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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节《能监察?条例 (《2,01:2,年4月2《5日: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制定  2》012年《5月18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节能监察行为—保障节能法律、法规!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监察:活,动,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节能监察是指【对从事?能,源,生产、使用、经营】等相关活《动的单位(以下称】被监察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的行为— 第四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是【本市节能监察工作】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节?能监察机《构,负责日常节能监【察,工作;?县(区)《节能监察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节能】监察工?作 市、《县(区)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节能监察!工作并接《受同级节能》监,察主管部《门指导? 第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节能监》。察,工作领导《建立健全节能考核】制度协调《解决节能监》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行为举报属实的】节能监?察,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奖励 【第,七条 节能监察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实施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第【。二章 ? 节能监《察职责和《内容   第—八条  《节能:监察: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协调节能监察工】作; (二)贯彻】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开展宣传、培训【; (三)编—制节能?监,察,规划、计划并监督落!实; (四)监【督节能?监察机构依法—履行监察职责—; :(五)指导有关【部门开展节能监【察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节能监察】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检查【被监察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二)》指导被监察单位合理!用能和?节约用能; —(三)受理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加强》节能监察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节能—监察监控系》统;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 : 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 (《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项目投入运!行后能?源,消耗指?标达到?。节能评估审》查要求情况;— (二)国家明令】淘汰或者限制—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规】定的执行情况; (!三)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和《设备规定的执行【情,况; (四)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执行情况; !(五)主要》用能设备合理用能】情况; (六—)制定和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开展能源》审计、?编制内部节能规划】、落实节《能措施?和,完成节?能目标情况;— (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能源管】理岗位设置及—备案情况; (【四)能源管理负【责人接受《。节能培训情况 【第十:一条  建筑—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筑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情况;】 (二)《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装饰性景观照【。明能耗?。标准的执行情况【; (三《)公共建筑温—度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建《筑,能效管理情况;【 (五?)集中供热、供冷建!筑实行?分,户,计量制度的执—行,情况;?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 交通运输》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 《(一)老旧交通运输!。工具淘汰、》更新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交通营运车!船燃料消耗国家限】额标:准的执行《情,况;: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公共》机构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 (《一)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执行情】况; (二)能【源消费计量和监【测,管理情况;》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节能监察实》施   第十四【条  节能监察采】取书面监察或者现】。场监察的方式 【采取书面《监察的应当》。将实施监察的依据】、内容和报送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被监察单位被】监察单位应当—按照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实】施,。现,场监察的应当提前】十日将实施监察【。的依据、内容—、时间和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被监察单位【但,办理:案件、处理举报投】诉实施的节》能监察除外 第十五!。条 :被监察?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施?现场监?察, (一)主要用能设!备,。、生产工《艺或者能《源消费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涉嫌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 (三)节能整改!需要现场《确认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实施现》。。场节能监察》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实施节能监察【应当保守被》监察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影响被监察单位!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推荐、指定产品或】者服务 被监察单位!有权:拒绝违法实施的【节能监察并向—节能监察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机关举报】 第十七条  现场!监察应当由两名以上!。节能监察人》员进行节《能监:察人员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制?作现场监察笔录 】被监察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应当!在现场?监察笔录上签字或】者盖章;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节能监察人员应【当在监?察笔录中《注,明 第?十,八条  《实施节能监》。察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阅、复印或者】抄录与节能监察事项!有,关的资料;》 (二)要求—限,期书面答复; 【(三)对有关产品、!设备、场《所进行现场检—测 第十九条 【 被监察《单位应当《如实说明情况提供】相,。关资:料不得拒绝、阻碍节!能监察不得隐瞒【事实不?得伪造、隐匿、【销毁、簒改有—关证:据 第二十》条  实施》节能监察需》要检测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被《。监察单位用能产【品、设备《和工艺的能源—消耗指?标进行检《测委托?检测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检》测费用 检测机构】应当依法检》测并对检测结论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等服:务,应当: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客观、公正地提供!有,关数:。据和分析《报告 ?第二十二条  实施!节能:监察时需要供电【。、供气?等能源供应单位【提供被?。监察单?位的用能数据的能源!供应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三条】  实施节》。能监察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在节》能监察结束》十五日内《将节能?监察报告送达被监】察,单,位 节能监》察,报告确?认被监察单》位存在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行为》的应当一《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 【被,监察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送实施?节能监?察的部门《或者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 【 ,被监察单《位对限期整》改通知书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实施节能监察的部!。门或:者机构申《请复查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请单位 第【二十五条 被—监察单位《的整改期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被监察—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实施节能监察的】部门:或者机构提出—延期申请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做出决】定延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六【条 节能监察人【员应:当,熟悉与节能》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并!按照规定取得行政执!。法资:格 第?二十七条《  :节能监察人员与被监!察单位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监察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  节能监察【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节能监!察情况、被监察单】位违:。法行:为查处?情况以及《限期整改情况—等信息 第四章  !。法律责任  — 第二十九》条, 节能监察主—管部:门依照节能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的行政处罚—由节能监《察机构负责实施【 有关?部,门依照节能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的】行政:处罚可以委托—节能监察机构实施】 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已经通】过节能评估审查但投!入正常运《。行后能源消耗指【标,未达到原定标准【的由节能《监察机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达到原定标【准的生产性项目【节能监察机》构可:以提出?意见由节《能监察主管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第三十一条  被监!察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隐瞒事实《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证—据逃避节《能监察的由实—施节能?监,。察,的部门或《者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节能监察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200》5年6?月14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南京市!。。节能:。监察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