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04【年11月24日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制—定2005年—3月:31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1年12月28日】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通过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第1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和生态环】境防治?大气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本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   第三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必须将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合】理规划城市建设【和产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制定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的经【济、技术政》策鼓励和促进清洁生!产、改进能源结构】控制:和削减本辖区内【主要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使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功能区标准  【 第四条《 南:。京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环保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县环保部【门)对本《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气—环境:的义务有权》对污染大气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  第?六条 鼓《励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普:及环境?保护科学知》识,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对【在防治大气》污染以及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区县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 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划定大气环境【质量功能区》  : 市环保部门应当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的要!求提出本《市,大气污染重点整【治地区及整治目【标制定限期达标【。计划和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 第八条《 本市是国务—院划定的《二氧化硫控制区和酸!雨控制区实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控制和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第九条 本市对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依】。法实行?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制度无《排放污染物许—。可证不?得排放主要大气【污染物 《  主要大》气污染物名录由【市,环保部门《根据国家规》定和:本市:实际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 ,。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依照国?家和省?规定办理   第】十条 ?市环保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核定】的本市不同时期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气环境容量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拟定本市不【同时期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第十?一,条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以下简称排污单位】)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由!。。市或者区县环保【部门根据《。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依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结合排污—。单位的现有排放量】、,产业发展《规划和清洁》。。生产要求核定—   第《十二条 新建—排放主?。要大气污染》物,的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手!续时应当向环保【部门申请获得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方可!进行建设  — 改建、扩》建排放?。主要大?气污染物的项目新增!排污量?导致:该单位超过原有【排污总量指标未【经环保部门重新【核,定指标的该改建【、扩建项目不得【进行建?设 :  第十三条 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标准  】 实行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排污【单位必须按照排放污!染物许可证》规定的?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速率和其!他排:放条件排放污染物】   第十四条【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建《设具备采样和测流】条,件并符合技术规范的!排污口设置监测【采样口及平台— ,  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企?业应当安装主要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因故障或》检修暂停运行的应】。当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在故:障,。排除或?检修完成后立—即,恢复运行   在】线监测设施在—有效期内所》测数据?作为核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的依据   第十!五条 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排污!单位或?者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规定:限额的污染严重【企,业应当主动》。治理污染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并按照市环保!部门的要求定期公布!主要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未按照市【环保部门《要求公布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的污染】严重企业由市环保部!。门予以公布其—费用由该污染严重企!业,负责承担《   第十六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所属环保!。部门、其他有关【。部门以及《下级人民政府履【。行大气污染》防治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辖】区内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予以制?止并协助环保—部门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监督检查工作  】。 第十七条》 ,环保:部门应当切实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管履—行大气污染防治统一!监督管理《。职能组织协调—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其大气污》染防:治,的职责加《。强对下级环保部【门履行大气污—。染防治职《责的:监督检查  — 第十八条 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大气!污染防治《职,。责,对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清洁生!。产、节约能源工作中!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检查》   公安》、交通、《铁路:、海事和渔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机动车!、船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检《查,  : 建:设、建工、市政公用!、,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各】类建设工程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检查《   国土》资源、房管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加强对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的拆》迁项目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检查 】  市容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运《。输、道路保洁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检查   !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制造、进口》、,销售、使用、维修】。机动车以及》车用燃料油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 防治燃烧高污!染燃料产生的大气】污染   第十【九条 ?禁止在主城内使【用超: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硫—份和灰份限值的煤炭!环,保部门应当对炉【前在用煤《。的硫份和灰份进行监!测推广洁净煤技【术淘汰原煤散烧【装置  《 在本市生产和销】售的:洁净:煤技术制《品必须符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   第【二十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并逐步扩大禁【止销售、《使用:国务:院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高污染燃料的区!域(:以下简称禁燃—。区)禁?燃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停止使?用原(散《)煤:、,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改—用清洁燃《。料 :。  禁燃区内不得建!设新的燃烧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和装》置,原有的燃煤设施【和装置二点八兆瓦】以下:的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改—。用天然气、煤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超!过二点八兆》瓦,的禁止燃《烧高污染燃料   !禁燃:区外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其他区—域零:点,七兆瓦以下》的燃煤?锅炉必须使用清洁】能源  《 ,第二十一《。条 严?格限制在《。。市,区内新建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和窑炉  】 禁燃?区外的?建成区内新》。建七兆瓦以》下的锅炉以及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与:其相当的窑》炉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已建的七兆》。瓦以下的《锅炉以及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与其相当的】窑炉应当使用—洁净煤?技术   第二十】。二条 主城范—围内不得新》建燃煤发电厂—、水泥厂、钢—铁厂   现有【和已经批准建设的燃!煤发电厂、水泥厂】、钢铁厂等》单位应当采用低硫份!、低灰份煤炭超过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或者国家和地方【有规:定的:必,须配套建设脱硫【、除:尘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控制二氧化】硫和烟尘《、粉尘及氮氧—。化物的?排放量 第四章 防!治扬:。尘污染?   第二十—。三条从事《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地下?管线施?工和房屋《拆除:等各类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的《责任并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概算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报—。。施工所?在区县环保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主城、新市区和新】。城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应当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一!)施工工地四周应当!。设置不低于二米的】硬质密闭《。围挡施?工作业层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   (二)施工】工地应当硬》化,并保持清洁出口处】必,。须设置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前,应当将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   (三!)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遮盖或者在库房内存!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完成清运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临?时堆放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不得?在施:工工地外《。堆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 —  (四)》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凌空抛—撒;  《 (:五):不得:。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   (六)闲置!三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应当《。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采用铺?装等防尘措施;【   (七)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当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第二十五条 !在主城、新市区和】新城范围内从事道】路施工?与地:下管线施工(市【政抢修工《。。程除外?)除应当符合第二十!四条(二)、(【三)、(四》)项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开挖工程完工后!应当在五日内完成土!方回填有《特殊施工技》术要求的应当在【。七日:内完成土方回填【并恢复原状》;   (》二)施工工地应当严!格采取围挡措施【新建、大修道路【工程应?当采用?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围挡措施!; : , (三)《使用:风镐等?机械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应,当向地面《。洒水 ? , 第二十《六条 主城、新市】区和新?城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除应当符合【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一)工地周边应】当,设置:二米以上硬质—密闭围挡人》口密集?区及临街一面应当】设置密目网实行【封闭拆除;   (!二)风?速达到五级以—上时应当《停止爆破或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   《(三)人工》拆除或者爆》破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应当对《。被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洒水或者—喷淋但可能》导,致建筑?物、构?筑物结构疏松产【生,。安全隐?患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主城、新市区和新城!范围内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用密闭化车辆【运,输 :  运输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车辆机械密》闭装置?的维护确保正常使】。用运输途中的物料】不得泄漏、散落或】。者飞扬   第二】十八条 在》。市区范围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码头】。、堆:场和露天仓库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一)地面—。应当进行硬》化处理;  — (二)采用混凝土!围墙或者天棚储库配!备喷淋或者》其他抑尘措施—;   (三—)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应当在落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   (【四)在?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的专用场!地配备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   (!五)划分料区和道】路界:限,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清洁》   第《二十九条 主城【、新市区、》新城和中心》镇范:围内的道《路保洁作业应当【采用:。机械化洒水清扫;】采用人?工方式清《扫,的应当符合本市【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规范 第五】章 防治废气—、油烟和恶》臭,。污染   第—三十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对散发恶臭气—。体影响居民生—活的垃圾集中地【和河道污染源进【行治理   第三】十一条 主城、【新市:区,和新城?范围内不《得新建?排,放恶臭气体》的,建设:项目原?有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的《化工、石化、制药】等行业的排污单位必!须在环保部门规定】的期:限,。内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实现》达标排?放逾期仍未达标排放!的应当限《产、停产和搬—迁治理   第【三十:二条本市主》城、新市《。区和新城《范围:。内新设可能》产,。生油烟?、烟尘?的饮食服《务业项目经》营者应当事先予以公!。示并书面征求相【邻单:位和:居民的意见经—。营者在?向环保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时应当对《公众意见采纳情【况,作,出,说明并报送工商行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环保部门在作【出行政许可前—应当对公众意见进】行核实   前款规!定的项目选址—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一《)在成片《新开发?小区的经营场所【应当独立于住宅【楼;   (二)】在具有商住两用性】质的大楼内》。的经营场所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并不得》与居住层相邻—;,。   (三)经【营场所应当选择符合!环境保护规定—不易造成环境—污染纠纷的》地点   第三【。十三条 餐饮业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使用清洁能【。源; ?  (二)》油烟不得《排入下水管道; 】 , (三)设置油【烟净化装置》。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 ,  (四)》设置餐饮业专—用烟道?专用烟道的排—放口高度和位—置不得影响周围【生活、工作环境  ! 禁止在街道两侧】或者:人流集中地区从事露!天烧烤食品》经,营 第六《章 防治机动—车船排放污染   !第三十四《条 禁止制造、销售!和进口排《气污染?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机?动车、船  — 第:三十五条 在用机动!车不:符合制?造当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不《得上路行驶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不得排放黑烟或者!其他明显可》见大气污染物   !环保:部门可以在机动【车停放地对机动车排!气状:况进行监督抽测【在本市市区依法【设置的检测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会】同环保部门对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排气》污染状况进行监【督,抽,测监督抽《测不得?影响道路《交通的畅通不得【收取费用   机动!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员应《当配合?环保部门的监督抽测!不得拒绝、阻挠 】  第三《十六条 依法—承,担机动车、船—检测的单位必—须将机动《车、船?排,气污染检测》列为必检项目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不予》通过   第三【十七条 《经检测不符合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在用机动车应及时进!行维修经维修后污染!物排放仍超过规定标!准且:无法:修复的?在用机动《车应当?予以报废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及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不主】。动报废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强制报废   第!三,十八条 推》行先进的机》动车尾气《检测方法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并组织实—施 : , 第三十九》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选购?低排放、小排—量机动车车型—鼓,励使:用清洁燃料鼓励政】。策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条 根据本】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的需要本市主城【范围内应当控制摩托!车的行驶范围—限制大排量摩托【车的使用逐步—替换淘汰《。。燃油助动车 —  第四十一条【 船舶禁止新安装含!有破坏臭氧》层物质的设备机动】车空调?制冷剂应当逐步改用!不含:破坏臭氧层物质【的,制冷剂 《 , ,第四十?二条 ?燃油的机械或者设施!排气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强制性—标,准冒黑烟严重的【工程机械禁》止在主城内》施工工地使》。用   第四十三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含】铅汽油等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船用燃料 第七章 !污染事?故处:理 :  :第四:十四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防治大】气污染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大气?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大气污【染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妥善处理污染事故 !  第四十五条 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有毒、【有害气体《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排污单位应【当加强对生产设施、!污染物?处理设施《和运输设施的保养】检修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大气污染事—故,。的发生   前【款规:定的单?位应当制定大—气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单位所《在地环保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 发【生大气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排放或者】泄漏有毒有害—。气,体和放射性物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大气污染事【故或者危害人体【。。健康的必须》。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一)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消除污【染及:危害;  》 (二?)立即通报》可能受?到大气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   (!。。三)及时报》告当地环保部门接】受调查处理   责!。任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后四十《八小时内向当地环】保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作出有关事故发!生的初步报》告   事故处理后!责任单位《应当向?当地环保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书面—。报告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危害—以及采取的》。措施、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防范措施《等情况  》 ,第四十七条 环保】部门发现重大、【。特大大气污》染事故或者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环保部门报告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消除污【染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十?八条 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发布?公告采取《必要的强制性应急】措施责令有关—排污:单位停?止排放?污染物停《产,或者部分停产疏【散受:。到污染?或者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员 第八章】 法:律,责任 ?  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建设具备采样和【测流条件并符合技】术规:范的排污口;不设】置监测采《样口及平台;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企业!不安:装主要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的 !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在主《城内使用超》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硫份和灰—份限值煤炭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届:满后继?续使用高污》。染燃料的  —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本市禁燃区》外的建成区新建七】兆瓦:。以下锅炉或者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与其】相当:。的窑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或》者已建的《七兆瓦以《。下的锅炉以及—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与,其,相当的窑《炉未使用洁净—煤技术的   【(五)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污染大气环境的】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码头、堆场、露】天仓:库不符合《。扬尘污染《防治要求造成—大气环境污染的;】。   (二)违反本!条例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餐饮业经营者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烟】对,周围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 :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致使:大气受到污染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建工、?市政公用、交通、房!管、国土资源—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对逾—期仍未达到环保【规定要求的可以【责令其?停工整顿《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由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取,缔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经监督抽测排—气污染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可以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行驶证治理合—。格,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发【还,行驶证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已明确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 第五?十四条? ,当事人对环》保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十】五条:环保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受理单位和个—人的申?请事项以及对污染】大气环境行为的【检,。举和控告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应当予以受理的事】项,不予受?理或者对应当予【以,查处的违法行为【不予查处致使公共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或: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5年6月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