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梯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生《产(含制《造、安装、改造、】。。维修)、《销售、使用、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检【测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是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县(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辖区内电梯!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财政、《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
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本,条例规定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相?。关职责
第五】条 电梯生》产单位、使用单位】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建立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保障《电梯安全《运行
第—。六条 电梯》生产:单位、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其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七条: 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手?。段,提高电?梯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强防范事故和应】急救援能力》
, 鼓励电梯使【用单位参加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第八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电梯【安全法律、法规和电!梯安:全知:识的宣?传
新闻媒体】、学校、社会团体应!当开展和参》与有关电《梯安全的宣传—工作倡导文明乘梯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章 》生产和销售
—第九条 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生产—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负责【电梯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
第十条!。 电梯销售单位应】。当建立?电梯进货查验制【度和销?售台账并对》其销售的电梯质【量、来源合法—性负责
电梯】销售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约定售后【。服务事项《 ,
第十一条 电】梯采购?依法实行招标投标制!度使用单位》应当通过招》标的方式采购电【梯
对保—障性住宅及其他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建设项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质量技术监督、发!展和改革部门组织】专家对电梯的安全性!能,、技术保《障、故障率、售后】服务和信《用评价等进行评【估论证?加强对电梯》采购的?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实行电梯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应当由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同意并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
【 使:用单位自《行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对电梯进行改—造,的改造单位应当更】换电梯产品》铭牌出具质量证【明书在产品铭牌、质!量证明书上标明【改造单位名》称、许可证》书编号和改造—日期等信息并—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负责 《
:。第十:三条 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书面告知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方—可施工
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应当经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 电梯安装、改造】和重大维修竣工并经!监督检验合格后三十!日内施工单位应当】向使用单《位移交质量合格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并提?供不少于一年的免】费日常维护保养【
?第十四条 制造单位!应当向使《用,单位提?。供电梯备品备件【以及电梯《安全运行《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协助开展应急【救援等专业技—能培训
制【造单位不得设置技】术障碍致使电梯发】生周期性重》复停梯影响电梯正常!运行
? , 电:梯发生周期性重复停!梯的使用单位—。应当告?知制造单位制造单位!应,当及:时作出相应技—术说明并协助—排除故障
第三【章 使用
第十【五,条 使用《单位应当保障—电梯的安全使用【
: 使用单位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 :(一)自行管理的电!梯,所有权人为》。使用:单位:。;
(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使用单位》;
《(三)?新安装?电梯未移交业主【的项目建《设单位为使用单位】;
《(四)共有产权【的所有权人应当【通过书面协议—明确使用单位—;
(五—)电:。梯,所有权人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含有电梯的场所使】用权的可以约定使用!人为使用单位
!第十六条《 未明确使》用单位?的电梯不得投—入使用电梯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所有权人在电梯使用!前明:确使用?单位或者指定其所属!的物:业服务中心为使【用单位?
第十七条 】设置电梯《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设计建】筑,结构保证设计符合安!装、使用的要求
! 电梯选型和数量配!置应当与建筑结构】、使用需求》相适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和标准保【障安全?、急救、消防、无】障碍通行的需要
! 建:设项目的电梯设【置不符合规》划要求的规》划部门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八条 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建立并长【。期保存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二)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张贴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
(三)】在电梯?显著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标明承】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的名称、紧急【抢修和投《诉,电话;
(四】)按照规定配备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安全管理人员【;
(五—)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与救援服务的联!系,通畅;
(【六):监,督并且配合》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七)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暂停使用并!及时处理;
】(,八)电梯发》生,故障致使乘客被【困的迅速组织救援并!按,照规:定及时报《告;
《 (九)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九条 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按】照电梯数量每五十台!配备一名不》足,五十台?的配备一名
【。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一)负《责电梯运行日常检】查并记?录日常使用》状况;
(二】)负责保管》和按照规《定使用电梯专用【钥匙;
《 (三)监督【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签】。字确:。认维护保养记录;】
?(四)?现场配合电梯—。检验:检测工作;
— , (五)《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立即暂》停使用并《。报告使用单位—负,责人
第二【十条 ?使用单位发生变更新!使,用单位应当自电梯移!交或者合同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原使用单!位应当?向,新使用单《位移:交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警示标志!以及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第二十一条 !学校、?医院、公《园、机场、车站、】轨道交通站点、公】共停车场、商—场、宾馆、餐饮娱】乐场所、体育馆【、展览馆《。等公共场所新安装】的乘客?电梯使?用,。单,位应当配置具有【运行:参数采集功能的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并与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联网;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同时建立!。相应的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
! 新安装》的住宅电梯应—当配置安全运行【监控系统并联—网
本条例发】布前:已投入使《用,的电梯应当》。在,重大维修《或者改造时》加装安全运行—监控系统并联—网
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的建立和!运行进行统一指导】规范
》第,二十二条 因自然】灾害或者事》故电梯主要》安全技术性能—受到影响以及停用】一年以?上的:。电梯需?要恢复使用的—使用单位应当—通知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并:。申请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得—使用
使用单位!停用电梯的应—当在:电梯出入口张贴停用!标示对停用电—梯采取?安全措施避免—使用并自电梯停【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停用手—续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单位可以向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安全技】术,评价根据《评价意?见作出电梯更新、改!造、重?大维修的《决定::
? (:一,)使用期限超过【。十年的;《
(二》)故障频率》高影响正常使用的;!
(三)需要改!变主要?参数的;
— ,(四)使用单位认为!需要更新、改—造、重?大维修的
住】宅电梯申请安全技术!评价的使用单—位应当将《评价意见张贴—在电梯显《著位置?
第二》十四条 电》梯存在无法消—除的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设计文件!规定的使用》期限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报废并在》报废后三十日内【向原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 ,。已报废的电梯不得】转让、销《售,或者使用拆》。除电梯应当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 】
第二十五条 使!用单位负责落—实电:梯的日常《运行、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安全—技术评价《等运行?费用: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电【梯运行费用在公摊电!费和物?业服务费中列支
】。 :使,用单位利用电梯张贴!、播放商业》广告的收入应当依法!优先:用于:支付电?梯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和安全技术评价费用!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公布电梯运行费用】。和广告?收支情况
第】二十六条 》电梯:更新、改造》、重大维修的费用由!电梯所有权》人,承担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无?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所需费用的具体筹!集和使用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七条 业主大】会制:定,管理规约时》应,当约定在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并经安全技术评价!需要立即更新、改】造、重大维修的情况!下业主委员会公告计!划更新、改》造、重大维修电梯的!相关事项并听—取业主意见后可以代!。为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八条: 电梯轿厢内部装】修应当?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采用符合规定!的材料和工艺—保证安全《使用条件
【装,修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进行《安全:性能验证保障电梯】。安全使用
第二!十九:条 乘客应当—文明有?序乘用?电梯按照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正确使用电梯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拆除】、,毁坏电梯安全警示标!志,、,报警装置或者安全部!件;
》(二)乘用》明示禁?止使用状态的电【梯;
(三)】采用非安全》手段开启电梯—层门、轿门》;
: , (四)超过电【梯额:定载荷运载》货物;
(五】)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三十:条 使用乘客电梯】。运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以及易造成电梯!损坏:的家:具、家用电器等【物,品的应当及时与【使用:单位联系使用单位】或者其委托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采《取,防护措施或者派员进!行现场管理造成电】。梯,损坏的责《任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章】 日常维护保养
】。第三:十一条 《使用单位应当保证电!梯的维护保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不得委托!未,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服务
使—用单位应当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签订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并于十日!内公示?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名称、资质、【二,十四小时值班电【话、保养期》限、维护保》。养电梯位置和编号】
?变更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做好衔】接工作不得因变更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导致在用电梯【无人保?养
《第三十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不》得将业?务转包、分》包或者?变相转包《、分包 》
第三十《三条 外地企—。业在:。本市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业务的应当符—合相:应资质条件要—求在本市设置固定办!公场所和配备相应】。。的,作业人?员并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
,第三:十,四条 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制,定日常维护保养计】划,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维修电梯【使用的零部件应【当保证质量》确保电梯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正常运【行
? 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详?细记:录电梯?故障等情《况并按照规定向【电梯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 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发【现电梯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书面告《知使用单《位,;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同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第】三十五?条 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至《少每六个月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对电:梯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向】使用单位《出具检查报告日【常维护保《养,以及:自行检查情况应【当建立档案记—录的内容至少保【存四年
第三】十,六条 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建,立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设】立值班电《话
: , 除不?可抗力外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接到电梯困人】报告后应当》。。在三:。十分:钟内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并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接到其】他故障报告后应当在!一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 —
第三十》七,。条 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承担维护《保养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第五《章 检验检测—
第三十《八条 在用电—梯实行安全》性能:检验检测制度—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检【验周期不得》推迟
使用单】位应当在定期检验】周期届满前三十日内!申请检验《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检验?有效期的电》梯不得使用》
: 电梯安全检验【有效期?内变更?。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的使用》。单位应当自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检?。验检测机构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第三十九条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客观、及【时出具报告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负责并接受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
》第,四十: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自接到定期检【验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安【排检:验,并在检验后十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检验》合格的发《放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
:第四十一条 使【用单位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提出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使用单位对检验检测!机构的书面答—复仍: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书面【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复验;】检验检测机》构逾期未答复—的使用单《位可以直接书面【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复验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复验并作出结】论
第四十二】条 检验检测机构实!施检验检《测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使:用单位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通知使用单位暂!停使用使用单位应当!配合
检验【检测机构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报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一)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
—(二)电梯经—监督检验或》者定期检验》不合格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整改仍继续使用的!;
(三)超过!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使用单位未!。申请定期检验—仍继续使用》的,;
: (四)》。从事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日—常维护保养的施工】作业人员未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 】
第四十三》条 检验检》测机构受理安—全技术评价申请后应!当组成不少于—三人的专家评价组】进行评价并在—受理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出具安》全技术评价报告【
电梯》。经安全技《术评价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可以达—到安:全运行要《求,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出具【可以继续《。使用的评价意见;】无法达到安》。全运行要求或者【继续使用成本过【高不符合《能效指标要求—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出具重大—维修、改造或—者予以?更新:。的评价意见
第!四十四条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从事?。。电梯:的生产、销售不得】。以其名义推荐、监】制、监?销电梯?或者推?荐日常?维,护,保养单位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利用检验!检,测工:作刁难电梯生产【、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的】电梯:生产:、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有权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投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答复投诉人
【第六章 应急管【理
第四《十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建立电!梯事故及严重—事故隐患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协?同,处理相关事务—
第四十—六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制定电梯》应急预案使》。。用单位、《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根据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电?梯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组?。织应急演练
第!四,十七条 发生电【梯事故或者发—现严重事故隐患的】使用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专项预案组织排【险抢救避免或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十八?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接《到电梯事故或—者,严重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调查核实情—况督促使用》。单位、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等进【行现场救援或者【消除隐?患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九—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电,。。梯安:全运行监察》管理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或!者在用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相关单位《在规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每年?制,定重:点,。安,全监察?。计划实行电》梯分级分类管理对】。。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区域、》。。超高层建筑》、重:大社会活动》场,所以及使用》年限超过十五—年的电梯实施—重点:。安全监察《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组织对】使用期?限长、故障频率高】的电梯?进行抽查并》根据抽查情况向电梯!使用单?位提示安全》风险具体《抽查办法由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制定 !
第五十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定期听】取,使用单位及》公众意见组织—对生产单位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进行《评价并建立信用【。。档案方?。便使用单位查询【信用档案包括电【梯生产单《位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的经营行为—、安:全生产、服》务质量、举报投【诉、奖惩和事—故情况以《及对其进《。行监督检查》。记录等
》。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对单位!信用状况作出提【示作为分类监管【的依据 》
第五十一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生产单?位、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实施】监督抽查抽查—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向发!证机关提出撤销其】资质许?可的建议
第五!十二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安全监察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请】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安全生产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一)物!。业服务企业未落实电!梯安全?管理责任经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拒,不,改正需要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处理的;
(二!)生产?单位、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被—依法撤销许可后需要!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办》理企业变更》登记的;
(】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使【。用单位?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需要追究】当事人?责任的 》
,第五十三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建立电梯【。安全监察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地:址受理电梯》生产、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检测违法行为和电!梯,事故隐患的举—报并及时予以处理】
第五十四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 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电:梯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撤》销许可的生产—单位、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负责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办理企》业变:更登:记;依法查处电梯销!售违法行《为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电梯安》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参与电》。梯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公安:机关:。负责维护电梯事故】现场的秩序和公【共安全依法查处【。破坏电梯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行为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改造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电梯改造后未【更换产品铭牌标【明相关信息》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
第?五十六条 制—造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经查实!属,于故意设置技术【障碍的或者》违反:第三:款规定未《及时作出相》。应技术说明并协【。助,排除故障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五十七条》 使用单位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三项、第五项规!定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五十八》条, 使用单位或者【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安】装监控系《统并联网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 使【用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委托未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第六十条 【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将电梯日常】维护业务分包、转】。包的或者《变相分包、转—包,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一条! 在:本市从事日常维护】保养业务《的外:地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未在》本市设置固定—办公场所并配备【。相应的?作业:人员的由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第六十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未》制定日常维护—保养计划《、记:录电梯?故障情况、履行告】知或者报告义务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第六十》三条 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履行相《关职责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第六《十四条 检验检【测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未按照规定】期限安排《检验:检测、出具报告【。或者发放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 质量】技术监督等电梯安全!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 (一)重大—。维修是指需要通过调!整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活动】以及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活动重大维!修后电?梯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变?更,
(二》)改造是指改—变电梯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致使电梯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活动
— (三?)日常维护保—养是指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调整、更换》易损件和检查等日】常维:护和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和更换易损件不【改,变任何电梯性能参数!
第六十七条 !居民家庭自用电【。梯的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六十八条 本条【例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2—。。001?年8:月,30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南京市电梯安全监察!和质量监督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