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2013年8月【30:日,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制定 2—013年9月2【7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 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和民用航】空安全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社会参与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安全管理健【全责任制度强—化,。保障:措施完善安全—条件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依法《享有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六【条 工会依—法,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提出保障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本单位纠!正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监》。控体系?、责任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做好辖区内》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质量技《术监督?、交通运输》等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负有审批》、处罚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专项监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交通运输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实施专项监督管【理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九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报道?的义务?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先进技术、装】备、:工艺的推广应用
】第十一条 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应急处置《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安全生产保》障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下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三)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管理!制度;
(四—)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五)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确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二》。)保证?安全生产必需—的资金?投入:。和有效使用;—
(:。三)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四)组织实》。施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措施;
(五—。)每:年,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专项监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提交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报告】;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应当》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等工作;其!他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一)属于矿【山、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高度危险【性行业(以下—称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在五十人【以上:的;
(二)属于金!属冶炼、船舶修造】和,拆解、电力》、装卸、《交通运输等较大【危险:性行业(以下称【较大危?险行业)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上:的;
(三)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工《会组织代表组成【未建:立工会组织的由从】业人员?代表参加
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当审查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重大:安全生?产技术?项目实施、安—全生产各项投—。入等情况研》究和协?调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督促落实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安全生产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
第十六条! 依照《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五?十,人,以上不足一百人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一名》。高危:。行业、?较大危险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上—不足三百人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两名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不足一千人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从业人员在【一千人以上不足五】千人: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八名;《从,。业人员在《五千人?以上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十五名!
前款规《。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不足一《百人的应当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上不足三【。百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七》条,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建:立包括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体系任》何人不得通过委【。托、授权等形式将】。安全生产责任转移】给其他人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应当】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专《款专:用,高危行?。业、较大危》险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和登记《实行分?级管理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二十】条 :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和落实治】理方案?及时排除并根—。据需要停用相—关设备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后应—。当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和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疏散周边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并!设置:警戒标志
第二十一!条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采取?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第《二,十二条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采》取防:暑降:温措施保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安全培】。训;按照国家规定】需具有相应资格的应!当经:考核合格《取得资格后方可上】岗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在岗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新进?的、离岗《六个月?。以上:的或者换岗的从【业人员?。。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有!关从业人员及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四条 高危行业!、较大危险》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其《存缴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存缴不足的应当【及时补足
》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实后可【以不再存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的指导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推进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应用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并】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淘汰陈》旧,落,后或者安全保障【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与技术提高安全生产!科技保障能力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第二—十,七条 本市—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中介】服务机构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评价、【检测、检验、咨询】、培:训等活动
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质依法《开展工作并对其【提供的服务承担责任!且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承接的!服务:项目:违法转让、转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二】。)违反安全评价程】序;
(三》)出具?虚假或?者失实的安全评【价报告;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加强自》律管理开展诚信服】务建立并完善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 】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禁止下?列,。行为
(一)违【章指挥或者放任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作业;—
(二)《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作业;
(三)!不,按,照国家规定上报事故!隐患:;
(?四)擅自启封或者使!用因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被查封、—扣押的设施》、,设备和器《材;
(五》)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六)《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执行安全生产监【察指令
第三】章 重点》事,项规范
第【二十九?条 ?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建设项?。目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条件论】证编制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并《按照国家《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对,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并报》送有关部门审查;】。。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提!请审查安全设施设】计时应?当提交安全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法需【要进行?生产:。、使用?试运行?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试运—行
第三十条 【 ,矿山和生产、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包括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方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和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相关专项监管—部门:备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相关专项监】管部:门应当对安全评价】报告及整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或者抽查
》供电、?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运营:单位以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安全评价及》时,排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保障《安全运?。行
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测、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危险】场,所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以及】。爆破、吊《装、挖掘、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大型检修、装卸等危!险作业?应当执?行有关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确认现场作业条件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二)确认》作业单位的从—业资质从业》人员的?上岗:资,格、身?体,状况及?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三)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设置作!业现场的安全—区域确定专人—现场统?一指挥和监督;
】(四)进行》危,害风险评估制定控】制措施、《。作业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向—从业:人员详细说明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
(五)》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采取—应急措施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现场作业—方案应当经本—单位施?工技术?负责人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项目负?责人应当安排有关人!员在危险作业前【向从业人员》进行有关安全技【术交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包生?产经营项目、出【租,场所的?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责任
(一—)发包、出租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方、承租方【;
(二)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责任;?
(三)向承包方】、承租?方书面告知发—包项:目、:出租场所及相关设】备的:基本情况、安全【生产要求;
—(四)协调》解,决,承包方、承》租方提出的安全生】。产问题;
(五)】发现承包方、承租】方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及时劝阻》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
(六《)要求高危行—业和较大危险行业】的承包方、承租方提!供相关安全评价【报,告
承?包方、承《租方应?。当服:从发包方、出租方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并》依法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并通报发包方【、出:租方:。
第三十四条 【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单位负总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应当【明确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但不《得约定劳务分—包单:位承担主要安全生】产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单《位,通过租赁设备的方式!将,。。施工作业或者工程发!包,给设备?租赁单位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得将《。依法由其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转移给设备租【赁单位?
第三十五条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三十:六条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产:权单位所有的产【权单位之间应当【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产权单位将同一【建筑物出《租给两个以上—使用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产权单位应当与【使用单位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安全生产责任协【议应当明确一个产】权单位或者依法委】托物业?服务单位对建—筑物公共区域、消防!设施:、重要设施进行【安,。全管理
使用—单,位应当负责本单位生!产经营?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并配合产权单位、!物业服务单位对建】筑物公?共区:域、:消防设施、重要【设施进行安全管理】
第三十七条 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将劳务】派遣人员纳入—本单位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进行统一!管理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不得将由其承】担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转移给劳务【派,遣单位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本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主要责任其他分!管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承《担相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责任
】第三十九《条 市、区人民】政府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一》)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行目《标,管,理;
(二)定期】研究:部,署、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体系考核所属部】门、下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根据考!核情:况,实施奖惩《;
(四)组织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综!合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三)制定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实施安全生产专项!规,划;
(四)依【法审批安全生产【许可事项《并对审批负责;
(!五)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检查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六】)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或者委托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并及时?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处理信息;
】(七)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监督检《。查;
(八)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一条 专】项监管部门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检查其主管行业】或者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督促治理重!大事故隐患依法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二)依法【审批:安全生产许可—事项并对审》批负责?;
:(三:)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统?计,、上报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四)—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二条 ? 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应当《确定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做好本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十【。三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确定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对辖区内高】危行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日常《检查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并协助有关部门!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者违!法,行为应当《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治理或者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十四条 —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相应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当!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考核奖励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装备、设施—建设等?事,项
第四十》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体系按】照各自职责和监督】。检查:计划开展联合检查】和专项督查》。及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下【列生:产经营单位》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对象
(一)存在】重大危险源的—;
(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
(三)近【三年内?发生较大《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的;
(四)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五)其《他应:当实行?重点监督管理的
】第四十六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下达整改指令】书督促整改治—理;对逾期不履【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责任的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实行:。挂牌督办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四十?七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记录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信【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当向社会】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记录应当纳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为对其经!营资: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等【事项进行管理提供依!据
第?四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的—受理、核查》、处理、协》调、:督办、移送》、答复、统计和【报告制?度公开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及—时受理、《查处举报事项并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第五章 !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
第四—。十九: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本系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组织【。、人员、通讯、装备!、经费、物资—等,应,急资源?和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完善包含》救援队伍《、救援?物资、救《援专家等信息的【数据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应当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动态监控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事故预【防重点落实下列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措】施
(一)》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二)!每年应当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较大危险】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三):高危行?业、较?大危险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未》建立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或者与具备【相应能力的专业【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四)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系统及预警预!报,体,系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遇到险情时—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援!工作抢救人员和财】产生产经营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有权在第【一时间下达》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的】。命令
第五十一条 !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需要《抢救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将受伤人员!送至医疗机构并【。垫付医疗费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应当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一小!时内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如实报告需》要组织保护事故现】场、保全现场—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妥善?保管:有关物证
》生,产安全事故可能危】及周边公众人—身安全时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疏散、撤离—和安置相关人员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控次生和衍【生事故发生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服从当地人民政【。。府的指挥《和安排
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供:电、供气、供热、给!排水、交通、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损坏!的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尽快修复!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需要《
第五十《二条 未造—成人员伤亡并且【。直接经济损失—不足三百万》元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调查调》查情况?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下》列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由所在区人民政【府授权?或,。者委托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一)一次【死亡不足《三人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一次重伤(【含,急性工业《中毒)不足十人【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不足《一千万元《的生产安全事故
】下列生产安》全事故由《市人民?政,府授:权或:者委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一)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列入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考:核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三)需?向市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的建设工程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四】)市:属开发?区(园?区,)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五)《。。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具有较大影响!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省人民》政府:或者上级有关—部门委托调查的生产!安全事?故由被委托》的部门会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接受委托》。单位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参—加安:全培训且未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资,格证书的按》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未按照规定人数!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可以按照应配人数!每少配一人处以【五千元罚款罚—款总额不超过二【万元
第五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对一般】事故隐?患进行?治理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未改正】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其相关证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中介】。服,务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提请有关部门【吊销其?相应资质
中—介服务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提请有关【部门吊销其相应资】质
中介服务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出具失《实的:安全评?价报:。告情:节严重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提请有关部门【吊销:。其相应资质
第五十!七条 ?。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一)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未执行危险作业!有关:管理制度、措—施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抢救生》产安:全事故受伤人员且未!垫,付医:疗费用?的,。
第五十九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专项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
(二?)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事项予以许可【或者验收《通过的?;
:(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未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或者委】托组织救援》或者玩忽职守致【使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扩大的;
》(四)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营性组?织;: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拥有本单【位生:产经营最高管理权】限的人员
第六十】一条 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在非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作,业管理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六十二条《。 本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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