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2013年】8月:30日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制定》  20《1,3年9月27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和:民用航空安全—。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社会参与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安全管理健全—责任制?度强化?。保障措施完善安全条!件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依法》享,有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六条 】 工会依法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提出保障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本单位纠《正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监控体《系、责任《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做好辖区内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质量技《术监督、交通运【输等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负有审批】、处罚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专项监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交通运《输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实施专!项,监督:管理: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九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报道的义务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先进技术、装备、】工艺的推广》应用 第十一—条  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应急处置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安全生产保障 !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下?。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三)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管理制度; (】四,。),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五)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确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二)》保证安全生产—必需的资金投入和】有效使用; (三】)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四)组》织实施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措施; (》五)每?年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专项监!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提交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报告;》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应!。当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等工作;其他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一)属!于矿山、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高度危险性行!业(以下《称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在—五十:人以上的;》 (:二,)属于金属》冶炼:、船舶修造和—拆解、电力、装【卸、:交通运输《等较大危险性行业】(以下称较大危【险行业)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上的《; (三)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工会》组织代?表,组成未建立工会组织!的由从业人》员,。代表参加 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当,审查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重!大安全生《产技术项目实施、安!。全生产?各项投入等情—况研究和协调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督促落实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安全生产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 第】十六条 《。 依照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五十人—以上不足一百人【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一名高危【行业、较大》危险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上【不足三百人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两名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不足一千人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从业《人员在一千》人以上?不足五千人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八名;从业人员在】五,千,人以上?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十五名 前款规【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不】。足一百人的应当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上不足三百—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建立包括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体系任》何人不得通过委托】、授权等形式将安】全生产责任》转移给其他人—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应【当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专款专用高危】行业、?较大危险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十九条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和登记实行分【级管理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二十:条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和》落实治理方》案及:时排除并《根据需要停用相关】设备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后应【当,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和【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疏《散周边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并设:。置警:戒标志 第二十一条!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采取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第二十二条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采取防暑降温!措施保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安》全培训;按》照国家规定需具有】相,应资格的应》当经考核《合格取得《资格后方可上岗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在岗: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新进《的、离岗六个月【以上的或者换—岗的从业人员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有关从业人员及】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四—条  高危行业、】。较大危险《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其存缴】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存缴不?足,的应当及《时,补足 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实后【可以不再存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的指导】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推进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应用》。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并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淘汰陈旧落后或者!安全保障《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与技】术提高安全生产【科技保障能力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第二?十七:条  本市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中介服务机【构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评价:、检测、检验、咨询!、培训等活》动 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质依?法,开展:工,作并对其提》供的服务承担责【任且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承接的?。服务项目违法转【让、转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二《)违反?安全评价程序—;, (三)出具—虚假或者《失实的安《全评价报告;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加强!自律管理开展诚信】服务建立并完善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禁止下【列行为 (》一)违章指挥或者】放任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作业; 》(二:)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作业; (!三)不按照国—家规定上报事故【隐患;? (四)擅自启封】或者使用因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被!查封、扣押》的设施、设》备,和器材; (五【)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六:)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执行】安,全生产监察指令 】  第三《章  重点事项规】范   第二十【九条  《。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建设项】目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条件论证】编制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并:按照国家《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对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并报!送有关部门审查;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提请审?查安:全设施设计时应【当,提交:安全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法需要进行生!产、使用《试运行?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试》。运,行, 第三十条  矿山!和生产、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包括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方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和》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相关专项—。监管部门备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相关专项—监管:部门:应当:对安全评价报告及整!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或者抽查》 供电、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运营单—位以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安全评价及时排!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保障安全运行 【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测、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危险!场所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以》及爆破、吊装、挖】掘、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大型检【修、装卸等危险作业!应当执行有关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确认现场作》业,条件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二)确认!作业单位的从—业资质?从业:人员的上《岗,资格、身体状况及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三?)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设置作业现场【的安全区域确定专人!现场统一指挥和监】督; (《四)进行危害风险评!估制:定控制措施》、作业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向从业人员详细说】明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 (五)!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采取应!急措施?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现场作业方》案,应当经本单位施【。工技术负责》人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项目负责人—。应当:安排有关人员在危险!作业前向从业人员】进行有?关安:全技术交《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第三—十三条? , 生产经《营单位发包生—产,经营项目、出—。租场所的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责任 (《一)发包、出租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方、承租方; (二!)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责任; !(三)向承包方、承!租方书面告知—发包项目、》出租场所《及,相关设备的基本【情况、?安全生产要》求; ?(四)协调解决承】包方、?承租方?提出:的安全生产》问题; (五—)发现承包方、承】租方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及时劝阻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 (六?)要求高危行—业和较大《危险行?业的承包方、—承租:。方提供相《关安全评价报告 承!包方、承《租方应当服》从发:包方、出《租方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并依法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并《。通报发包方、—出租方? ,第三十四《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单位】负,。总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应当明确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但不得约定!劳务分包《单位承担主要安全生!产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单位通过租赁设!备的方式将施工作】业或者工程》发包给设《备租赁?。单位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得将依法【由,。。其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转移给设备租赁】单位 第《三十:五条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三:。十,六条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产【。权单位?所有的产权单位之间!应当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产权】单位将同一建筑【物出租给两个以【上使用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产权单位应当!与使用单位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安全生产责—任协议应当明确一】个,产权单位或者依【法委托物业》服务单位对建筑【。物公共区域、—消防设?施、重要设施—进行安?全管理 《使用:单位应?当负责本单》位生:产经营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并配!合产权单位、物【业服务单位对建筑】物公共区域、消【防设施、重要设施进!行安全管理》 第三十七条 【。 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将,劳务:派遣人员纳入本【单位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进》。行统一管理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不得】将由其承担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转:移给劳务派》遣单:位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本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主要责任其他分!管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承?。。。。担相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责任: 第三十九条 【 市、区《人民:政府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一)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行目标管》理; (二)定期研!究部署、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体系考核所属部门、!下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根据考—核情况实施奖惩; !。(四)组《织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综合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三)—制定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实施安全生产—。专项规划; (四】),依法审批安全生产】许可事项并对审【批,负责; (五)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检查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六)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或【者委:托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并及时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处理信息;》 (七)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监督:检查; (八—)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一》条  专项监管部】门,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检查其主管行【。业或者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督促—治理重大事故隐患】依法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二)依法审批安全】生产:许可事项并对审批负!。责; (三)—。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统计、上报》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四)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二条 《 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应当确定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做》好本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十三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确定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对辖区内高危—行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日常检!查,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并协助有关部门】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者?违法:行为应当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治—。理或者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十】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相应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当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考核奖励《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装备、设施—建设等事《项 :第四:。十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体系按照各自职】责,和,监督:检,查计划开展》联合检查和专项【督查:及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下列【生产经营单位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对象 (《一):存在重?大危:险源的;《 (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 (三】)近三年内发—生较大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的; (四)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五)其他—应当实行重点—监督管理的》 第四十六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下达整改!指令书督促整—改治理;《对逾期不履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责任的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实行挂牌《督办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四十七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记录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信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当向》社会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记录应当!纳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为对?其经营资《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等事项进【行管理提供依据 】第四: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的受理、《核查、处理》、协调、督办—、移送、答复—、统计?和报告制度公开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及时】受理、查处举—报事项并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第五章 】。 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   第《四十:九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本系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组织、人员、通!讯、装备《、经费、物资等应】急资源和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完善包含—救援队伍、救援物】资,、救援专家等—信息的数《据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应当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动态监?。控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事?故预防重点落实下列!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措,。施 (一)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二)每《年应当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较大危险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三)高危行》业、较?大危:险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未建立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或者—。与具备相应能—力的专业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四)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系统及预警预【报体系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遇到:险情时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援,工作抢救《人员和财产生产【。经营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有:权在第一《时间下达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的命:令 第五十》一,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需要抢!救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将受伤》人员送至医疗机构】并垫付医《疗费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应当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一小时内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如《实报告需要组—织保护?事故现场、》保全现场《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妥善?保,管有:。。。关物证 生产安全】事故:。可能危?及周:边公众人《。身安全时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疏散、撤离和安置相!关人员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控次!。生,和,衍,生事故发生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服:。从当地人民政府【的指挥和安排— 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供电》、供气、《供,热、给排水、交通】。、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损坏的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尽快修—复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需,要 第五十二—条  未造》成人员伤《亡并且直《。接经:济,损失不足三百万元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调】查调查情况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下列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由所在区人!民政府授权或—者委托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一)一次死】。亡,不,足三人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一次重伤(含急【性工业中《毒)不足十人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不足一千万】元的生产《安全事故 下列生】产安全事故由—市人民政府授权或者!委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一)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列入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考核!。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三】)需向市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的建!设工程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四《)市属?开发区(园》区)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五)】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具有较大《影响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省人民政府】或者上级有关部【门委:。托调:查的:生产安全《事故:由被:委托的部《门会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接,受委托?单位的监督和—。指导: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参加—安全培训且》未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资格证书的按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未按照规定!人,。。数,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可以按照《应配人数《每少配一人》处以五千元罚款罚】款总额不超过二万元! ,第五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对一般事】故隐患进行治理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未改正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其相关证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中介服》务,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提请有关部】门吊销其相应—资质: 中介服务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提请有—关,部门吊销其相应资】质 中介服》务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出具失实的安全评!价报告情节》严重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提请有关部门!吊销其相应资质【 第五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一)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未执行危【险作业有关管理制度!、措施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抢救?生,产安全事故受伤人员!且未垫?付医:疗,费用的? 第五十《九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专—。项,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 (—。二)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事项?予以:许可或者《。验收通?过的; (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未,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或者委托组!织救:援或者玩《忽职守致《使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扩大的;》 (四)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营性组织;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拥有本单》。位生产经营最高管理!权限:的人员 第六十【一条 ? 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在非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作业管?理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六《十二条?  本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