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201—3,年8:月30日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制?定 : 20?13年9月》。27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和民用《航空安全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社会参与!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安全管理健》全,责,任制度强化保障措施!完善:。安全条件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依法享》有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六条 《工会依?法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提出保障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本单【位纠正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监控体—。系、责任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做】。好辖区内《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质量技术监】督、交通运输等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负有审批、处—罚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专《项监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交通运输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实施专项监督管理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九【条, ,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报道的【义务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先进技《术、装备、工艺的推!广应:用
第十一条 【 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应急处置》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 安全?生产保障《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下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三)!。。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管理制度;
(四)!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五)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确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二)保证安【全生产必需》的,资金投入《和有效使用》。;
(?三)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四!。)组织?实施:。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措施;
(五【)每年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专—项,监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提交》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报告—;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应当!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等工作;其他】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五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一)【属于矿山、》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高《度,危险:性行业(以下称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在五十人以】上的;
(二)属】于金属冶《炼、船?舶修造和拆解、【电力、装卸、交通】运输等较大危险性行!业(以?。下称较大危险行业)!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上的;《
(三)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工会】组织代表组》成未建立《工会组织《的由从业人员代表】参,加
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当审【。查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重大安全—生产技?术项目实《施、安全生》产各项投入等情况研!究和协调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督促落实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安全生产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
第?。十六条 》依照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五十】人以上不足》一百人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一名高危行】业、较大危险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上不足【三百:人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两!名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不足一千人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从业?人员在一千人以【上不足五千人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八名—;从业人员在五千人!。以上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十五名
前—款规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不足《。一百人的应当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上不》足,三百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建立?。包括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体系?任何人?不得通过委托、【授权等?形式将安全》生产责任转》移给其他人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应当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专款专用】高危行业、较大【危险: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十九条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和登记—实行分级管理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二十条?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和落实?治理方?。案及时排除并根【据需要停《用相关设《备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后应当】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和?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疏散周边】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并设置警戒】标志
第二》十一条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采取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采取防【暑,降温措施保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安全培训;按照【。国,家规定需《具有:相应资格的应当经】考核合格取得资格后!方可上岗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在】岗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新进的、《离岗:六,个月以?上的或者《换岗的从业人员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有关!从业人?员及: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四,条 高《危,行业、较大危—。险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其存缴】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存缴不足的应当!及时补?足
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实后可以《。不,再存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的指《导,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推进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应用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并?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淘汰陈旧》落后或者《安全保障《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与技术提高—安全生产科技保障能!力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第二十七条 【 本市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中介服务机构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评价、检!测、检验、咨询、培!训等活动《
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质《依法开展工》作并:对其提供的服务承担!责,任且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承接的【服务:项目违法转让、转】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二】)违:反安全评价程序;
!(三)?出具虚?假或者失实的安全】评价:报告;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加强自律管!理开展诚信》服,务建立并完》善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禁止?下列:行为
(一)违章】指挥:或者放任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作业;
《(二)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作业;
!(三:)不按照国家—规定上报事故隐【患;
?(四)擅自启—封或者?使用因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被查封、扣】押,的,设施:、设备和器材;
】(五)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六)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执行安全《生产监察指令
!。第三:章 重点事项规】范
?
第二十九条 【 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建设项目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条件论!证编制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并】按照国家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对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并报送有—关部门审查》;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提请审《查安全设施》设计:时应当提交》。安全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法需要—进行生产、》使用:试运:行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试运:行
第三十条— 矿?山和生?产、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包括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方,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和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相关专项监管部!门备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相关专项】监管部门应当对安】全评价报告及整【。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或者抽查
供电、】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运营单位以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安!全评价及时》排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保障安全—运行
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测、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危险场所!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以:及,。爆破、吊装、—挖掘、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大型检修、装卸【等危险作《。业应当执行》有关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确—认现场作业条件【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二:。)确认作《业单位?的从业?资质从业人员的上】岗资格、《身体状况及》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三)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设置作】业现:场的安?。全区域?确定:。专人现场统一—指挥:和监督;《
(四)进行危【害风险评估制定【控制:措施、作业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向—。从业人员详细说【明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
(五)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采取应】急措施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现场作?业方案应当经本单】位施工技术负—责,人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项目负责人】应当:安排有关人》员在危险作业—前向从业人员进【。行有关安全技—术交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包生产经《营项目、出租场所】的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责任
(一)】发包、出租》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方、承租方;
(】二)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责任;!
(三)向》承包方、承租方【书面告知发包项目】、出租场所及相关】设备:的基本情况、安全生!产要求;
(—四)协调解决承包方!、承租?方提出的安全生【产问题;
(五【。)发:现承包方、》。承租方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及—时劝阻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
(!六,)要求高《危行业和较大危险行!业的承包方、—承租方提供》相,关安全评价报告【
承包方、承租方应!当服从发包方、【出租方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并依法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并?。通,报发包方、出—。租方
第三十四条 !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单?位负总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应当!明确: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但不得—约定劳务分包单【位承担?主要安全《生产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单位通过租赁【设备的方式将施【工作业或者工程【。发包给设备》租赁单?位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得将依法由【其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转移给?设备租赁单位
第三!十五条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三十六条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产权单位所!有的:产,。权单位之间应当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产权单位将同【一建筑物出租—给两个以上使用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产权单位应当!与使用单《位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安全生产责任【协议应当《明确:一个产权《单位或者依法—委托物业服务—单位对建筑》物公共区域、消【防设:施、重要设施进行安!。。全管理
使用单位应!当负责?本单:位生产经营》。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并配合产权单!位,、物业服务》单位:对建筑物《公共区域、消—防设施?。、重要设施进行安全!。管理
第三十—七条 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将劳【务派遣?人员纳入《本单位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进行统【一管理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不得将由其》。承担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转移给劳务【派遣单位
》
:第四:章 监《督管理
》。
第三十《。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本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主要责任《其他分?管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承担相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责!任
第三十九条 !市、区?。人民政?府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一)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行目标管理;
【。(二:)定期?研,究部:署、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体:系,考核所属部门、下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根据考核《情况实施奖惩—;
(四)组织【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综》合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三)制定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实施安全生—。产专项规划;
(四!)依法审批安全生产!许可事项并对审批负!责;
(《五):。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检查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六)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或》者委托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并及时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处理信息;
(【七)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监督【检,。查;
?(,八)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一条 】。 专:项监:。管部门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检查!其主管行业》。或者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督】促治理重大》事故隐患依法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二)】依,。法审批安全生—产许可事项并—对审批?负责;
《(,三)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统计、上报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四,)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二条】。 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应!当确定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做好本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十—三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确定【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对辖【区内高危行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日常?检查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并协《助有关部门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者违《法,行为应?当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治理或》者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十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相应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当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考】核奖励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装备、设施》建设等?事项
?第四十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体系按照各自职责和!监督检查计划开【展联:合检:查和专项督》查及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下列生】产经营单《位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对象
(一》。)存在重大危险源的!;
(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
(】三)近?三年内发生较大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的;《
(四)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五】)其:他应当实行》重点监督管理的
】第四十六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下达:整改指令书》督促整改治理;对】逾期:不履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责,任的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实行挂牌督办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四【十七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记录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信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当向社会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记录应当纳—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为!。对其:经,营资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等事项进《行管理提供依据【
第四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的《受理、核查、—处理、协调》、督办、移》送、答复、统计和】报告制度公》开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及时—受理:、查处举《报事项并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第】。。五章 《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
【
:第四十?九,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本系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组织《、人员、通讯—、装备、经费—、物资等《应急资?源和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完善包含救援队!伍、救援物资、【救援专家等》信,息的数据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应》当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动态监控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事!故预防重点落实下】。列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措施
》(一)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二)每年【应当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较大危《险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三,)高:危,行业、较大危险【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未建立?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或者与?具备相应能力的专业!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四—)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系统—及预警?预报体?系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遇到险情》时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援工!作,抢救:人,员和财产生产经营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有权在第—。一时间下达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的命令—
第五十一条 【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需要抢救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将】受伤人员送至医疗】机,构并垫付医疗费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应当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一小时内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如实报告需—要,组织保护《。事故现场、》保全现?场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妥善《保管有关物证
生】产安全?事故可能危及—周边公众人》。身安全时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疏,散、撤离和安置相】关人员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控次生—和衍生事《故发生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服《从当地人《民政:府的:。指挥:和安:排,
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供电、?供气、供热、给【排水、?交通、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损坏的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尽快?修,复,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需要
第五十】二条 《未造:成人员伤亡并且直接!经,济损失不足三百【万,。。元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调查—调查情?况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下列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由所在区人民政府】授权或者《委托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一)一次【死亡不足三人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一,次,重伤(?含急性工业中毒【)不足十人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不足【一,千万元的生产—安全事?故
下列生产安全】事故由?市人民?政府授权《或者委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一)?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列入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考核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三《)需向市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的建设工程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四【),。市属开发区(园区】)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五)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具!有较大影响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省人民政【府或者上级有—关部门委托调查的】生产安全事故由【。被,委托的部门会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接受委托单】位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参加安全!培训且未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资格证】书,的,按,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四条 !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未按照规《定,人数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可以按照】应配人?数每少?配一人?处以:五千元罚款》罚款总额不》超,过二万元
》第五十?五,。。条 :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对一般事故隐患】进行治理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未改正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其相关证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中!介,服务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提:请有关?部门吊?销其相?应资:质
中介《服务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提请《有关部门吊销其【相应资?质
中介服务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出具失【实的安全评》价报告情《节,严重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提请有》关部门吊销其—相应资?质
第?五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一)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未,执行:危险:作业有?关管理制《度、措施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抢救《生产安全事故受伤人!员且未?垫付医疗费用—的
第五《十九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专项!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
(二)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事项予以许!可或:者验收通过的;
(!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未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或【者委托组织救援或者!玩忽职守致使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扩,大的;
(四)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的
》。
第七《章 附 则
!
第六十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营性组织;【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拥有!本单位?生产经?营最:。高管理权限的人【员
第六十一条 】 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在非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作业管理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六》十二条? , 本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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