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