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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总体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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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3.1.!1 总体》设计应注重居住【环境质量的》提高:注意建?筑与自然的和谐【重视生态《环境的建设合理进】行功能分区组—织好人流和车流方便!居,民生:活有利安全防卫【。和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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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总体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居住—区规划?的要求除《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外还应执行上海市!相关规划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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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住!宅建:设应按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DG【J 08-55【的要求?配置与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公共服务设】施
》3.1.4 【住宅建设应按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GJ— 08-《7,的,要求配置与居住【规模和标准相对应的!机动车泊位和非机】动车:泊位并按相关规定配!。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采用机械—式停车库的》其设计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机械式停车库】设计规程DGJ 0!8-60的》要求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的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规定【
3.1【.5 居》住区域内的道路、绿!地和公共服》务设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D!GJ: 08-103中】对于老年人、—残疾人等居住者的特!殊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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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居住区总平面设计、!竖向设计、》建筑单体设计、【绿化:环境设计等内容应】满足:上海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
3!.,1.7 》全装:修住宅?设计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全装修!住宅:室内装修设计—标准D?G/TJ 0—8-2178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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