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 , 轮椅席位
】
?
,
3.1《3.:1, :本节适用于公共建】筑和居住区中—。轮椅席位的施工【验收:
,
3.13!.2 通往轮椅席!。位的:轮椅坡?道和无?障碍通道应分别符合!本规范第3.4和】。第3.?5节的规定
!
《Ⅰ 主控项目
【
?
,。
3.13.】3 轮椅席位设置!的部位?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13.4 —轮椅席位的》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小于1.10m×!0.8m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
《 检验方法用钢】尺,量测检查
】
3.13.5】 , 轮椅?。席位边缘处安装的】栏杆或栏板应符合设!计要求
】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钢尺量?测检查
】
3.13.6【 , 轮椅席位地面涂画!的范围线和无—障碍标志应符合设计!要求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
,
,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
Ⅱ 一般项!目
!3.13.7 【 陪同者席》位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
—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
3.—。13.8 —轮椅席位地面—。。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3.5—.15?的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