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2013年8月3】0日: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制—定  2013年9!月27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和民用航《空安全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社会参?与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安全管】理健全责任制度强】化保障措施完善安全!条件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依法享有》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六《条  ?工会依法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提出保障】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本单位纠正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监!控体系?、责:任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做好—辖区内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质量技术监督、交】。通运:。输等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负?有审批、处罚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专项监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交通》。。运输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实施专项监督管【理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九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报道:的,义务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先进技术!、装备、工艺—的推广应《用 第十《一条  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应急处—置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安全生产!。保障 ?  第十二条—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下!。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三)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管理制度;! (四)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五):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确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二)【保证安?全,生产必需的资—金,投入和有效使—用;:。 (三)《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四)组织实施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措施; (五)每!年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专项监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提交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报告;】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应?当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等工作—;其他?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一)属于矿》。山、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高度危】险性行业(》以下称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在五十】人以上的;》 (二?),属于金属冶炼、船】舶修造和拆》解、电力《、装卸、交》通运输等较大危【险性行业(以—下称较大危险行【业)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上的?;, (三)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工会!组织代表组》成未建立《工会组织的由从业人!员代表参加 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当审【查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重大安全【生产技?。术项:目实施、安全生产】。各项投入等情况研】。究,和协调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督促落实》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安全生产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 第十六条  !依,照,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五十?人以上不足一百【人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一《名高:危行业、较大—危险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上不足三百》。人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两名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不足一—千人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从业?人员在一千人—以上不足五》千人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八名;从业】人员在五千人—以上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十?。五名 前《。。。。款规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不足一百人【的应当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上不】足三百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建】。立包括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体系任何人不得通过!。委托、授《权等形式将安全生】产责任转《。移给:其他人?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应当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专款专用高危】行业、较大危险【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和登记实行分级管!理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二十条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和落实治理】方案及时《排除并根据需要停】用相关设备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后应当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和—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疏散?周边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并《设置警戒标志 第二!十一条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采取—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采取《。防暑降温措施—保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安全培训》;按照国家规定需】具,。有相应资格的应当经!考核合?格取得资格后方可上!岗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在岗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新进的、】离岗六?个月以上的或—者换岗的《从业人员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有关》从业人员及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四条  高危行【业、较大危险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其存缴!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存缴不足的【应当及时补足 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实后可以不【再,存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的—指导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推进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应用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并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淘汰》陈旧:落后或者《安全保障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与技术】提高安全生产科【技保障能力》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第!二十:七条 ? 本市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中介服务【机构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评价【、检:测、检验、咨询、培!训,等活动 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质【。依法开展工作并对其!提供的?服务承担责任—且,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承,。接的服务项目违法转!让、转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二)违反安全【评价程序; (【三):出具虚?假或者失实的安全评!价报告;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加强自律《管理:开展诚信服务建立】并完善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禁止》下,列行:为, (一)违章指挥】或者放任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作业;【 (二)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作业;—。 (三)不按—照国家规定上报【事故隐?患; (四)—擅自启封或者—使用因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被查封、扣!押的设?。施、设备和器材;】 (五)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六)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执行安】全生产?监察指令  — 第三章  重点事!项规范   第【二十九条  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建!设项目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条件论【。证编制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并按照国家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对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并,报,送有关部门审查;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提请:审查安全设施—设计时应当提交【安全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法需要《进行生?产、使用试运—行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试运》行, 第三十条  矿山!和,生产、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包括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方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和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相关专《。项监管部门备—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相关专项监管!部门应当对安全【评价报?告及整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或者抽《查 供电《、,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运】营单位以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安全评—价及时排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保障安全运】行, 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测?、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危险【场所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以及爆破、—吊装、?。挖掘、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大型】检修、?装卸等危《险作业应当执—行有关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确认现!场作业条件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二)确认作业单位的!从业:资质从业人员—的上岗?资格、身《体状况及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三)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设置—作业现场的安—全区域?确定专人现场—统一指挥《和监督?; (四《),进行:。危,害风:险评估制定》控制措施、作业【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向从业人员详细说明!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 !。(五)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采取应急措施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现场作!。业方案应当经本单】位,施工:技术负责人》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项目负责人!应当安排《。有关人?员在:危险:作业前?向从业人员进—行有关安全》技术交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包生?产经营项目、出租场!所的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责任 (—一)发包、出—租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方、承租方;! (二)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责任; —(三)向承》包方:、承租方书面告知发!包项目、出租场【所及相关《设备的基本情况、安!全生产要求;— (:四)协调解决—承包方、承租方提】出的安?全生产问题;— (五)《发现:承包方、承租—方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及时劝阻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 (六)!要求高危行业—和较大危险行—业的承包方、承租】方提供相关安全评】价报告 承包方【、承租方《应当服从发》包方、?出,租方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并依法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并通报发包!方、出租方 第【三十四?。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单位【负总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应当明【确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但不得?约定劳务分》包单位承《担主要?安全生产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单位通?过,租赁设备的方式【将施工作业或者工程!发,包给设备租赁—单位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得将依法由【其,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转移给》设,备租:赁单位 第》三十:。五,条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三】十六条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产权单位》所有的产权单位【之间:应当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产权单位将同一【建筑物出租》给两个以《上使用?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产权《单位应?当与使用单位—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安《全生产责任》协议应?当明:。确,一,个产权单位或者依】法委托物业服—。务单位对建筑物公】共,区域、消防》。设施、重要设施进行!安,全管理 《使用单位应》当负责?本单位?生产经营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并配合》产权单位、物业【服务单位对建筑【物,公共区域、》消防设施、重要设】施进行安全管理 第!三十七条 》 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将劳《务派遣人《员纳入本单位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进行统一《管理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不】得将由其承担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转移给劳务派!遣单:位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 ,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本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主要责任其他分管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承担相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责任】 第三十九条—  :市、区人民政府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一)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行目标管理!; (?二):定期研究部》署、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体系考》核所:属部门、下》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根据考!核情况实《施,奖,惩; (四》)组:织,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综合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三)制定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实施安全—生产专项规划; (!四):依法审批《安全生?产许可事项并对审】批负责?; (五)》。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检查—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六)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或者《委托: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并及时—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处【理信息; (七)】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监督—检查; (八)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一条  专项监管】部门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检》。查其主管行业或者】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督促治【理,重大事故隐》患依法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二)依法审批安全!生产:许可事项并》对审批负责;— (:三)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统—计、上报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四)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二条?  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应当!确定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做好本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十三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确定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对辖》区内高危行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日常检查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并!协助有?关部:门,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者违法!行为应当《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治理【或者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十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相应【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当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考核奖励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装备?。、设施?建设等事《项 第?四十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体系按《照各自?。职责和监督检查【计划开展联合检查和!专项:督查及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下列生!产,经,营,单位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对象 (一)存!在重大?危险源的; (【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 (三)【近三年内发生较大】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的; (四)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五)其他应!。当实行重点监督管】理的 ?第四十六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下达整改指—令书督促《整改治理;对—逾期不履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责任的《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实行挂牌《督办: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四十七】。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记录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信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当向社会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记录应【当,纳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为》对其经营资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等事项进行管【理提供依据 第四】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的受理》、核查?。、处理、《协调、督办、移送】、答复、统计和报】告制度公开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及时受】理、查处举报事项并!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第五—。章  ?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   第四》十九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本系【。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组织、人员、!通,讯、装?备、经费、》物资等应急资源【和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完善包【。。含救援队伍》、救援物资、救【援专:家等:信息的数据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应当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动态监控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第:五,十,。条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事!故预防重《点落实下列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措施 (一!),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二)每年!应当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较大:危险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三?)高危行业、较【大危险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未建立》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或【者与:具,备相应能力的专【业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四)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系统及预警预报】体系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遇—到险:情时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援—工作抢救人员和【。财,产生产经《营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有权在第一时间!下,达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的命》令 第?。五十一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需要:抢救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将受伤人员送【至医疗机构并垫付】医,疗费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应当!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一小时内—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如实报告》需,要组织保护事—故现场、保全现【场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妥善?保管:有关物证《 生产安全事故可能!危及周边公众人身】安全时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疏:散、撤离和安置【相关人员《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控次生》和衍生事故发生【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服:从当地人《民政府的《指挥:和安排 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供电、供气、供】热、给排水、交通】、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损坏?的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尽快修【复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需要】。 ,第五十二《条  未《造成人员《伤亡并?且直接经济》损失不足三百万元】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调!查调查情《况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下列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由》所在区人民》。政,府授权或者委—托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一)?一次:死亡不足三人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一次重伤【(含急性工业中毒)!。不足十人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不足!一千万元《的,。生产安全事故 下】列生产安全事故由】市人民政府授—权或者?委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一)《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列入】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考】核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三)需向市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的建设!工程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四)市属开发】区(:园区)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五)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具有较大影响!。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省人民!政府或者上级有关部!门委托调查》的生产安全》事故由被委》托的部门《会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接受委托—单位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章 《 法律责任 —  第五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参加安全培训】且未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资格证》书的按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四条 —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未按【照规定人数》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可以按照应配【人数每少配一—人处以五千元罚【款罚款总额》不超过二万元 第】五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对一般事故隐!患进行治理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未改?正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其相】关证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中介服务《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提请》有,关部门吊销其相【。应资质 中介服【务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提请有关部门吊销!其相应资质 中介】服务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出具失《实的安?全评价报告情节【严重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提请有关部门【吊销其?相应资?质 第五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八条 《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一)!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未?。执行危险作业有【关管理制度、措【施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抢》救生产安全事故【受伤人员且未垫付】医疗费用的 第五】十九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专项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 —(二)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事项予以许—可或:者验收通过》的; (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未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或者委托《组织:。救援或者《玩忽职守致使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扩《大的; (四)【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的 ?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营性组织;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拥有本《单位生产经》营,最,高管理?。权限的人员 第【六十一?条  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在非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作业管理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六十二?条  ?本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