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 —轮椅席位
》
【3.13.1 本!。节适用于公共—建筑和居住》区中轮椅席》位的施?工验收
》
3.1【3.2 通往【轮椅席位的轮—椅坡道和无障碍通道!应分别符合本规范】第3.4《和第3.5节—。的规定
【
Ⅰ 主【控项目
】
:
3.?13.3 轮椅席!位设置的部位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
3.13.4】 轮椅席位—的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小于1《.10?m,×0.8m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检》验方法用钢尺—量测检?查
—
3.13.—5 ?轮椅:席位边?缘处安装的》栏杆或?栏,板应符合设计要【求,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钢尺量测检【。查
:
3.【。13.6 —轮椅席?位地面涂画》的范围线和无障碍标!志应符合设》计,要求
》。
,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
》
Ⅱ 《一般项目
!
3《。.13.7 — 陪同者席位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13.8》。 轮椅席位地面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3【.5.1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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