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04年11月2!4日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制定》。2005年3月31!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1年12月》28:日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通过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第1】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和!。生,。态环境防治大气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本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
第三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必须将《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合理规划城市!建设和产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制定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的经济、技》术政:。策鼓励和促》。进清洁生产、改进】能,。源结构控制和—削减本辖《区内主要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使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功:。能,区标准
第【四条 南京》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环保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县环保部》门)对本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气《环境的义务有权【对污染大气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 :第,六条: 鼓:励,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普及环境】保护科学《知识: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对《在,防治大?气污染?以及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区县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 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划,。定大气环境质量【。功能区
《 ,。 市环保部》门,。应当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的要求提出本市】大气污染重》点整:治地:区及整治目标制【定限期达标计—。划和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第八条 本市是国】务院划定的二氧化硫!控制区和酸雨—控制:区实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控制和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 :第九条? 本市对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依,法实行?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制度无排放》污染物许《可证不得《。排放主要大气污染物!
主《要大:气污染物名录由市环!保部门根据国家【规定和本市实际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依?照,国家和省规定办理】
第十条 市】环保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核定的》本市不同时》期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气!环境容量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拟定本市不—同时:期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以】下简称排污单—位)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由】市或者?区县环保部》门根据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依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结【合排污单《位的现有排放量、产!业发展规划和清洁】生产要求核》定
第十二【条 新建排放主要大!气污染物的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手续时应当!向环保部门》申请获得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方可进行建】设
改建、扩】建排放主《要大气污染物的项】目新:增排污量《导,致该单位超过原有排!污总量指标未经【环保部门重新核定指!标的该改建、扩【。建项目不得进行建设!
,。 第十《三条: 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标】。准,
?实行: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排污单位—必须按照排放污染】物许可证规定—的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速率和其他排—放条件?。排放污染物
【 第十四条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建设!。具备采样和》。测流条件并符合技术!规范的排污口设置监!测采样?。口及平?台
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企业应当安装【主要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因》故障或检修暂停运】行,。的应当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在故?障排除?或检修完《成后立即恢复运【行
? 在线监《测设施在有效—期内所测数据—作为:核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的依据【
, :。第,十五条 《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排污单位或者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规定限额的污染!严重企业应当主【动治理污《染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并按照市环保【部门:的要求?定期公布主要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未按照市!环保部门要》求公布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的!污染严?重企业由市环保部门!予以:公布其?费用由该污染严重】企业负责承》担,
第十六—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所【属环保部门、—其他有关部门以及下!级人民政府履行大气!污染防治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辖区?内,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予以制止!并协助环保》部门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监督检查工作
】 第十七条》 ,环保:部门应当切实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管履行大—气,污染防治统一监督】管理职能组》织协调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其大气污染防治的!职责加?强对下级环保部【门履行大气污—染防:治职责的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大气:污染防治《职责对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清—洁生产、节约—能源工作《中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检查
公!安,、交:通、铁路、海事和】。渔,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机动车、【船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检查:
: 建设?。。、建工?、市政公用》、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各—类建设工程》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检查
】 国土资源、房管】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加—强,对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的拆迁》项目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检:查
《市容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运输?、道路?保洁:。。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检查
】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制造、!进口、销售、使用、!维修机动车以及【车用:燃料:油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 防—治燃烧高污染燃料】产生的大气污—染
: 第十九条 禁止!在主城内使》用超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硫份和灰份】限值的?煤炭环保部》门应当对炉前在用】煤的硫份和灰份【进行监测推广—洁净煤技《术淘汰原煤散—烧装:置
在本市【生产和销售》的洁净煤《技术制?品必须符《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
? 第二十《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并【。逐步扩大禁止销售、!使用国务院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高污?染燃料的《区域(以下简称【禁燃区)禁》燃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停止使】用原(散)煤、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改,用清洁燃《料
? 禁燃区内》不得建设《新的燃烧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和装置原!有的燃煤设施和装置!二点八兆《瓦以下的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改用天然气、—煤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超【过二点八兆瓦的【禁止燃烧高污染【燃料
禁—燃区外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其他!区域零点七兆瓦以下!的燃煤锅炉必须使】用清洁?能,源
? ,第二十一条》 严格限制在市区内!新,建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和窑炉
禁!燃区外的建成—区,内新建七兆瓦以下的!。锅炉以及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与其相当》的窑炉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已建的七兆瓦以!下的锅?炉以及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与其相当的窑炉应当!使用洁净煤技术
! 第二十《二条 主城范—。围内不得新建—燃煤发电《厂、水泥厂、—钢铁厂?
现有和—已经批准建设的燃】煤,发电厂、水泥—厂、钢铁厂等单位应!当采用低硫份、【低灰份煤《炭超过?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或者国家和地方】有规定的必须配【套建设脱硫、除【尘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控制二氧化硫和烟】尘、粉尘及氮氧化】。物的排放《量
第四章 防【。治扬尘污染
【。 第二十三》。条从事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地下《管线施工和房—屋拆除等《。。各类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的,责任并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概【算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报施工所在】区县环保部门备【案
? 第二十四》条 主?城、新市区和—新城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应当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 (:一)施?工工地四周应—当设置不《低于二米的硬质【密闭围挡施工作业】层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
? (二)施工工地】应当硬化并保—持清洁出《口处必须设置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前应当将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
(三》)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遮盖或【者在库房内存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完成清运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临时堆》放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不得在施工工!地外堆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
》(四)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凌空抛撒《。;
? (五)不》得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
(六【)闲置三《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应当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采用铺装—等防尘?措施;
《 (七)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当】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第二十【五条 在主城、新市!区和新城范围内从】事道路施工》与地下管线施工(】市政:抢修工?程除外)除应当符】合第:。二十四条(二)【、(三)、(四)项!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开挖工程【完工后?应当在五日内完成】土,方回填有特》殊施工?技术要求的应当【在七日内完成土方回!填并恢复原状;
】 :(二)施工工地应当!严格采取围挡措施】新建、大《修道:路工程应当采—用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围挡《措施;
—。(,三):使用风?镐等机械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应,当向地面《洒水
第二十六!条 主城、新市【区和新城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除应当符合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一)工地【周边应当设置—二米以?上硬质密闭》围挡人?。口密集区《及,临街一?。面应当设《置密目网实行封闭拆!。除;
(—。二)风速《达,。。到五级以上时应【当停止爆破或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
: (三)人—工拆除或者爆—破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应当》对被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洒水?或者喷淋但》。可能导?致,建筑:物、构筑物》结构疏松产生安全隐!。患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主城、新》市区和新城范围【内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用密闭化车辆运】输
运输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车?辆机械?密,闭装置?的维护确保正常【使用运输《途中的物料不—得泄漏、散落—或者飞扬
【第二十八条 在市】区范围?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码头:、堆场和《露天仓库《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地】面应当进行硬化【处理:;
(二)采】用混凝?土围墙?或者天棚储库配备喷!淋或者其他抑—尘措施;
(】三)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应当在!落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
(四)在】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的:专用场?地,配备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
(五】)划分料区和—道路:界,。限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清,洁,。。
: 第二十九条 【主城、新市区、新】城和中心镇范—围内的道路保—洁作业应当采用【。机械化?洒水清扫;采—用人:工方式清扫的应当】符,合本市?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规范【
第五章《 防治废气、油烟和!恶臭污?染
第三—十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对!散发恶臭《气体影响居民生活的!垃,圾集中地和河道【污染源进行治理【
第三十一【条 主城《、,。新市区和新城范围】。内,不得新建排放—恶臭气?体的建设《项,目原:有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的化工、【石化:、制药等行业的排污!。单位必须《在环保部门规定的期!限内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实》现达标排放逾期仍】未达标排放》。的应当限产、停产】和搬:迁治:理
第三十二条!本市主城、》新市区和新城范围】内新设可能产生油烟!、烟尘?的饮食服务业项目经!营者应当事》先予:以公示并书面征求相!。邻,单位和居民的意见经!营者在向《环保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时应当】。。对公众意见采纳【情况作出说》明并报送工商行【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环保!部门在作出行—政许可前应当对公】众意:见进行核《。实
前》款规:定的项?。目选址?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成?片新开发小》区的经营场所应当独!立于住宅楼;
【 (二)在—具有商住两用性【。质的大?楼内的经营场所【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并不得与居【住层相邻《;
(三)【经营场所应当选【择符合环《境保:护规定?不易造成环》境污染纠纷的—地点
第三十三!条 餐饮业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使用清!洁能源;
》。 (二)油烟不】得排入下水》管道;
《 (三《)设:置油烟净化装—置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
(【。四)设置餐饮业专】用烟道专用烟道的】排放:。口高度和位》置不得影响周—围生活、工》作环境
禁止】在街道两《侧或者人流集中地区!从事露天烧烤食品】经营
第六章 防治!机动车船排放污染】
?第三十四条 —禁止制造、销售【和进口?排气污染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机动车】、船
第—三十五条 在用【机动车不《符合制?造当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不得?。上路行驶《。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不得排《放黑烟或者》其他明显可》见大气污染物
】。 环保部门可—。以,在机:动车停?放,地对机动《车排气状况进—行监:督抽测在本市市区】依法设置的检—。测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会》同环保?部门对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排气污染状况进】行监督?抽,测监督?抽测不得影响道路交!通,的畅通不《得收:取费用
《 机?动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员《应当配?合环保部门》的监督抽测》不,得拒:绝、阻挠
— 第三十六条 依】法承担机动》车、船检测》的单:位必须将机动车、】船,。排气污染《检测列?为必:检项目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不予—通过:
第三十—七条 经检测不【符,合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在用机【动车应及时进行【维修经维修后污染物!排放仍超过规定【标准且无法修复的在!用机动车应当予以】报废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及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不:主动报废《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强?制报废
第三】十八条 推行先进】的机动车尾》气检测方法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九【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选购低排放【、小排量机动—车,车型鼓励使用清洁】燃料鼓励政策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条 根据本】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的需要本【市,主,城范围?内应当控制》。摩托车的行驶范围限!制大排量摩托车的使!用逐步替《换淘汰燃油》助,动车
第—四十一?条 船?舶禁止新安装含有】破,坏臭氧层物质的设备!机动车空调制冷剂】应当逐步改用不【。含破坏臭氧层—物质:的制:冷剂
第四十】二,条 燃油的机械【或者:设施排气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强制性标准冒【。黑烟严重的工—程机械禁《止在主城《内施工工《地使用
第四十!三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含铅汽油等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船用燃料
—第七章 《污染事故《处,理
第四十四】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防治大气污染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大气【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大气污染《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妥善处理污染!事故
》第四十五条 —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有毒、有害》气体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排【。污单位?应当:。加强:。对生产设《施、污?染物处理设施—和运输设施的保养】检修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大气污染事故的!发生:
前款规定【的单位应当制—定大气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单位所—在,地环保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 发生大》气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排《放或者泄漏有毒【有害气体和》放射性物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大气污!染事故或者危害人】。体健康的《必须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一:)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消除污染《及危害;
— (二)立即—通报可能受到大气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
!(三)?及时报告当地环保】部门接受调查—处理
《 责任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后四十【八小时内向》当地环?保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作出【有关事故发生—的初步报告》
事故处—理后责任单位应【当向当地环保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书!面报告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危害:以及采取的》措施、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防范措施!等,。情况
? 第四十七—条, ,环保部门发现—重大、特大大气污染!事故或者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环保?部门报告《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消除污】染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十八条《 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发布公告采取必!要的强制性应急【措施:责令有关《排污单?位停:止排放污《染物停产或者部分】停产:疏散受到《污,染或者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员
第八《章 法律责任
】 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建设具备采样—和测流条件并符合技!术规范的《排污口;《不设置?监测采样口及平台】;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企业不安装主要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的!。
: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在【主城内使用超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硫【份和灰份限值煤炭】。的
:。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届满后继【续使用高污染—燃料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本市禁燃区【外的建成区新建七】兆瓦以下锅》炉或:者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与其相当的窑【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或者已!。建的七兆瓦以—下的锅炉以及—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与其》相当的?窑炉未使用洁净煤】技术的
》 (五)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污,染大气环境》的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 (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码】头、:堆场、露天仓库不符!合,扬,尘污:染防治?要求造成大气环境污!染的;
(【二):违反本条例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餐【饮业经营者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烟《对周:围,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
》。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致使大气受】。到污染?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建工、市政】公用、交通》、房管、国土—资源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对逾期《。仍未达到环》保规定要求的—可,以责令其停工整【顿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由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取缔!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经监:督抽测排气污染【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可以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行驶证治】理合格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发还【行驶:证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已明确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四条 ?当事:人对:环保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第?五十五条环保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受》理单位和个人的申请!事项以?及,对污染?大气环境行》为的检举和控告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应当予以受理】的事项不《。予受理或者》对应当予以查—处的违法行》为,不予:查,处致使?公共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或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5年6—月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