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642-2011 建标库

3.13  轮椅席位

3.13.1  本节适用于公共建筑和居住区中轮椅席位的施工验收。

3.13.2  通往轮椅席位的轮椅坡道和无障碍通道应分别符合本规范第3.4和第3.5节的规定。

主控项目

3.13.3  轮椅席位设置的部位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13.4  轮椅席位的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小于1.10m×0.8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钢尺量测检查。

3.13.5  轮椅席位边缘处安装的栏杆或栏板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钢尺量测检查。

3.13.6  轮椅席位地面涂画的范围线和无障碍标志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一般项目

3.13.7  陪同者席位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13.8  轮椅席位地面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3.5.15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