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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