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梯》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生产(含制造、!安装、改造、维修)!、销售、使用、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检测: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是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县(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辖区内电梯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财政:、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
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本条例【规定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相关职《。责
《。第,五条: 电梯生产单位、使!用单位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建立【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保障电梯安全运行!
第六条 电】梯生产单位》、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其《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
第七条 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手段!提高电?梯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强防:范事故和应急救【。援,能力
》鼓,励,电梯使用单位—参,加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第八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电梯安全法律、法规!和电梯安全知识的宣!传
新闻媒【体,。、,学校、社会团体应当!开,。。展和参与有》关电梯?安,全的宣?传工作倡导文明【乘梯: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章 生【。产和销售《
第:九条 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生》产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负!责电梯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
第十【条 电梯销》售单位应当建立电】梯进货查《验制度和销售台账】并对其?销售的电《梯质量、来源合法】性负责
》 电梯销售》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约定—售后:服务事项
第】十一:条 电梯采购依法】实行招?。标投标制度使用单位!应当通过招》标的:方式采购电》梯
对保障性住!宅及其?他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建设项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质量《技术:监督、发展和改【革部门组织专家对】电梯的安全》性能、?技术保障、故障率、!售后服务《和信:用评价?等进行评估论—证,加强对电梯采购的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实行电梯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应当?由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同,意并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
— 使用单《位自:。行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对电梯进】行,改造:。的改造单位应当更】换电梯产品铭—牌出具质量》证明书?在产品铭《。牌、质量证明书【上标:明改造?单位名?称、许可证》书编号和改造日期等!。信息并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负责!
第十三条【 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书—面告知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方可施工
!。 :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应当】经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 电梯安装、改】造和重大维》修竣工?并经:监督检验合格后【三十日内施工—单位应当向使用【单位移交质量—合格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并【提供不少《于一年的免费日常】维,护保养?。
第十四条 】制,。造单位应《。当向使用《。单位提供电》。梯备品备件以及电】梯,安全运行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协助开展应】急救援等专业—技能培训
》 制造《。单位不得设置技术】障碍:致使电梯发生周期性!重复停梯影响电梯正!常运行
电梯发!。生周期?性重复停梯的—使用单位应当—告知制造单位制【造单位应《当及时作出相应【技术说明并协助【。排除故障《
第三章 使—用
第十《五条: 使用单位应当【保障电梯的安全使用!
使用单—位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自行:管理的电梯所有权人!为使用单《位;
(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使用单位;【
: ,(,三)新安装电梯未】移交:。业,主的项目《建设单位为使用单】位;:。
: ,(,四):共有产权的所—有权人?应当通过《书面协议明确使用】单位;
》 (五)《电梯所?有权人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含有》电梯的?场所:。使,用权:的可以约定使用【。人为使用单位 【
第?十六条 《未明确使用》。单位的电梯不得【投入使用电梯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所有权人在电梯!使用前明确使用【单位:或者指定其所属【的物业服务中—心,为使:用单位?
第十》七条: 设置电梯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设计建筑结【。构保证设计符合安】装、使用的》要,求
《电梯选型和数量配】置应:当与建筑结构、使】用需求?相,适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和标准】保障:安全、急《救、消防、无障碍】通行:的需要?
建设项—目的电梯设》置不符合规划要求的!规划部门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第十八条 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 (一《)建立并《长期保存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二】)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张?贴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
】 (三)在电梯】显著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标明承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的名称、!。紧急:抢修和投诉》电话;?
(四)按照规!定,。配备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安全管理人员;
】 (?五)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与救援服】务的联?系通畅;
》 (六)监督并且!配合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 (七)》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暂】停,使用并及时》。处理;
(【八)电梯《发生故障致使乘客】被困的迅速组织【救援并按照规—定及时报告;
】 ,(九)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九,条 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按:照电梯数量每五十】台配备一名不—足五十台的配备一名!
: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一)负责电梯】运行日常《检查并记录日—常使:用状况;《
?。。(二)负责保管和按!照规定使《用电梯专用钥匙;】
?(三)监督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签字确认—维护保养记录;【
(四)—现场配合电梯检验】。检测工作;
】(五)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立即暂!停使用并《报告使用单》位负责人
第】二十条 使》用,单位:发生变更新使用【单位应?。当自:电梯移交《或者合同《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原使用】。单位应当向新使用】单位移交《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警示标志以及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
第二十一条— 学校、医院、【公园、机场、车站、!轨道交通《站,点、公共《停车:场、商?场、宾?。馆、餐饮娱乐场【所、:体育馆、展》览馆等公共场所【新安:。。装的乘客电梯使用单!。位应:当配置?具有运行参数采集功!能的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并《与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联网;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同时建立相应】的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
【 新安装的住宅】电梯:应,当配置安全》运行监控《系统并联网
【 本条例发布前已】投入使用的电梯应】当在重大维修或【者改:。造时加?装安全运行监控系统!并联网
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的建立?和运行?进行统一指导规【范
第二—十二条? ,因自然灾害或—者事故电梯主要安】全技术性能》受到影响以及停【用一:年,以上的电梯需要恢复!使用的使用》单位应当通知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并申请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得使?用,。
?使用单位停用电梯的!应当:在电梯出入》。口张贴停用标—示对停用电梯采取】安全措施避》免使用并自电梯停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停用手续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单位可以向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安全技术评》价根据评价意见【作出电梯更新、改造!、重大维修的决定】:
(一)使】用,期限超过十年的;】。
: (二)故障—频率高?影响正?常使用的;
】(,三)需要改变主要】参数的;
(】四)使用单位认为】需要更新、改—造,、重大?。维修的
—住,宅电梯申请安—。全技术评《价的使?用,。。单位应当《将评价意见张—贴在电梯显著—位置
第—。二十:四条 电梯存—。在无法消除的—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设计?文件规定的使用期】限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报废并在报】废后三?十日:内向原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 已报废的》电梯不得转让、销】售或者使用》拆除电?梯应当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 】
第二十五—。条, 使:用单位负责落—实电梯的日常—运行:、,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安全技术【评价等运行费用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电梯运行》费用在公摊电费【和物业服务费中【列支
使用【单位利用电》梯张:贴、播放商》业广告?的收入应当依—法优先用于支付电】梯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和安全技术评【价费:用
: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公布电《梯运行费用和广【告,收支:情况
第二十】六条 电梯更新、改!造、重大维修—的费:。用由电梯《。所,有权人承《担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无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所需!。费用的具体筹集和使!用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
第二十七条 【业主大?会制定?管,理规约时应当约定在!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并经安全技术评【价需要?立即更新、改造、重!。大维修的情》况下业?主委员会《。公告:计,。划更新、改造、重】大维修电梯的—相,关事项并听取业主意!见后可以代为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
第二《十八条 电梯轿厢】内部装修应当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采—用符合规《。定的材料和工艺保证!安全:使用条件
装】。修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进行安全性能!验证保?障电梯?安全使用
【第二十九条 乘客应!当文明?有序乘?用电梯按照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正确使用电梯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拆除、毁《坏电梯安全警示标】志、报警装》置或者安全部—。件;
《 ,(二)乘用明示【禁止使用状态的电】梯;
《 (:三)采用非安—全手段开启》电梯层?门、:轿门:;
: (?四)超过电梯额定载!荷运载货物;—
(五)—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三十条 》。使用乘客电》梯,运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以及易—造成电梯《损坏的家具、—家用电器等》物品的应《当及:时与使用《单位联系使用单【位或者其委托—。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采《。取防护措施或—者派:员进行现场管—理,。造成电梯《损坏的责任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章 日常【维护保养
第三【十一:条, 使用单位应当【保证电梯的维护保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不得》委托未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服务
使用【。单位应当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签订: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并,于十日内公》示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名【称,、资质、二十四小】时值班电话、保养期!限、维护《保养电梯位置和【编号:
变更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做!好衔接工作不得因】变更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导致在用—电梯无人保养
!第,三十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不得将?。业务转包、》分,包或者变相转包【、分包
—第三十三《条 外地企业—在本:市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业务的应当符—合,相,应资质条件要求【在本市设置固定办公!场所和?配备相应的作业人员!并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
第三十四条 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制—定日常维护保—养,计划: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维修:电梯使用的零部【。件应当保证质—量确保电《梯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正常运!行
《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详细记录电梯故】障等情?况并按照规》定向电梯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发《现电梯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书面告知使用!单位;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同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第三十五条】。 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至少每【六个:。月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对电梯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向【使用单位出具检查】报告日常维护保【养,以,及自行检查情况应】当建立档案记录【的内:容,至少保存《四年
第—三十:六条: 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建立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设立】值班电话《。
除不可抗力】外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接到电梯困人—报告后应《当在三十《分钟内?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并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接,到其:他故障报《告后应当在一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
《第三十七条》 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承担维护保养】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第五?章 检验检测
第三!十八条 在用电梯实!行安全性能检验【。检测制度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检验周期》不得推迟
》。 使用单位应【。当在定期《检验周?期,届,满前:。。三十日内申请检验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检验有【效期的电《梯不得使用》。
电梯安全检】验有效期内变—更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的使用单【位应当自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检验《检,测机构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第三十九条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客观、及时—出具:报告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负责!并接:受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
第四十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自接到定期检【验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安排检验【并在检验后十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检,验合格的发放—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
第四十一—条 使用单位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提出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使用单位对检验检】测机构的书面答复仍!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书面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复验;检验【检测机构逾期未【答复的使用》单位可以直接—书面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复验【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复—验并作出结》论
第四—。。十,二条 检验检测机构!实施检验《检测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使用【单位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通?知,使用单位暂停—使用使用单位应当配!合
: 检?验,。检测机构《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报】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一)《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
(二)电梯!经监督检验或者定期!检验不?合格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整改仍继续使用】的;
》(三)超《过,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使用:单位未申请定期检验!仍继续使用的;
! (四)从事—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日常维护保养】。的施工作业》人员未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
第!四十三条 检验检】测机构受理安全【技术评?价申请后应》当组成不少于三人的!专家评价组进行评价!并在受理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出具安】全技术评价报告
! 电梯经安全技术评!。价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可以达到安全!运行要求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出?具可以继《续使用的评价意见;!无法达到《安全运行要求—或者继续《使用成本过高不符】合能:效指标要《求,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出具重大】维修、改《造,或者予以更新的评价!意见
第四十】四条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从事电》梯的生产《、销售不得以—其名义推荐、监【制、监销电梯或【者推荐日常》维护:保养单位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利用检验》检测工作《刁难电梯生》产、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的电:梯生产、《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有权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投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答—。复,投诉人
第六—章 应急管理
【第四十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建立【。电梯事故及严重事】故隐患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协!同处理相关事—务 ?
第四?。十六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制定电梯—应急预案《使,用单位、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根据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电:梯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组织【。应急演练《
?第四十七条 发生】电梯事故或者发【现,严重事故隐患—的使用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专项预案《。组织排险抢救避免或!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十八!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接到电!梯,事故或者严》重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调:查核实?情,况督促使用单位、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等进行—现场:救援或者消》除隐患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九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电梯安全运【行,监察管理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或《者在用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相,关单:。位在:规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每年—。制定重点安》。全监察计《划实行电梯》分级分类管理对【。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区域、超【高层建筑《、重大社《会活动?场所以及使用年限】超过十五年的—电梯实施重点—安全监察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组织对使用期限长、!故障频率高的电【梯,进行抽查并根—。据抽查?情况向电梯》使用单位提示安全风!险具体抽查办法由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制定
!。第五十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定期听取使用单位及!公众意见组织对生产!单位:。。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进行评价并建—立信用档案方便使】用,单位查询信用—档案包括电梯—生产单位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的经【营,行为、安全生产【、服务质量、举报投!诉、奖惩和事故情况!以及对其进行监督检!查记录等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对单位《信用状况作》出提示作《为分类监管的依据 !。
第五十一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生产单位、【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实—。施监督抽查抽—查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向发证》机关提出撤销其【资质:许可的建议》
第五十二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安全》监察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请】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安全生产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一)物业服!务,企业未落实电—梯安全管《。理责任经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拒不改【正,需要: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处理:的;
(二)生!产单位、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被依—法撤销许可后需【。要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办理企业【变,更登记?的;:
, (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使用单位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需要追究当事人】责任的? ,
第五十三—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建立电—梯安全监察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地址受理电》。。梯生:产、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检测违法》行为和?电梯事故隐》患,的举报并及》。时予以处理 —
第五十四—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电梯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撤销【许可的?生产单位、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负责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办理企业变【。更,登记:;依法查处电—。梯销售违《法行为?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电梯安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参与电梯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公安:机,。关负责维《护电梯事故》现场的?秩序和公共安全依】法查处?破坏电?梯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行为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改造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电梯《改造后未更换—产品铭牌标明相关】信息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第五十六【条 制?造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经查实属—于故意设置技术【障碍的或者》违反第三款规定【未及时作出相应技】术说:明并协助排除故【障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五《十七条 使用单【。。位,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三项—、,第五项规《定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八条 使用》单位或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安装监控《系统:。并联网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
第?。五十九条 使—用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委托未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第六十条 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将电梯【。。日常维护业务分包】、转包的或者—变相分包《。、转包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
第六十》一条 在本市从事】日常维护保养业【务的外?地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未在本【。市设置固定办—公,场所并配《备相应的作业人【员的由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未制定日常维护保养!。计,划、记录电梯故【障情:况、履行《告知:或者报?告义:务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第《六十三条《。 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履:行相关?职责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 检验检测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未按照?规定期限《安,排检验检测、出具】报告:或者:发放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第?。六,十五条 质量—技术监督等》电梯安?全,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 (一)重大维修】是指需要通过—调整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活动以及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活》动重大维修后电梯】。。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变更
》 (二)改造—是,指改变电梯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致【使电梯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活动
!(三)日常》。维护保?养,是指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调《整、更换易损件和】检查等日常》维护和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和更!换易损件不》改变任何《电梯:性能参数
第】六十七?条 居?民家庭自用电—梯的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六】十八条 本条例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2—001年8月30】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南京市《电梯安全监察和【质量监督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