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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节《能监察条例 (20!1,。2年4月25日【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制定  2【01:2年5月《18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规范!节能监察行为保【障,节能法?律、法规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监察:活动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节》能,。监察是指对从—事能源生产、使用、!经营等相关活动的单!位(以下《称被监察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的行为 第四【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是:本市节能监察工【作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节【能,监察机构负责日常节!能监察?。工作;县《(,区)节能监察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节能?。监察工作 市、县(!区)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节能《监察工作《并接受同级节能监】察主管部门》指导 第《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节能监察《工,作领导?建立健全节能考核】制度协调解决节能】监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行为举报属实的节能!监察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奖励 第【七条 节能监—察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实施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  :第二章  》节能监察《职责和内容 —  :第八:条  节能监—察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协调》节能监?察工作; (二【)贯彻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开展!宣传、培训; 【。(三)编制节能【监察规?划、计?划并监督落实—; (四)监督【节能监察机构依法】履行监察职责; 】(五)指导有—关部门开展节—能监察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节能监察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检查被监!察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二)指导被监察单】位合理用能和节【约,用能; (》三)受理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加强节》。能监察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节】能监察?。监控系?。统;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  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 (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项目投入】运行后能源》。消耗指标达到—节能评估审》查要求情况》; (二《)国家明令》淘汰或者限制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规定的【执行情况;》 (三?)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和设备《规定的?执行情况; —(四)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执行情况; 】(五)主要用—能设备合理用能情】。。。况; (六)制定】。和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开展:能,源审计、编制内部】节能规划、落实节能!措施和?完成节能目》标情况; (—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能源管理岗位!设置及备案情况; !(四)?能源管理负责人接受!节能培训情况 【第十:一条  《建筑:。。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筑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情况:; (二)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装饰性景!观照明能耗》标准的执《行情况?; (?三)公共建筑—温度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建筑能效管—。。理情:况; (五)集中供!热、供?冷建筑?实行分户计量—。制度的执行情况;】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交通运输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 —(一)?老旧:交通运输工具淘汰】、,更,新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交通营运车船燃!料消:耗国:家,限额标?准的执行《。情况;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 公:。共,。机构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 (一)】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执行情况;》 ,。(二:)能源消费计量【和监测?管,理情况;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节能监察实施】   第十四条【  节能监察采【取书:面,监察或者现场—。监察的方式 采取】书面监察的应当【将实施监《察的依据、内容和】报送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被监】察单:位被:监察单?位应当?按照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实施现场监察的应当!提前十?日,将实施?。监察的依据、内【容、时间和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被监察单位但办】理案件、处理—举报:投诉实?。施的节能监察—。除外 第十》五条 ?被监察?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施—现,场监察 (一)主要!用能设备《、生产?工艺或?者能源消费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涉嫌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 (三)节能整【改需要现《。场确认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实:施现场节能监察【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实施》节能监察应当保守】被监察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影—响被监?察单位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推【荐、:指,定产:品或者服务 被监】察单位有权拒绝【违法实施《。的,节能:监察:。并向节?能监察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机》关举报 第十—七条  现》场监:察应当由两名以上节!能监察人员进行节能!。。监察人员《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制作现《场监察笔录 被监察!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应?当在:现场监察笔录—上签字或《者盖章;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节能监《察人员应《当在:监察笔录中注明 】第十八条  实施节!能监察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阅、:复印或者抄》录与节能监察事项有!。关的资料《;, (二)要求限期】书面答复; (三)!对有关产品》。、,设备、场所进行现】场,检测 第十九条【  被监察单位【应当如实说明情况】提供:相关资料不得拒【绝、阻碍节能监察不!得隐:瞒事实不得伪—造、隐匿、销—毁、簒改有关证据 !第二十条  —实施节能监察需【要检测?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被?监察单位用能产【品、:设,。备和工艺的能源【消耗指标进》行检测委《托检测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检测【费用 检测机—构应当依法检测并】对检测结论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等服务应—。。当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客观?、公正地提供—有关数据和分—析报告? 第:二,十二:条  ?实施节能监察时需】要供:电、:供气等能源供应单】位提供被监察单【位,的用能数据的能源供!应,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三【条 : 实施节能监—察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在节能监察】结束十五日内将【。节,能监察报告送达【。被监察单位 —节能监察《报告:确认被监察单位【存在: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行为的应当】一,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 :被监察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送实施节能—监察的部门或者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  被】监察单位对》限期:整改通知书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实》施节能监察的部【门或者机构申请复】查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请单位 第》二十:五条 被《监察单位的整改期】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被】监察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实】施节:能监察的部门或者】机构提?出延:期申请?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做出决?。定延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六条》 节:能监察人员》应当熟悉《与节能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并按照规定取!。得行政?。执法资格 第二十七!条  节能》。监察人员与》被监察单位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监察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  !节能监察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节能监!察情况、被监—察单位?违法行?为,。查处情况以及限【期整:改情况等《信息: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节能监】察主管?部门依照节能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的行政处—罚由节?能监:察机构负责实施【。 有关部门依—照节能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的行政处罚可以委托!节能监察《机构实施 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已经通》过节能评估》审查:但投入正常运行后能!源,消,耗指:标未达到原定标准的!由节能监察机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达到原定》标准:的生产性《项目节能监察机【构可以?提出意见由节能【监察主管《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第三十一条【  :被监察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隐【瞒事实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证据逃》避节能监察的由实】施节能监察的—部门:或者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节能监察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五章  附 ! 则  《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2005年6月!14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南京市节能【监察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