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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20!13年?8月30日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制定?  2013年9月!27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和民用航空!安全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 安全?生产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社:。会,参与:。。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安全管理健】全责:任制度强化保障措施!完善安全《条件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依法享《有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六条  《工会:依法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提出:保障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本单位纠正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监!。控体:系、责任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做好辖区!内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质量技术监督】、交通运输》。等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负有审批、》处罚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专项监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交通运输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实【施专项监督》管,理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九《条 :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报道的—义,。务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先进《技术、装备、工【艺的推广应用 第十!一条  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应急处】置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 , 第二章《  :安全生产保障 【。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下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三,),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管!理制度;《 ,(四)?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五)》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确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二)保—证安全生产必需的资!金投入?和有:效使用; (—三)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四)》组织实施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措施;】 (五)每年—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专项监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提交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报告;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应,当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等工作;其】他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一)】属,于,矿山、?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高度危险性行!。业(以下称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在五十人—以上的;《 (二)属于—金属冶炼、船舶【。修造:和拆解?、,电力、?装卸、交通运输【等较大危险性—行业(以下称较大危!险行业)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上》的; (三》)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工会【组织代表组成未【建立工会组织—的由从业人员—代表参加 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当审查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重《大安全生产技术【项目实施、安全生】产各项投入等情况】研究和协调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督促?落实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安全生产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 】第十六条  —。依照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五,十人以上《不足一百人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一》名高危行业、较大危!险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上:不足三百人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两名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不!。足一千人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从业人员】。。在一千人以上不足五!千人: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八《名;从业人员—。在五千人以上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十五【名 前款规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不足一百—人的应当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上?不足三百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建立包括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体系—任何人不得通过【委托、授权等形式将!安全生产责》任转移给其他人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应?当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专款专—用高危?。行业、较大》危险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和】登记实?行分级管《理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二,十条 ?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和落—实治理方案》及时排除并根—据需要停用相关设】。备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后应?当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和,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疏散周边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并设置警!戒标志 第》二十:一条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采取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采【取防暑?降温措?施保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安全培训;按照国!家规定需具有相【应资格的《应当经考《核合格取得资格后方!可上岗?。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在:。岗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新进的、离岗六个!月以上的或者换岗】的从业人《员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有关从业人员及!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四条  【高危行业、较大危】险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其存缴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存缴不足《的,。应当及时补足— 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实后可以不再存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的指导》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推进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应》用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并】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淘汰陈旧落后或者安!全保障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与【。技术提高《安,全生产科技》。保障能力《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第二十七条  本!市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中【介服务机构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评价、检测、检!验、咨询、培训等】活动 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质依法】开展工作并对其提供!的服务承担责任【且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承接的服务—项目违?。法转让、转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二《)违反安《全评价程序》; (三)出具虚假!。或者失实的安全【评,价报告;《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加强自律—管理开展诚信服务】建立并?完善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禁止下列行为 (一!),违章指挥或者放任】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作业; (二)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作业; (!三)不按照国—家规:定上报事故隐—患,; (四)擅自启封!或,者使用因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被查?。封、扣押的设—施、设备《和器材;《 (五)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六)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执行安全生产!监察指令《   第《三章 ? 重点事项规范  ! 第二?十,九条:。  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建设项】目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条件论证编制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并按!照国家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对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并报送】有,关部门审查;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提请?审查:安全设施设计—时应当提交安全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法需要》进行生?产、使用试运行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试运《行 第三十》条  矿山和生产、!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包括《。。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方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和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相关专项监管部】门备: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相—关专:项监:管部门?应当:对安全评价报告【。及整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或者抽查 供】电、: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运营单位以》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安全评价及时】排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保障安》全运:行 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测、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危险《场所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以及?爆破、吊装、挖【掘、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大型【检修、装《卸等危险作》业应:当执行有关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确:认现场作业条件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二)确认作》业单位的从业资质】从业人员《。的上岗资格、身体】状况及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三)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设置作业现场【的安全区域确定【。专人现场统一指挥和!监督;? ,(,四)进行《危害风险评估—制定控制措施、【作业: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向《从业人员详细说【明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 (?五):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采取应急措施】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现场作业方》。案应当经本单位施】工技术负责人—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项目负责人应】当安排有关》人员在危险作业【前向从业人员进【行有关安《。全技术交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包》生,。产经营项目、—出,租,场所:的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责任 (】一)发包、出—租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方《、承租方; —(二)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责任; (三—)向承包《方、承租方书—面告:知发包?项目、出租场所及】相关设备的基本情况!、安全生产要求【; (四《)协调解决承包方、!承租方提出的—安全生产《问,题; (五)发【。现,承包方、承租方【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及时劝?阻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 (六《)要求?高,危行业和较大危险行!业的:承包方、承租方提供!相关安全评价报告】。 承:。包方、承租》方应当服从发包【方、:出租:方,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并依法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并通—报发包方、出租【方 第?三十四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单位负总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应当明确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但不得约定【。。。劳务分包单》。。位承担主要安全生产!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单:位,通过:租赁设备的方式将】施工作业或》者工程发包给设备】。租赁:单位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得将依法由【其,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转移【给设备租《赁单位 第三十五】条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三十—六条: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产权【单位所?有的产权《。单位之间应当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产—权单位将同一建筑】物出租给两个以上】使,。。。用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产权单位应》。当与:。使用单位《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安全生产责!。。任协:议应当明确一个产权!。单位或者依法委托】物业服务单位对建】筑物公共区域—、,消防:设施、重要设—施进:行安全管理 使用】单位应当负责本【单位生产经》营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并配合产权单位!、物:业服务单位对建筑物!公共区?域、消防设施、重】要设:施进行安《全管理 第三十【七条  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将劳务派遣》人员纳入本单—位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进行统?一管理?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不得【将由其承《担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转移给劳务!。派遣单位《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 《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本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主要责任其他—分管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承担相《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责任 《第三十九条 — 市、区人民政府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一)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行目!标管理; (—二)定?期研究部《署、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体系考核所】属部:门、:下,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根!据考核?情况实施奖惩—; (四)》组织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综合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三)制《定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实施安】全生产专项规—划; (四》)依:法审批?安全生产许可事项并!对审批负责;— (:五)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检查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六》)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或者—委托: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并及时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处理信息; (】七)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监督【检查;? (八)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一条 — 专项监管部门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检查其主管行!业或者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督促治理重大事故!。隐患依法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二—)依法审《批安:全,。生产:许可事项并》对审批负责; (三!)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统《计,、上报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四)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二条  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应当!确,定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做好本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十三—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确定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对?辖区内高危》行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日常检查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并:协,助,。有关部门《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者违法行【为应当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治理或者》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十—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相应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当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考》核奖:励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装备、设施建【设等事项 第四十五!条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体系按—照各自职责》和监督检查计划开】展,联合:检查:和专项督查及—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下列生产—经营单位《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对象 (一)存【在重大危险源的;】 ,。(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 (三)》近三年内发生—较大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的; (】四)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五)】其他应当实行重点监!督管理的 》第四十六条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下达整《改,指令书?督促整改治理;【对逾期不《。履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责:任的:。。。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实行挂牌督办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四十】七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记录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信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当向社?会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记录应当纳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为对其经营【资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等事项进行管理!提供依据 》第,四十:八条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的受理、核查、处】理、协调、》督办、移送、答复】、统计和《报告制度公开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及时:受理、查处举报【事项并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第五章 ! 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   第】四十九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本系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组!。织、人员《、通讯、装》备、经费、物—资等应?急资源和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完善包含救援】队伍、?救援物资、》救援专家等信息【的数据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应当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动态?监控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事故》。。预防重点落》实下列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措施 (一)—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二)每年应当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较大危险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三)高危—行业、较大危险【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未建立?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或者《。与具备相应》能力的专业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四)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系统?及预警预报体系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遇到?险情时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援工作抢救人!员,和,财产生产经营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有权在第一时间【下达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的命:令 第五十一条 】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需要抢》救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将受伤人员送至!医,疗机构并《垫,付医疗费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应:当,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一小时》内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如实报告《需要组织保护事故现!场、保全现场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妥善保《管有关物证 生产安!全事故可《能危及周边》公,众人身安全时—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疏散、撤离和—安置:相关人员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控次生和衍生事【故发生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服从当地人民!政府的指挥》和安排?。 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供电、—供气、供《热、给排水、交【通,、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损坏的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尽快修】复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需要 第—五十二?条  未造》成人员?伤亡并?且直:。接经济损《。失不足三百万元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调】查调查情况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下《列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由所在!区人民政府授权或者!。委,托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一)一》次死亡?不足三?人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一!次重伤(含急—性工业中毒》)不足十人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不足《一千:万元的?生,产安全事故》 下列生《产安全事故由市人】民政:府,授权或者《委,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一)》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列入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考核《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三)需向市》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的《建设工程《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四)市属开发区(】园区)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五)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具有【。较,大影响?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省人民政府或!者上级有关部—门委托调查》的生产安全事故【由被委?托的部门会》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接受【委托单位的监—督和指导  — 第六?章 :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参加安《。全培训且未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资格证书的【按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未按照规【定人数?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可以按照应—配人数每少配一【人处以五《千元罚款罚》款总额不《超过二万元 第五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对一般事故隐患!进,行治理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未改正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其相—关证: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中介服务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提,。请有关部门吊—。销其相应资质— 中介服务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提请有关】部门吊销其》相应资质 中介服务!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出具失实的安【全评价报告情节【严重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提请有关》部门吊?销其相应资》质 :第五十七条 —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一)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未执!行,危险作业有关管理制!度、措施《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抢救生—产安全事故受伤【人员且未垫付医疗】费,用,的 第五《十,九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专项】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 (二)】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事项予以许可或者验!收通过的; (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未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或—者委托组织救援或】者玩忽职守致使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扩大?的; (四》。)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营性组】织;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拥有—本单位生产经营最高!管理权限的人员【 第六十一条  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在非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作业管理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六十二条  】本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