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泰州市水利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泰州市水利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日
泰州市水利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泰州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科学编制好“十三五”水利规划,对于“四个名城”和“强富美高”新泰州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本规划依据《江苏省“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和《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是全市“十三五”时期水利发展的重要依据。
一、发展基础
(一)“十二五”水利发展成就
“十二五”期间,全市水利工作围绕“推进富民强市、建设美好泰州”目标,积极践行新时期治水思路,不断创新水利发展,各项工作均取得显著成效,“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水利发展目标基本实现,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了重要的基础保障。全市水利总投资99.97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2.8倍。
1﹒防洪减灾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卤汀河、泰东河工程、引江河二期河道及船闸工程基本建成,川东港工程、泰兴马甸水利枢纽工程相继开工建设,列入国家专项规划的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累计整治河道232.54公里,夏仕港套闸、十圩套闸等大中型病险水闸加固全面完成。长江沿线堤防和小型通江建筑物基本达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中型建筑物达10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里下河地区圩堤基本达“四五四”标准。城市水利建设加快推进,各市(区)中心城区的防洪体系基本形成。完成中心城区调度控制工程建设,整治周山河、老通扬运河等30多条城区骨干河道,实施主城区89处暴雨易积水地段整治改造,泰州中心城市防洪基本达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和20年一遇排涝标准;通南排涝能力基本达10年一遇,沿江圩区排涝达5年一遇,里下河区域排涝能力基本达5年一遇。防汛防旱预警能力进一步增强,防汛防旱指挥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防指视频会商,基本建成全市水旱灾害应急反应系统,成功抗御2011年“梅花”、2012年“达维”、“苏拉”等5次台风袭击。“十二五”期间防汛抗旱减灾效益超过10亿元。
2﹒水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推进。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创成国家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市,全市用水总量稳定在33亿立方米左右,农业供水保证率87%,工业供水保证率95%,生活供水保证率97%。实现节水载体建设全覆盖,累计创建节水型企业43个,建成节水型单位12家、节水型学校62家、节水型社区71家。2015年,全市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下降到75.69立方米(不含火电)与10.22立方米,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9。77个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实现全覆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5.3%,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各市(区)均建成第二水源、应急水源或互为备用。启动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累计创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3家、省级水利风景区4家,宣堡镇、曲霞镇等7家乡镇成功入选全省“水美乡村”。综合防治水土流失面积100平方千米。
3﹒河湖管理与保护体系基本建成。全市65条省骨干河道全面落实“河长”、管护单位和人员,“河长制”管理组织体系基本建立;里下河湖泊湖荡基本落实管理机构,兴化市湖泊退圩还湖规划通过省水利厅审查,大纵湖、得胜湖、平旺湖退圩还湖工作全面启动。开展河湖与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确权划界工作,加强河湖巡查与侵占行为查处,出动执法巡查人员7.64万人次,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974起;出动防汛清障执法人员1.34万人次,拆除违章建筑6696平方米、违章圈圩22处。积极推进利用高港枢纽改善通南地区水环境工作,结合区域引排河道整治、城市黑臭河道治理、农村河道疏浚等工程,改善城乡水环境。
4﹒水利民生工作取得实效。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和农民生活条件,大幅增加农村水利投入,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高标准农田建设、灌区节水改造、农村河道疏浚等,总投入达30亿元。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6个市(区)被列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实施1个大型灌区、2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强农村河道综合整治,疏浚县乡级河道552条1632公里、村庄河塘6324条,完成土方6665万立方米;4个县、15个项目列入国家中小河流重点县试点项目并实施。截至2015年底,全市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410万亩,占耕地面积的93%,旱涝保收农田达364万亩,占耕地面积的83%,节水灌溉工程控制面积达200万亩,占有效灌溉面积的49%,保障和促进了粮食生产十一连增。实施农村饮水安全与提质增效工程,解决了141.5万人的农村饮水不安全和12.25万人的学校饮水不安全问题。
5﹒水利改革和依法治水不断深化。制定《泰州市水利局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实施方案》,推进水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攻坚。制定《泰州市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水利工程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市水管体制改革任务全面完成,水管单位精简至16个,达省3级以上标准的水管单位已有12个,其中省一级单位1个、省二级单位8个、省三级单位3个,宣堡、姚王等地河道管护体制机制创新在全市各地得到推广。制定《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水利建设的实施意见》《泰州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卤汀河泰东河管理办法》及《泰州市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水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制订行政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由25项精简到9项。健全水资源管理体制,建立考核评估体系,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体系初步形成。全面落实建设管理五项制度,实行区域集中监理制,进一步完善电子招标投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基本形成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体系。建立省、市、县三级水利现代化规划体系,编制实施《泰州市城市水系规划》《泰州市区水利现代化规划》《泰州市通南地区水利规划》,实施水工程规划同意书制度。加强水利科技创新,1项成果获市级科技成果奖。水利公共财政投入持续增长,初步形成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二)存在问题
在水利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的同时,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洪涝防御能力依然不足。流域防洪达标率指标实现程度仍然不高,一些城市和开发区防洪治涝工程建设严重滞后,洪涝灾害威胁仍未消除。特别是姜堰设区后相应的规划未能及时调整。二是水环境恶化、水生态退化的现象未能彻底遏制。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时有发生,水环境治理任务艰巨。三是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仍需解决。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机制仍不健全,农田水利工程缺失管护保障、农田“最后一公里”灌排不畅是面临的两大突出问题,一些地方灌排设施不配套,农田水利建设任务仍很繁重。四是河湖管理与保护有待加强。里下河湖泊面积较建国初期萎缩2/3以上,河湖调节生态的功能不断减弱,人为侵占河湖水域、违法采砂等现象仍时有发生,退圩还湖、河道清障任务艰巨,河道疏浚、管护良性机制尚未完全建立。
(三)面临形势
落实国家水安全战略部署,要求推动治水思路战略性转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赋予了新时期治水的新内涵、新要求、新任务,为强化水治理、保障水安全指明了方向。围绕推进“四个名城”与 “强富美高”新泰州建设目标,要求扎实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切实加强水资源与河湖保护,加快推进河湖保护与水环境治理,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十三五”期间,泰州积极参与“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适应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频度与强度增加,以及经济总量增长和社会财富积累带来的洪涝损失加大的风险,需要继续加强安全水利建设,提升防洪减灾能力,为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防洪安全保障。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四个名城”建设目标,以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为总揽,以水生态文明建设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更加注重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统筹,更加注重城乡水利协调发展,更加注重建设与管理均衡推进,全面推进法治水利建设,加强工程建设,突出科学管理,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泰州特色的水利现代化之路,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泰州奠定更加坚实的水利基础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民生水利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水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水利问题作为水利工作的优先领域,着力解决好防洪安全、饮水安全、粮食安全、生态环境、居住环境等方面的水需求。
坚持绿色发展。坚持人水和谐,促进可持续发展,把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水资源开发利用要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妥善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既要防止洪水对人类的危害,也要规范人类活动,给洪水留有出路;既要满足人类的合理需求,也要满足维护河湖健康的基本需求;既要加强对重点流域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又要注重发挥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
坚持统筹兼顾。把提高水利对经济社会的保障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围绕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和粮食安全保障,统筹水利发展的目标、速度、规模、水平,促进水量水质共管、水体水域兼顾、防洪抗旱除涝并重、开源节流保护并举、建设管理改革齐抓、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结合,坚持扩大能力与巩固提高相结合,推动流域区域、城市农村水利协调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继续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水利投融资体制、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农村水利发展机制、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等各项水利改革;强化政府对涉水事务的社会管理,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水能力,提高水利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不断破除制约水利发展的各种障碍,推进水利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促进水利事业全面发展。
(三)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泰州市水利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初步建成现代化的水利综合保障体系,即标准较高、协调配套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优化配置、高效利用的水资源保障体系,有效控制、河湖健康的水生态保护体系,生态高效、适应农业结构调整的农村水利体系,依法治水、管理规范的水工程管理服务体系,综合配套、保障有力的水利发展支撑体系。
防洪减灾。全市各地遇一般洪涝基本不受损失,经过人为努力能够防御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洪水。长江堤防全面巩固“长流规”标准,部分堤段防洪标准达100年一遇;市区建成区城市防洪标准达100年一遇,各市(区)建成区及9个小城市所在地防洪标准达50年一遇,其他乡镇防洪标准达20年一遇;里下河地区区域排涝标准基本达10年一遇,城镇圩区达20年一遇、农业圩区达10年一遇,老328国道控制线防洪标准达100年一遇;通南城区、集镇及开发区排涝标准达20年一遇,沿江圩区农业区达10年一遇,高沙土区农业区达20年一遇。
农村水利。农田有效灌溉面积率达95%以上,旱涝保收面积占耕地面积比例达85%以上,中沟以上灌排工程配套率和完好率达95%以上,田间工程配套率及完好率达90%以上,灌溉水利用系数达0.65以上,灌溉设施保证率达90%以上,节水灌溉工程面积率达60%以上,水土流失治理率达90%以上。
水资源保障。基本解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用水需求,一般干旱年份全市大面积地区生产、生活基本不受影响,特殊干旱年份大面积地区生活用水和重点工业用水有保障。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3亿立方米之内,生活供水保证率达97%以上,重点工业供水保证率达95%以上,大部分地区农业供水保证率达80%—95%;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不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达25%。
水生态保护。建成水生态文明城市。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接近100%,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90%。河道水环境整治加快推进,主城区内河景观和生态功能逐步恢复,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河道。全市水面率保持现有水平不降低,水环境状况明显改善。
水利管理与改革。依法行政与规划管理进一步加强,水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办公自动化、防汛防旱、水资源管理、工程调度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基本建成全市水灾害应急反应系统。水事违法案件查结率达95%以上。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市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水利多元化投资机制初步构建,乡镇水利服务体系进一步理顺。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水
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途径推进水利改革和发展,全面推进水利行业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实现由水利法制向水利法治转变,由注重水利法律制度建设向既注重水利法律制度建设、更注重水利依法治理转变。
1﹒水利依法治理。大力推进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利工程管理、防汛抗旱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土保持管理、水工程规划管理等水利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提升水利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研究制订政府规章《泰州市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
2﹒水利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法治化水平,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水行政审批行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确保水行政行为合法依规。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升公务员依法、守法和履职能力。健全水事矛盾纠纷防范化解机制。
3﹒水行政执法。在推行水利综合执法的基础上,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执法效能。到2020年,当年水事违法案件查结率达95%以上,水行政执法错案率控制在0.1%以内,大江、大河及重点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违法水事得到有效查处和控制,执法资源进一步整合。
4﹒政务公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权力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健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确保水行政行为合法。加强水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水利政府网站,利用社会媒体等手段为社会公众提供水利信息服务。完善水利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雨情、水情等水利公共信息,及时发布各类灾害预警信息并通报灾害事故进展,服务生活生产,稳定社会秩序。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增强全社会的水法治意识和水忧患意识。逐步普及防灾避险知识,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及防灾避险、应急自救知识和能力。
(二)继续加强防洪减灾工程建设
加快流域防洪工程建设,巩固提高流域防洪能力,强化区域骨干河道、中小河流和低洼易涝地区治理,恢复提高区域引排能力,完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健全流域、区域、城市间及大中小工程间相互协调的防洪除涝工程体系,提高洪涝综合防御能力。
1﹒流域治理。
淮河流域:全面完成卤汀河、泰东河、引江河二期及川东港整治工程,启动下官河整治、老328国道沿线控制建筑物除险加固工程的实施。
长江流域:进一步巩固江堤建设成果,实施河势控制及护岸工程,为沿江开发和12.5米深水航道提供安全保障。完成天星洲叉道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积极推进长江干流崩岸应急治理工程,特别是杨湾易坍段治理工程。实施长江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
2﹒区域治理。
构建高标准的骨干河网,提高区域骨干河道引排能力,巩固和扩大河湖调蓄能力,稳步提高区域防洪除涝标准。
根据《泰州市通南地区水利规划》等规划,系统推进区域骨干河道整治,恢复提高骨干河道引排能力,改善区域水环境。完成马甸水利枢纽、通南水生态调度控制工程、小桥港闸站工程及老通扬运河整治工程,加快实施雌港、雄港、姜溱河、蚌蜒河、海沟河、周山河、西姜黄河、季黄河、东姜黄河、南干河、两泰官河、夹港、上六圩港、罗家桥港整治等一批区域骨干工程,切实提高区域性河道的引排功能和调蓄功能。2016年启动城市东部引排通道建设前期工作。通过拓浚泰兴增产港~靖江百花港~安宁港一线、新建安宁港闸,新增排涝流量200m3/s,全面提升通南地区引排能力。继续实施城市水生态调度控制工程,完成龙窝泵站、长江口至宣堡港引水通道建设。
3﹒城市水利。
保障城市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改善人居水环境,加快城市水系综合整治,引导建立与城镇规模、功能和地位相适应的现代城市水利工程体系。按照国家规定的城市防洪标准,完成市(区)城市骨干防洪排涝工程,完善中小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加强小城镇引排能力建设,做好排水管网与排水河道的衔接。恢复并保持城区水面率,畅通城市河湖水系,推进城市黑臭河道治理,改善城区水环境。按照生态优先的原则,推广运用“海绵城市”设计理念,积极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和易涝点改造。实施朱新河、五里河、孔桥河、盛唐河、向阳河、小港河等河道连通整治;完成凤凰河南延、前进河、送水河等市区骨干河道的水生态整治;对市区50条河道实施轮浚。
(三)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与供水工程建设
巩固国家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市建设成果,进一步提高用水效率,改善水环境。提高区域水资源保障能力,着力构建布局合理、水源可靠、水质优良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到2020年,全市建成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4个。
农业节水工程。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灌溉技术,推行农艺节水技术,提高田间用水效率。加快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加快工程节水措施建设,每年新增节水工程面积10万亩,推进农业节水规模化发展。
工业节水工程。以重点行业为重点,深入开展节水专项行动,通过严格的节水政策管理,促进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大幅度提高用水效率,创建25个节水型企业(单位)。
城市节水工程。推进以区域供水、管网改造、节水型器具推广等为重点的城市节水工程建设,建设一批节水教育基地、社区,50%以上机关、学校建成节水型单位。
非传统水源利用。推进雨水利用、中水回用等示范项目建设,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25%。
饮用水源地工程。加强长江永正饮用水源地、卤汀河兴化饮用水源地、兴姜河兴化饮用水源地、上官河兴化饮用水源地、兴化通榆河饮用水源地、靖江蟛蜞港饮用水源地的管理与保护,建设完善引江河、南官河、中干河、两泰官河等应急备用水源地工程,加强乡镇区域供水水源地(兴化市下官河缸顾水源地、兴化市卤汀河周庄水源地)达标建设,完善区域供水网络,形成“城乡一体、互备互用”的自来水供水格局。
清水通道工程。在加强城镇治污、完善污水收集系统的基础上,理顺和调整排水通道,合理布局污水处理尾水通道,实施引江河二期工程、卤汀河整治置换里下河地区水源工程、泰东河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形成贯穿我市里下河腹部地区的引江河~泰东河、引江河~卤汀河清水通道,建设南官河、周山河等为主线的通南地区清水通道,为乡镇供水和农村饮水安全提供良好的保障。
(四)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加强河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退圩还湖、河湖生态修复、水系连通工程,强化水源地保护与水土保持,积极创建各类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着力提升水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1﹒水生态文明创建。完成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打造“一脉(以泰州引江河为主体、南官河、新通扬运河、泰东河、卤汀河为骨干的引江清水脉络)、一城(海陵主城区)、一湖(溱湖)、三带(滨江水生态保护带、中部水生态治理带、城北现代农业水生态示范带)”的总体布局。围绕“双水绕城”项目,加快推进凤凰河、周山河、南官河景观提升实施进度,提升市区水上旅游品质。开展水利风景区建设,创建省级以上水利风景区10家。新增14个“水美乡镇”、21个“水美村庄”。
2﹒重点湖泊退圩还湖工程。大力推进重点湖泊退圩还湖,重点做好大纵湖、得胜湖、平旺湖退圩还湖工程,形成湖面45000亩。
3﹒水资源保护与水生态修复工程。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建设,增强水源涵养能力,保护饮用水源,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依据《泰州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改善河湖水体流动性。实施通南水生态控制工程,在通南地区东部新建10座调度水闸涵洞、整治河道9公里。
4﹒水土保持工程。加强平原沙土区水土流失治理,通南高沙土地区的骨干河道实现河坡植被化和工程防护,实现农田林网化、河沟坡面植被化。加强沿江、沿河、沿湖生态林网建设。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依法推进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着力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基本遏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问题。综合防治水土流失面积133平方千米。
(五)进一步加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
加强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农村河网水系系统治理,完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积极构建现代农村水利工程体系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
1﹒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以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千亿斤粮食末级渠系以及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等项目为抓手,实行集中投入,连片治理,整乡整村推进,建成一批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示范区。
2﹒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根据河道淤积状况建立轮浚机制,保持农村河道疏浚工作的持续进行,畅通水系、恢复引排能力、改善环境、修复生态。继续实施县乡村河道疏浚,完成疏浚县乡河道393条、长度1213公里、土方2293万方;实施村庄河塘疏浚整治,完成733个村庄、土方1220万方,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
3﹒建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和完善农村河道长效管理机制,明确各级河道的管护主体,落实管护经费,组建专业管护队伍,积极推行河道、村庄、路道、绿化“四位一体”的长效管护体制,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农村生态河道。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理,落实农田水利设施维修与管理资金,安排专业人员对农田水利设施进行维修与管护。
(六)严格水资源管理与保护
优化水资源配置,强化水资源节约保护,突出需水管理和用水过程监控,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提高能力、强化监管,严格用水总量管理,严格用水效率考核,严格入河湖污染物总量控制,发挥水资源条件先导性作用,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1﹒用水总量控制。制定《泰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泰州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泰州市水资源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实施取水许可与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对取用水总量已达控制指标的地区,控制新增取水许可。强化地下水统一管理,严格控制深层地下水开发利用,全面推行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
2﹒用水效率控制。按照国内先进的目标,严格控制新建项目用水效率。加强节水技术改造,推广使用循环用水、厂际串联用水、中水回用等节水技术,培养和扶持一批节水典型。继续推进节水型载体建设,建成一批规模化、高水平的节水型灌区、企业(单位)、社区、园区、学校和城市。推进区域供水,加强城市公共用水管理,加快改造城镇供水管网,全面推广节水型器具。实行用水效率控制,适时修订用水定额,把用水定额作为编制用水计划的重要依据,对应当办理取水许可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和考核。健全节水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农业节水补偿机制,确立节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推行节水型器具财政补贴制度,运用经济杠杆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
3﹒纳污总量控制。制定《泰州市水功能区管理办法》,全面强化水功能区管理。把限制排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的重要依据,在科学核定河湖纳污能力的基础上,制定重要河湖入河污染物总量和分年度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提出分阶段入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加强重要水域控制断面的水质监测,强化河湖排污总量和行政边界断面上下游排污量的监控,编制排污口整治规划,并制定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
4﹒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体系,建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考核指标,健全饮用水源地核准和安全评估制度,全面开展河湖健康评估。
(七)持续强化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
以维护河湖健康、保证水利工程安全运行为目标,创新管理理念,重点围绕“依法管水、规划引领、改革创新、空间管控”河湖管理思路,完善河湖管理法规体系和规划体系,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体制机制,提高河湖空间管控能力,加强河湖健康监测及信息化管理。
1﹒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体制机制。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合理划分河道管理事权,依法建立健全河道管理制度,健全河道管理“河长制”,全面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按照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及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湖泊管理组织体系,进一步落实湖泊管理机构和职责。
2﹒加强河湖规划管理。编制引江河、泰东河河道管理与保护规划,依法加强对河道的管理和保护。
3﹒强化河湖空间管控。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完成65条省骨干河道、44个列入省管湖泊的管理范围。加强水域管理。划定区域内市、县两级重要水域,并向社会公布;建立水域面积监测及考核制度;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实行占补平衡,提高涉水事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依法推进河湖岸线综合整治。
4﹒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围绕“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以水利工程管理考核为抓手,坚决打击侵害水利工程的行为,不断提高水利工程完好率,通过健全管理制度体系、明晰管理工作标准、规范管理作业流程、强化管理效能考核,保障工程运行安全、可靠,促进全市水利工程管理水平走上新台阶。
(八)增强防汛防旱管理与应急能力建设
完善防汛防旱减灾体系,强化应急管理,提升防洪社会管理水平,努力实现“指挥决策科学化、应急处置规范化、防汛抢险专业化”,提高水旱灾害防御和服务能力。
1﹒完善防汛防旱指挥系统建设。防汛防旱指挥系统向基层延伸,实现决策支持子系统全覆盖,计算机骨干网络延伸至乡镇和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重点水利工程运行数据实时交换传输系统。开展水旱灾情监视系统研究建设,实现对洪涝旱等灾害的动态监测及灾害影响和损失的快速评估。改进水情调度管理方式,由偏重水位调度逐步向水位、水量、水质联合调度转变。
2﹒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完善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及各类预案。加强对预案体系建设的研究和指导,提高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修订完善《泰州市防汛防旱应急预案》、《泰州市防御台风预案》以及城市防洪、城市突发性强降雨应急排涝等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建立防汛检查与巡查保障机制。明确防汛检查和巡查的责任单位(部门),落实队伍、装备和经费保障,进一步规范和提高防汛检查和巡查的能力和水平,及早发现险情并预警。提高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完善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报告制度,落实水工程调度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处置水平。
3﹒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强化防汛防旱组织管理。逐步建立起覆盖市、县、乡镇(街道、园区)的三级防汛防旱组织体系,完善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中心的防汛防旱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强化防指成员单位间信息共享机制和应急联动机制。提高防汛物资储备管理水平。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防汛防旱物资储备体系。科学配置各类物资储备数量和仓储布局,做到规模适度、布局优化。力争“十三五”期末物资储备达《江苏省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办法》要求。加强防汛抢险专业队伍建设。加大社会动员与组织力度,实现规范化管理、信息化支撑、专业化抢险和社会化动员,全面提升对洪涝、干旱、台风、水污染等突发性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4﹒提高社会化管理与服务水平。推动防汛防旱防台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加强防汛防旱工作宣传和面向社会的公共信息服务,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我避险能力。健全社会动员机制,依法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各个行业和公民的防汛防旱权利和义务,开展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防汛履责情况的督察。开展洪水风险图编制工作,推动洪水风险图在防汛指挥、避险转移、增强全民水患意识等领域的应用,研究实施洪水风险评价制度。加强里下河蓄涝圩区管理,规范区内的开发、建设等行为。
(九)提高水利信息化水平
按照统一规划、应用主导、资源共享、先进实用的原则,完善水文、重点工程监控等信息站点与服务网络,基本完成水利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构建智慧水利框架,以水利信息化引领水利现代化。
1﹒加强水利监测设施建设。加密水情、雨情监测站点,充分发挥泰州市城市水资源实时监控平台的作用。沿江主要口门10处、大中型泵站4座实时监测工情、水位、水质,实时监控里下河地区重要排涝站流量及圩堤内外水位;城市防洪方面市区重要水利工程(闸、泵站)17处,监测工情、水位、水质、流量及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的排水量;流域河道1条、县级骨干河道4条、重点城市河道10条,主要断面20处,主要监测水位、流量和水质;重要闸站运行维护情况自动监测;水资源方面的用水大户地表水取水口监测取水流量,重要地下水开采点监测开采流量和地下水位,污染企业退水排污口监测水量和水质,自来水厂取水口上下游监控水质及周边污染情况。
2﹒信息化基础设施。建立标准统一的信息采集和工程监控平台,采用物联网等新技术,完善雨情、水情、工情等水利信息监测系统。按照省市数据中心和云平台建设的要求建成专题数据中心,挖掘数据资源,建成水利地理信息和业务应用共享服务平台,提高信息共享服务能力。增强无线局域网络和应急通信网络建设,网络覆盖到所有乡镇和重点工程。
3﹒信息化应用系统建设。完善水利公众服务系统。梳理现有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和各类水利业务系统,完善政务内网中的电子政务系统,完善政务外网的水行政管理系统,在政务外网,建设集成所有业务应用系统的水利应用门户和公共微信矩阵。按照省统一部署开展应用系统建设。完善防汛防旱指挥系统,续建水资源管理系统二期工程,建设河湖资源与水利工程管理信息系统、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与综合治理系统、农村水利管理系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系统、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系统、水政执法及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系统。
4﹒水利科技创新。健全完善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加强产学研结合,推进水利科技科研技术成果示范推广。加强重大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研发,重点在节水技术、跨流域水资源配置、长江河势控制、水资源保护、气候变化与沿海风暴潮关系、区域产汇流新机理、水利工程建设新技术研究和水利信息化先进技术应用等方面开展重大技术攻关。加大先进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力度,“十三五”期间争取引进2项先进适用技术或关键设备进行应用推广,建设2个科技示范基地,每年全市申报省市级科技项目3项以上。
(十)推进水利改革与管理创新
全面推进法治水利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通过依法治理、规划管控、政策调节等手段,推动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攻坚,创新水利管理,推进水利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1﹒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进一步整合涉水行政职能。推进水权制度改革。开展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与水权交易试点,鼓励地区间、用水户间的水权交易。推进水价改革。逐步提高水资源费标准,强化终端水价杠杆作用,促进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效益。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灌溉用水实行基本水价加计量水价的两部制水价,研究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原则,逐步提高非农业水价,推行梯级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
2﹒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科学界定基层水利单位事业性质,拓宽市县财政工程管理专项经费渠道,足额落实并逐年增加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人员基本支出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进水管单位管养分离,培育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市场,健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体系。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小型水利工程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和经营权,对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给予补助,建立由产权所有者负责筹集、财政适当给予补助的管理经费投入机制,推进专业化集中管理和社会化管理等多种管护模式,建立完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监督考核机制。推进水利工程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完善并落实水利工程各项规范化管理制度。
3.创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健全水利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基本建成以“一网三库一平台”为主体的覆盖全社会的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推行专业化建设管理模式,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水利工程质量标准体系、招标投标监管体系、安全培训制度体系等四大体系,扩大代建制,试点集中监理制,强化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和市场监管,全面实行电子化招投标。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完善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加快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四、实施保障
(一)强化政府职能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水行政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形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新模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涉水事务的社会管理,健全防汛防旱、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强化水利公共服务,持续提升水利自身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合理划分事权,规范和落实各级政府责任,严格目标考核,稳步推进规划实施。
(二)强化投入保障
健全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根据全市水利发展的目标与任务测算,“十三五”时期,全市水利规划投资规模为144.8亿元,其中水利建设投资98.8亿元,农村水利投资42.8亿元,水利管理投资3.2亿元。投资计划中应由市或市区承担的,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进行配比。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完善各级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落实水利建设基金(含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城维税安排划转的水利建设资金、城市建设配套费上缴的水利建设资金等)、土地出让收益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等水利专项资金政策。大力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投资、建设和运营,完善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机制。优化水利投资结构,增加水利管理、水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投入比例。
(三)强化队伍建设
按照“控总量、调结构、提素质”的工作思路,抓好领导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实用技能人才三支队伍建设,基本建成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水利人才队伍。加快人才结构调整步伐,强化水资源、水务管理、水生态建设等专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逐步解决基层水利人才引进工作难题。建立和完善继续教育制度体系,推动全员培训,全面提升队伍素质。
(四)强化规划实施与监督考核
创新规划管理,加强水利规划基础研究与规划信息系统建设,完善水利规划成果体系、城市防洪规划及各市(区)治涝规划,完成水资源保护规划与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开展河湖管理保护规划编制。突出水工程建设规划相符性审查,确保各类工程建设与资源开发活动不影响水工程功能、能力和河湖健康。加强计划管理,健全项目前期工作责任体系和管理机制,加强项目前期论证,进一步提高水利前期工作质量。加强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监督考核,推进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强化实施监督,明确各级地方政府规划实施主体责任,建立水利、国土、农业、环保、建设、规划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协同推进规划实施。
附件:泰州市水利发展“十三五”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