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 》 轮:椅席位
》
3.】13.1 本【节适用于公共建筑】和居住区中》轮椅席位的施工验收!
:
3.—13.2 》 通往轮椅席—位,的,轮椅坡道和无障碍】通道应分别符—合本规范第3.4和!第3.5节的规定
!
—
,Ⅰ, 主控项目
!。
?
3.13》.3 轮椅—。席位设置的部位【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
3.1【3.4 轮—椅席位的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小于1.—1,0m×0.8m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 检验方【法用钢尺量测—检查
?
》3.:1,3.:。5 轮椅席位边】缘处安装的栏杆【。。。或栏:板应符合设》计要求
》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钢尺《量测检查
》
3.1】3.6 轮椅席位!地面涂画的范围【线和无障《碍标志应符合设【计,要求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
,
—Ⅱ 一般项目
】
3.1!3.7 》陪,。同者席?位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
—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
,3.13.8 【 轮椅席位地面【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3.5?.1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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