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节能监—察条例
(》20:12年4月25日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制:。定 201—2年5月1》8,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节能!监察行为保障节能法!律、法规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监察活》动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节?能,。监察:是指对从事能源生产!、使用、经营—等相关活动的单位(!以下称被监》察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的:行为
第四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是本《市节能监察工作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节能监察机》构负责日常节能【监察工作;》县(区)节》能监察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节能监】察工作
市》、县(区)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节!能监察工《作并接受《同级节能监察主【管部门指导》
第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节?能监察工作领导建】立健全?节能考核制度协调】解决节能《。监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行为【举报属实的节能监察!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奖励
第》七条 节能监察【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实施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第二【。章 节能监察【职责和内容
第!八条 节能监察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协:调节能监察工作;】
,(二)贯《彻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开展宣传、培【训;
(三)编制】节能监察规划、计划!并监督落实;
(】四)监督节能监察机!构依法履《行监察职责;
【(五)指导有关【部门开展节能监【察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节能监察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检查被】监察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二【)指导被监察单位合!理用能?和节约用能》;
(三)受—理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加强节能监察!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节能监察监控系【统;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 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
(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项目投入运行【后能源消耗指标达到!节能评估审查要求情!况;
?(,二)国家明令淘汰或!者限制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规:定的执行情况;
(!三)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和设—备规定的执行—。情,况;
?(四)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执行情况;
(【五)主?要用能设备合理【用能情况;》
(六)制》定和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开《展能源?审计、编制内—部,节能规划、落实【节能措施和完成节】能目标情况;
(】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能源管理岗位设置!及备案情况》;
(四《)能源管理负—责人接受《节,能培训情况
第十一!条 ?建筑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筑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情况;
】(二)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装饰【性景观照明能—耗标准的执》行情况;
(三)】公共建筑温度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建筑能效管理—情况;?
,(五:)集中?供热、?供,冷建筑实行分户【计量制?度的执行情》况;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交通运输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
(一)老!旧交:通运:输工具淘汰、更新】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交】通营运车船燃料消】耗国家限额标—准的执行《情况;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 公:共机构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
(一】)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执行】情况;
(二)能】源消费计量和监【测,。管理情况;》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节能》监察实施
第】十四:条 节能监察采】。取书面监察或者现场!监察的方《式
采取《书面监察的应当【。将,实施监察《的依据?、内容和报送—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被监察单位被监察!单位应?当按照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实施现—场监:察的应当提前十日将!实施监察《的依据?、内容、时间—和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被监察单位但【办理案件、处理【举报:投诉实施的节—能,监,察除外?
第十五条 被监察!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施现场监察
!(一)主要用能【设备、生产工艺【或者能源消费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涉嫌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
(—三)节?能,整改需?要现场确认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实施现》场节能监察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实施节能监察】应当保守被》监察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影响被监【察单位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推?荐,、指定产品或者服务!
被监察《单位有权拒绝—违法实?施的节能监察并【向节能监察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机关举?报
:。。第十七条 现【。。场,监察应当由两名【以上节能监察人员】。进行节能监察—人,员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制作现—场监察笔录》
被监察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应当在!现场监察笔录上【签字:或者盖章;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节能监】察人员应当在监察】笔录中注明
第十八!条 实施节能监察!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阅!、复印或者抄录与】节能监察事项有【关的资料;
—(,二)要求限期书面答!复;
(三)对有】关,产品、设备、场【所进行现场检测
】第十九条 被监】察单位应当如实【说明情况《提供相关《资料不得拒绝—、阻:。碍节:能监察不得隐瞒事】实不得伪《造、隐匿、销毁【。、簒改有关证据【
,。第二十条 实施】节,能监察?需要:检,测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被监察单位用能】产品、设备和工【。艺的:。能源消耗指标进行检!测委托检《测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检测费用
检测机】构应当依法检测【并对检测结论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等【。服务应当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客观、】。公正地提供有—关数据和分析—报告:
第二十二条 【 实施节能》监察时需要供电、】供气等能源》。供应单位提供被【。监察单位的》用能数据的能—源供应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三条 ? 实施?节能监察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在节?能监察结束十五日】内将节能监》察报告?。送达被监察单—位
节能《。。监察报告确认被【监察单?位存在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行为的应当一—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
被—。监,察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送实施节能【监察的部《门或者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 被监—察单位对限期整改通!知书: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实施节能监察的部门!或者机构申请复【查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请单位
第二十【五条 被监》察单位的整改—。期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被【监,察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实—施节:能监察的部》。门或:。者机构?提出延期申请—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做,出决定延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六】条 节能监》察人员?。应当:。熟悉与节能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并按照—规定取得行》政执法资格
—第二十七条》 节能监察人员与!被,监察单位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监《察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 》 节能监察》。。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节》能监察情况、被监】察单:位违法行为查处情】况以及限期整改【。情况等信息
第四】章 :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节能监察主【管部门依照节—能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的行?政处罚由节能监察】机构负责实》施
有关部》门依照节能》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的行政处罚可以!委托节能监察机构实!施
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已?经通过节能评估审】。查但投?入正常运行后能源】消耗指标《未,。达到原定标准的由节!能监察机《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达到原定标【准的生产性项目节】能监察?机构可以提出意【见由节能《监察主管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第三十一条 被监!。察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隐》瞒事实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证:据逃避?节能:监察的由实施节【能监察的部门或者】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节能监察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2005年6】月14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南《京,市节能监察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