和数量配!置应当与建》筑结构、《使用需求相适—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和【标准保障《安全、?急救:、消防、《无,障碍通?行的需要
建设!项目:的,电梯设置不符合规】划要求的规划部【门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第?十八条 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建立并《长期:保存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二)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张贴《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
》 (?三)在?电梯显?著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标明—承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的名称、!紧急抢修和投诉电话!;
(》。。四)按照规》定配备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安全管理人员!;
: (五)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与!救,援服务的联系通畅】;
(六)监督!并且:配合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 (七《),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暂:停使用并及》时处理;《。
: (八)电梯发生】故障致使乘客被困的!迅速组?织救:援并按照规》。定及时报告;
!(九)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九条 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按照电梯数—量每五十台配备一名!不足五十台》的配备?一名
?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电梯《运行日常《检查:并记录日常使用【状况:;,
,。 (二)负—责保管?和按照规定使用电】梯专用钥匙》;
(三)监督!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签字确!认维护?保养记录;
— (四)》现场:配合电梯检验检测】工作;
(五)!。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立:即暂停使用并报告使!用,单位负责人 —
第二十》。条 使用单位发生】变更新使用单位应当!自电梯移交或—。者合同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原使?用单位应当向新【使用单位移交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警:示标志以《。。及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
第二十一—条 学校、医院【、公园、《机场、车《站、轨道交通站点、!公,。共,。停车场、《商,场、宾?馆、餐饮娱乐场所、!体育馆、展览—馆等公?共场:所新安?装的乘客电梯—使用单位应当—配置具有运行参数】采集功能的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并?与,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联,网;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同时【建立相应的》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
【 新安装的住宅电梯!应当配?置安全运行监控系】统并联网
— ,本条例发布前—已投入使用的电梯】应当在重大维—修或者?改造时加装安—全运行监控系统并联!网
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的【。建,立和运?行进行?统一指?。导规范 》
,。第二:十二条 因》自然灾害或者事【故电梯主要安全技】术性能受《到影:响以及停用一年以】上的电梯需要—恢复使用的》。使用单?位应当通《知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并申请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得》使用
使用【单位停用电梯的【应当在电梯出—入口张贴停用标示对!停用电?梯采取安全措—施避免使用并—自电:梯,停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停用—手续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单位可以向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安全技术评价根据评!价意见作出电梯更】新、改造、重大【维,修的决?定:
《 (一)使用期限超!过十年的《;
(》二,)故障频率高—。影响正常使用—的;:
(《三)需要改变主要】参数的;
【(四)使用》单位认为需要更【新、改造、重—大维修的
— 住宅电《梯,。申请安全技》术评价的使用单【。位应:当将评价意见张贴】在电梯显著位置【
第二》十四条?。 电梯存《在无法消除的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设计文件规—定的使用期限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报废【。并在:报废后三《十日内?向原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已《报废的电梯不—得转让、销售—或者使用拆除—电梯应当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 —
第二十五条 使】用单位负责落—实电:梯的日常运行、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安全技》术评价等运行费用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电梯运《行费用在公》摊电费和物业服务费!中列支
使用】单位利用电梯张贴、!播放商业广告的收入!应当依法优先用于】支付电梯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和【安全技术评价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公?布电梯运行费用和】广告收?支情:况 : ,
第二十《六条 电梯更—新、改造、重大维修!的,费用由电梯所—有权人承担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无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所需费用的具—体筹集和使用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七条 业【主大会制定管理规】约时应当约定在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并经安全技术评【价需要立即更新、】改,造、重大维》修的:情,况下业主委》员会公?告,计划:更新、改造、重【大维修电梯的相【关事项并听取业主意!见后可以代为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八条: 电:梯轿厢内部装修应当!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采用】符合规定的材料和工!艺保证安全使用条件!。。
装修》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进行】安全性能验》证保障电《梯安全?使用
》第二十九条 乘客应!当,。文,明有序?乘用电梯按照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正确—使用电梯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拆除、毁坏电【梯安全警示标志、】报警装置或者安【。全部:件;
《 (二)乘用明示】禁止使用状态的电梯!。;
(三)【采用非安全手段开】。启电梯层《门、轿门;
【 (四)超过电【梯额定载荷运载货物!;
: :(五)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的行为 《
第三十条 使用!乘客电梯运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以及易造成电梯损坏!的,家具、家用电—器等物品《的应:当及时与《使用单位《联系使用《单位或者其委托【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采取防护!措,施或者派员》。进行现场管》理造成电《梯损坏的责》任,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章 日?常维:护保养?
第三十一条 【使用单位《应,当保证?电梯的维护保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不得委《托,未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服务》
使《用单位应当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签!订,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并!。于十日内公示—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名称、资质、【。二十四小时值班电话!、保养期限、维【护保养电《梯位置和编号—
变《更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做好衔接工作】不得因变更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导致在用电—。梯无人保养 【
第三十《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不得将业】务转包?、分包或者变—相转包、分包—
第三十三条 !外地企?业,在本市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业务的应《当,符合相应《资质条件要求在【本市设置固定—办,公场所和配》备相应的作业人员】并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三—十四条 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制定日常!维护保?养计:划,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维】修电梯使用的零部件!应,当保证质量》确保:电梯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正常运行
【 :。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详?。细记录电梯故障等情!况并按照规》定向电梯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发?现电梯?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书面】。告知使用单》位;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同《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第三】十五条? 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至少】每六个月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对】电梯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向使】用,单位出具《检查:报告:日常维护保养以【及自行检查》情况应当建立档案】记录的?内容至少《保存四?年
第三—十六条 《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建立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设立值【班电话
—除不可抗力外—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接到【电梯困人报》告后应当《在三十分钟内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并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接到其他》故障报告后》应当在一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 《。
第三《十七条 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承担《维护保养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第》五章 检验检—测,
第三十八条 在】用电梯实行安全【性能检验检测制【度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检验周期不得推!迟,
?使用单位应》。当在定?期检验周《期届满?前三十日内申请检验!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检验有效期的电【梯不得使用
电!梯安全检验有效期内!变更:。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的使用单位应!当自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检验检—测机构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第三》十九条?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客观:、及时出具报告【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负责并【接受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 ,
第四十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自接—到定期检验》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安排《检验并在检验后【十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检验合格的发!放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第四】。十一条 使用单位】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提出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 使用单位对检【验检测机《构的书面答复仍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书】面,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复验;!检验检测机构逾期】未答复的使用单【位可以直接书面【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复】验,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复验并作出【结论
第四十二!条 :检,验检测机构》实施检验检测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使用单位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通知使用单位【暂停使用《使用单位《应,当配合
检【验检测机构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报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一)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
—(二)电梯》经监督检验或者定期!检验不合格》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整改仍继续—。使用的;
(三!)超过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使用单位未申请!定期检验仍继续使用!的;
? (四)从—事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日常维护保养】的施:工作业?人员未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
?第四十?三条 检验检测机】构受理安全技术【评价申?请后:应当组成不少于【三人的专家评价组进!行评价并在受理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出具:安全技术评价—报,告
电梯经【安全技术评》价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可以达?到,安全运行要求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出!具可以继《续使用的评价—意见;无《法达到安全运—行要求?或者继?续使用成本过高【不符合能效指标【要求: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出具重大维修!。、改造?或者予以更新—的评价意见 —
第四十四—条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从事电梯的生!产、销售《不得以其名义推荐】、,监制、监销电梯或者!推荐日常维护保养单!位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利用检验检测工!作刁难电梯生—产、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的电梯生产—、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有权!。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投: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答复】投诉:人
第六章 应急】管理
第《四十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建立电梯事故及严!。重事故隐患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协同处理相关!事务:。
第四十六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制定—电梯应急预案使用单!位、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根据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电梯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组织应急—演练:
第四十七【条 发生电梯事【故或者发现》严重事故隐患的使】用,。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专项?预案组织排险抢救避!。免或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十八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接到?电梯事故《或者严重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调?。查核:实情况督促使用单】位、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等:进,行现场救援》或者消除隐患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九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电《梯安全运行监察管理!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或者在用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相!。关,单位在规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每年制!定重点安全监察【计,划实行电《梯分级?分类:管理对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区域、超》高层建筑、重大【社会活动场》所以及使用》年限超过十五年【的电梯实施》重点安全监察
【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组织对【。使用期限《长、:故障频率高》的电梯进《行抽:查并根据抽》查情况?向电:。梯使用单《位提示安全风险具体!抽查办法由》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制定 《 ,
,。第五十?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定期听取使》用单位?及公众意见组—织对生产单位—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进行评价并建】立信用档案方便使】用单位查询》信用:档案:包括电梯生》产单位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的经营行为、安全!生产、服《务质:量、举报投诉、奖惩!和事故情况以及对】。。其进行监《督检查记《录,等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对?单位信用状况—作出提示作》为分类?监管的依据
】第五:十一: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生产单位!、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实施】。监督抽查抽》查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向发【证机:关提出撤销其—资质许可的建议【
第《。五十二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安全监察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请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安:全生产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 (?一)物?业,服务企业未落实电】。梯安全管理责—任经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拒不改正需》要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处理的;】
?(二)生《产单位、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被依法?撤,销许可后需要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办理企业变更登记的!;
(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使用单位》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需,要追究当《事人责任的 —。。
第五十》三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建立电梯安全监察】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地址受理电梯!。生产:、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检】测违法行为和电梯事!故,隐患的?举报并?及,时予以处理
第!五十四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电梯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撤销许可《的生产单位、—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负责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办理企业《变,更登记?;依法查处》电梯销售违》法行为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电梯安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参与电梯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公安机关负责维【护,电梯事故《现场的秩《序和公共安全依法查!处破坏电《梯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行为—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改《造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电梯改》。造后未更换产—品铭牌标明》相关:信息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第五十六条】 制造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经查实属于故【意设置技术障—。碍的或?者违反第三款规定】未及时作《出相应技术》说,明并协助排》除故障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 使用单位】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三项、第五项规【定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八条 使【用,单位或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安装监控系统—。并联网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 使用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委托未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条 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将?电梯日常维护—业务:分包、转《。包的或者变》相分包、转包—。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
第六十一条— 在本市从事—日常维护《保养业?务的外?地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未在】本市:设置固?定办公场所并—配,备相应?的作业人员的—由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未制定日《常维护?保养计划、记录电梯!故障情况、履行告】知或者报告义—务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第六十三条 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履行相关职责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 检:验,检测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未按照规定】期,限安排检《验检测、出具报告】或者:发放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第六十五条 质【量技术?监督:等电梯安全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重《大维修是《指需要?通过调整《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活动以及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活动:重,大维修后电梯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变更
—。 (二)改造是指】改变电?梯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致使电梯《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活动
(】三)日常维护保【养是指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调整【、更:换易损件和检查等日!常维护?和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和更换易损》件不改?变任何电梯性能【参数
第六十七!条 居?民家庭自《用电梯的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
,第六:十,八条:。 本条?例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20】。01:年8月?30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南京市?电梯安全监》。察和质量《监督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