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墙保护条例
(2】014?年12月30日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制定— 20?15年?1月16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南京城墙保》护促进城墙合—理利用彰显》历史文化名城—特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南京城墙【(以下称城墙)【是指原都城》城,墙(含宫城、皇城、!京城、外郭及其【。附属建筑)包括【城墙(城门》)、护城河、城【墙遗迹和城》。墙遗:。址
: ,。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墙的规划、保护】、利:用及管理适用本条】例
? 第四条 城墙保护!应当遵循保护为主、!科学规划、合理【利用:、依法管理的原则
! ,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墙保!护,工作的领导将城【墙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墙保《护、维修和管理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 区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做好所辖区域内!城墙保护相关工作】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城墙保《。护委员会负责协调、!指导城墙保护工【作重大事项》
: 市文化遗》产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城墙】保护工作《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城墙保护》。管理机构负》责城墙保《护和管理具体工作
!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世界文化《遗产相?。关,标准进行保护—组织开展城》墙系:统性抢救《修复、?历史文化遗存整理】发掘和展《示利用以及沿—线环境?整治和?历史风貌恢复工作】通过建立博物馆、遗!址,公园等形《式展:示城墙沿革及建【造工艺等城》墙,文化
第八【条 文化遗产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城墙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城墙保护意识并!做好与城墙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鼓励民!。。间城墙保护、城墙】。。管理志愿者组织及其!。成员:。。。参与城墙文物知识】的宣传工作
】鼓励开展城墙—保,护科学?研究建立专家咨询机!制推广应用城—墙保护科技成果
!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城墙的义务有】权制止?、举报损害或者【破,。坏城墙的行为
!鼓励:境内外组《织和个人出资设立基!金用于城墙保—护基金?的募集和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市人?民政:府或者市文化遗【产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城墙】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保护《和利:。用
第十—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城墙保护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城墙保【护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原批准程序报请批】。准
? 编制城墙保护规】划应当与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相衔接】并广:泛征求公众、专家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 经:批准的城墙保护规】划应当纳入》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墙保》护、管理和》利用的依据
】第十一条 城墙保护!应当划定保护—范围
京城【城墙按照南京城墙保!护规划分为一—般,地段:和特:殊地段一般地段【城墙:保,护范围由《墙基两侧各向—外延伸不少于十五米!特殊地段城墙保护】范围根据《城墙保护规》划确定
宫城、!皇城:保护:范围:根据南?京明故宫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确定】
外《郭本体保护》。范围由墙基(体【)两:侧各划定《三十至五十米
!第十二?条, 城:墙及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建设与—城墙保护或者—合,理利用无关》的建(构)筑物以及!户外广告《设施;?
?(二)从事可能影响!城墙安全的施工、爆!破、钻?探、:挖掘、堆载》作业;
》。 (三)在城墙【和城墙保护标志上】刻划、涂画》、张:贴;
(四【)倾倒垃圾丢—弃危害城墙安全【的废弃物;》
(五)架设、!安装与城墙保护或者!合理利用无关—的设备、装置—;
(六—)拆:城,墙取砖、采石或【者取土、种植作物】;
《(七:)擅自在墙体—上打桩、挂线、凿孔!、砌浆;
(】八)存储易》燃,易爆物品《;,
:。 (九)从事造成】城墙潮湿、高温、放!射、:振动等?危害城墙安全的【活,动;
《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第十三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墙保护范围内】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建设与城墙】景,观和环境《生态相协调的绿化】带
? 现存城墙两侧八米!以,内不得种植乔木和危!害城:墙的藤?蔓类植物;城墙两】侧八米以外》、保护?范围以内应当—选择不遮挡城—墙和根系不破坏城墙!的树种现有树木【影响城?墙安全的应当迁移】遮挡城墙的》应当修剪或者迁移】墙体两侧和墙—。顶危害城墙安—全的:植物应当定期清理】
城墙遗址【、遗迹及其两侧【绿化应当与明—城墙风光带相协调
! 第十四条 城】墙保护范围》外划定建《设控:制地:带
建设—控制地带《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不少于!五十米京城城墙特】殊地段建设控制地带!根据城墙保》护规:划确定?
: 宫城、皇》。城建设?控制地带《根据:南京明故宫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确定
】 在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建(:构,)筑物的其高度【不得超过所》在地区城《墙高:度其中?遗址:、遗迹?段不超过《十二:米,建,设控制?。地带以外至》一百米?范围内不《。超过十八米》;体量?、风格?、色调、密度应【当符合?城墙保护规划要【求与周边环境风貌】相协调?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 因?。。公共利益《确需突破上述—高度控制标准的应】当进行景《观视线影响分—析向社会公》示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 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工业项目和大型!商业设施
第十!五条 ?城墙保护范围划【定前已经存》在的建(《构)筑物不得翻建、!改建或者扩》建;影响城墙保护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改造、拆《除对改?造、拆除的建(【构)筑物依法—给予补偿
城】。墙保护范围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建设影—响城墙保护的建(】构,)筑:物违法建设》的由区人民政府组】织清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法!建设人承《。。担
? 建设控制地带内超!过城墙?高度的建《(构)筑物翻建、改!建或者扩《建的应当降低到规定!高度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城—墙现存段落及整【体,走,。向
:。 宫城遗址范围】内及其城墙遗址外】侧一百米范》围内不得《新建建(构)—筑物
? 皇?城城墙遗址》上不得新建建(【构)筑物逐步—拆除现存建(构)】筑物不能拆除的建】。(构)筑物》及原城墙拐》点处应设置》永久性标志进行展】示
外》郭墙基(体》。)两侧?各划定三十米至【五十米?的,公,共绿地可以采用【绿化景观标示城墙走!。。。。向
第》十七条 城墙—保护应当《设,立保护标志》载明城墙《的名称、修筑—年代、保护级—别、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等,
城墙遗址【应,当设置永久性标志城!墙遗迹的《土芯夯土层应当保持!稳,固
: :第十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护城河【。环境整治《工作改善《护城河?景观开展截污和生态!补水工?程防止?水体对城《墙的腐蚀
【第十九条 》城墙:的,城砖、条石、—内包夯土《、门楣、碑石、擂石!。及古:建构件等属文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城墙上的城砖铭文!不得擅自《拓印
第—二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保:存世界?文化遗产整体性、真!实性的要求实施城】墙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城墙及周边文【化展示、《。旅游观?光、市民休闲—。等,。功能:保持城墙本体与【周,边环境和谐、统【一
《第二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城墙利用方案明【确与城墙保》护和:发,。展相适应的利用【方式和要求》发掘:和合:理利用城《墙的历史文化资源发!展文化旅《游,
市文》化遗产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筹规—。划,城,墙利用禁止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城!墙从事?旅游文化必需外的】。其他生产经营活动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将:。城墙占?为私用?。或者专用
》 第二十》二条 城《墙参观游览区—的设立应当符—合城墙保护规划【和利用方案具—有必要的旅》。游配套、《公共安全、环—境,生态保护方案—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 第二十三条 】城墙保?。护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城墙参观游览】区游客承载标准控】制,游客数?量,并,向社会公布游—客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城墙保—护管理?机构应当提前—。公告并向所在区人民!政府报告及时启【动游客分流预案疏导!游客:
第二》十四条 利》用城墙举办展览【展示等活动》的应当在活动举【办十五日前向—市文化遗《产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利用城墙进!行影视拍摄等活动的!应,当由市文化遗产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后—报省文化遗产—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活动举办单—位在办理审批手续时!应当提交活动方【。案和:城墙保护方》案经批准的》活动:方案和城墙》保,护方案不得擅自【变更
》第二十五条 利用】。城墙进行景》观,亮,化的应?当采用安《全低温、环保节【能的灯具严格控【制照明?亮度、范围鼓—励采用投光照明【方,。式,进行景?。。观亮化?安装的照明设施【要与城墙《景观相协《调不得破坏城—墙的结构和》风貌
第三章】 监督和管理—
: 第:二,十,六,条 市文化遗产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编?制城墙保护规划依】法报批后公布—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编!制,城墙利用《方,案、:城墙参观游》览区游客承载标【。准,和游客?分流预?。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三—),负责审查批准城【墙合理利用》活动的方案;
【 (四)依法【查,处违反城墙保护【的行为;
(】五)制定并》。监督实施城墙日常】维修保养计划和重】点修缮计划组织【城墙安?全检:查工作;
【(六)指导和监【督,城墙保护管理机【构开展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七)受理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城墙保护行为的!举报;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七条: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墙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规划管《理
? 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城【墙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国有土地房屋征!收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墙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违法?建设拆除和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指导城》墙亮化和配套—市政设施《建设
《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墙,。旅游秩序监督管【理指导配套旅游【设,施建设
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墙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园林绿化监督—管理指导城》墙保护范围》内植物和绿》地、景观工作—
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公安、工商!、财政?、人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墙:。保护相?关工:作
? 第二?十八条 城》墙保护管理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城墙的【巡查、养护和保【洁等管理工作—;
: (?二):。。组织实施《城墙修缮方案;
! (三)组织—。城,墙本:体监:测对城墙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可能影!响城:墙安全的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并建立《管理档案;
(!四):制定城墙安全事故】防范预案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五)搜集《、整:理与城墙有关的文】物、资料、实物并】予以分类《保护;
(【六)开展城墙保护研!究和交流
第】二十:九条: 城墙?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在城墙【本体设置《安全监?测系统监测城墙本体!的沉降、膨胀、【。裂缝裂隙、墙顶【位,移情况建《立档:案,保存安全监》测记录设置的—安全:监测:系统:不得损害城墙安【全
第三十条 !城墙保护《管理机构对城—墙进行修缮等—保护:。性施工的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制定】具体:方案依法报批后【实施方案需》要变更?。的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城墙安全!受到突发性》威胁的城墙保护管】理机构可以直接采】。取,。可逆性临时》抢险加固措施
【 第三十一条 】城墙:修缮应当《最大:。限度:使,用,原材料、原》工艺保留历史—信,息保:持原有位置和形【制城墙修复部分【应当与原城墙风【格相协调并》可识别
《 城墙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对:城墙:修复部分制作记【录档案?设置永?久性:。年代标志
第】三十二条《 ,承,担城墙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资质【
第三十三条】 城墙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对散落在城》墙以外的城砖进行登!记造册产权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拆除—以城:砖为建筑材料的【。建(构?)筑物的施工—单位应当《将城砖集中保护不得!损坏建设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市《文化遗产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回收用】于城墙维修
】鼓,励单:位和个人收集上【交城砖?有突出贡《献的应当《给予表彰
【。第四章 法律责任
!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规—定的由?文,化遗产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的由文》化,遗产: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文,化遗产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城墙损坏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六条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规范城墙保护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行政处罚》的幅度?进行细化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城【墙损毁、附属设施损!坏或者破坏周边环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盗窃、哄抢、】私分或者《非,法侵占与《城墙有关《的文:物,。构成治?。安违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城—墙保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所称《特殊地段城》墙,是指带有《瓮城的城门或—者城门遗址带有【。山体的包山城墙【以及玄武湖》、,紫,金山麓等地保存【。完整的护城》河,段,城墙等
《 : 第四十条 !本条例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1!9,95年11》月,28日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制:定的:南京城墙保护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