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
:。2,00:4年:12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0!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 根据2018年】3月28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 目 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三章】 污染防治 【
, 第四章 饮】。用水水源保护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
第一章 】 总则 《
, 第一《条 为了防治长江!水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长?江干:流水:体以及沿江地区对】长江:干流水质有影响的】河流、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的【污染防治
【。 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和沿江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树立科学发展!观确立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原—则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整治】、促进?发展的方针坚持先】规划、后开发—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沿江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发展】与改革、经济贸【易、水利《、,卫生、建《设(规划)、交通(!海事)、农业、【林业、公《安、海?洋与:渔,业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水污染防治!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和】沿江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长江!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增,加水污?染防治资金投入确】保,水污染防治的需【要;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水污染?。防治水平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
第》六条:。 ,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发展【与,。改革、?水利、建设等部门】。和沿江地区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编制长江水!污染防治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 沿江地区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和进?行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当符合【长江水污《染防治规划》 ,
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和沿江】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认真组织—实施长江水污染【防治规划合》理布局生产力优【化产业结《构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
! 第八条 》 ,沿江地区实行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责任制以及行】。政区界?上下游?水,体,。断面:。水质交接《责任制并纳入—政府环境保护—。任期责任目标 【
?省人民政府》应当:在本条例实》。施后两年内落实【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责任制、!行政区界上》下,游水体断面》水质交接责任制 】。
沿江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实现环境保护任【期,责任目标负主要责】任任期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和评价主要【。负,责人政绩的重要内】容
沿—江,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水—污染防治、》水质保?护工作以及水质变】。化情况
》 :第九:条 沿《江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在长—江水污染防治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第二章 【监督管理
— 第十条》 省人《民政府建立长—江水污染防》。治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长江水污》染,防治的重《。大事项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有关—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和:沿江:。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未编?写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的规划草案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
省人民政府!和沿江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工】。业,、,农业、渔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应当在》该专项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审【批该专?项规划的机关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未附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 】 ? ? 【 , : :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应当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涉及通航—、渔业水域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当征求交》通,、渔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
第十》三条 沿》江地区?禁止建设各类污【染严重的《项,目具体名录由省【。发展与改革》、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公《布并监督执行—
《在沿江地区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石油化工项目】应当符合《省沿江?开发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在,省沿江?开发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区域范—。围外限制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石油化工等项目;!确需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经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 第:十四条 沿—江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引导工【业,企业进入《开发:区严格控制在开发区!外新建?工业企业
】鼓励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项目和关联度大、】产业:。链长的项目进入【开,发区鼓励《、引:。导发展?循环经济 》
沿江地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各类开发区】环境:状况:。的,。。监督管理《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职—责
《 第十五条》 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根据沿【江地区水质保护【的需:要制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有机》毒物排放标准等水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 :第十六条 —沿江地?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第?十七条 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沿】江地区水质》监,测网络建《立水质监测预警【、应急系《统提高?监,测、应急、分析【和信息处理传输能】力
? 设区的市、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对沿江》地区水体水质进行监!测定期向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监—测数据?和水质分析报告【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沿江地区水》功能:。区水质状况的监测 !
第十八条 】 ,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污染《监控系统建设计划】在沿江?地,区设区的市、市、】区行政区域交界【。处,、,。主要:入江河?道,口、重点保护—江,段、沿?江主要排污口设立】。水质自动监》控系统自动监控系】统所需的建设、【运转:经费由?省财:政列入部门预算 】
: 沿:江,地区设区的市、市】。、区行政区域交【界,。处水质?自动监控《系统的?监测数?据,作为沿江地区行政区!界上:下游:水体断面《水质标?。准的数据有关监【测结果报告省人民政!府通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 沿—江地区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排污口安》。装与: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装,置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禁止】采,用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
: 污染源自动监】控装:置所测数据》可以作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执法的事【实依:。据,
第二十条 ! 对因相邻行政区域!出境水质达》不到水?质控制目《标而:发生的环境纠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 因水污染事—故或者控制不—力导致行政区界上】下游水?体断面水质达不【到规定?水质控制目标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证:行政区界上》下游水?体断面的水质达到】规定:的水质控制目标 】
, , 第二十《一条 因》污染积累导致下游水!域地表水《(环境)功能退化的!,或者因水污染事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 因控制不力—导致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造成下游水域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不到—规定标准《且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进行适】当的地区间补偿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
第二》十二条 沿》江地区实行》排污单位《。。排污行?。为信息公开制—度,
沿江地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排污单位及其排污!口的位置、数量【和排污情《况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监督排污单【位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排污—口的设置和污染物】排,放信息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组织有关》人员对排污单—。位的排污情》况进行监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排污单位有!偷排污水等违法行】。为的可以《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
?第三:。。章, 污染防治—
? 第二十三条 长!江江苏段中泓水【体水:质不得低《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二类标【准近:岸水体?以及沿江《。地区地表水》体,的水质不得》低于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类别】标准 ?
, 第二十四条 !沿江地区实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
?沿江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实现—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 第二十五条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对:水质:的要求和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核定长江江苏段干!流,和近:岸水体以及》主要入江《河流水体的纳—污能力向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该水域的限制】排,污,总量意见限制排【污总量意见作为制】定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方案的《依据
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制订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方案【。核定沿江地区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削【减量、?削减时限和排放【地点、方《式以及重《点控制区域》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六条 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下达控制》指,标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责令该】。地区人民政府限期】。削,。减辖区?内,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
》。 对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地区: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并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约谈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七条? :沿江地区实》行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禁止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水污染【物
沿—江地:区排污?单位向水体排放水】污染物?应当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不—得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
第二》十,八条 《。沿江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长?江水污染防治规划】制定长江干》流近:岸水体污染控制方】案科学规范水污染】物排放方式鼓励深度!治理污染物》防止近岸水体形【。成污:染带已?经形成?近岸水体污》染带的应当限期治理!达到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水质目标要》求
第二十】九条 ? 沿:江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规划和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系【统,城市污水管》网,应,当与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已建:成,的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限期配套建设与其设!计处理能力相当的污!水管网保证其正常运!营城市新区》。以及新建的开发【区、工业区、—住宅区等应》当,。建,设污水管网并实【行雨污分流;已建】区,域应当逐《步改造污水》管网或者建》设截污管网实—行,雨污分流
【 沿江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行环境?保护:设施专业化、市场】化运营
— 沿江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完善—。配套:的经济、技》术政策鼓励各类资本!投,资,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
第三十!。条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排污口安装连续!自动监控装置—保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排?放污染物符合规定标!准
排—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工业污】水其水质应当符合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
】 第三十一条 !沿江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在集镇或】者农民集中居—住区加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
沿江》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行秸?杆、人畜粪便—等废弃物的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 沿江地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施肥减少】对,土壤、水体和农产】品的污染《和破坏
— 第三十二条 畜!。。。禽养殖场《、屠宰场应当对污水!和,其他废弃物》作无害化处理—排,。放污水应当》达到国家或者地【方标准?
从》事水产养《殖的养殖的》方式和投放的—饲料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 禁止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
【 第三十三》条 沿《江地区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应当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置【
第三十【四条 ? 沿江地区化—工以及化工原料制】造行业和其》他行业的排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排放?标准不?得向水?体,排,放标准中《禁止排放的有机毒物!和有毒有《害物:质
》。禁止稀释排放—污水禁?止,私设排污口》偷排污水
【 第三?十五条 港口、】码头、船《舶的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应当遵守水污【染防治?和船:舶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规定防止】污,染沿江地区水体 】
第《三十六条 》 ,沿江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长江生态功》能的保?护和修复采取建设生!态保护带、生态【隔离带等保》护措施维护长—江,生态安全对已—经遭受污染和—破坏:的生态功能保护【区进行生态修复
! 第三十七条 】。 省和沿江地区设】区的市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制定沿江湿地保!。护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开发利!用湿地应当符合湿地!保护规划的》。要求
—沿江地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的需要组织编制沿】江造林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珍稀鱼》类洄游区、》珍稀鸟类栖息区以】及自然湿地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有关人民政府应】当建设自然保—护区
第三十!。八条 沿江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合理开发!、利用和调引长【江水资源维持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
》。鼓励节约用》。水,提倡城市《。污水: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 !
第《三十九条《 省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长江两?岸,排污:通道的研究科学规划!建设尾水导》。流工程;根据—沿江地区水文特征】与水:环境实际状》况优化调水方—案确保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和引!江济:太,等重要清水》通道水质符合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类别标准—
沿》。江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各类污—染源影响重要清水通!道的水质 】
第四—章 饮用》水水源保护
】 第:四十条 《 沿:江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和省》有关区域供水规划制!定,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合理规划设置取水口!调,整取水口布局减少取!水口:数量推进区域—供水工程建设
! 已:设置的取水口不符】合,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和区域?供水规划的》应当限?期调整
》 ,。 第四?十一条 《 按:照,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和省有!关区域供水规划设】置,的取水口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提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跨—市、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方案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协商不】成的由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划定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拟设置的】取水口不符合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和区域供】水规划?的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要求有关人民】政府先行调整
】 :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当设立界》碑并在明显位置设】立标志?牌标明保护区的范】围
第四十】二条 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应当遵守—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水法的有关规—定 :
在未划—定为水源《保护区的生》活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生,产经营、开发—建设和其他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水源 【
第四十三条】 沿江地》。区实行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监测】结果:公,。。。报制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定期向社会公布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状况
第【四十四条 沿江】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的植被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生态林—建,设,采,取植树造林等—有效措施涵养水源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或者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重点排污】单位或者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未安装自动监控【装置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或者未—保证自动监》控,装置正常运行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采用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无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第一?款条规定向水—体排放化工》。以及化工原》料制造行业》的有机毒物和其他行!业的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排污】单位私设排》污口偷排污水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停产整》顿
第四十】九条 ? ,排,污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依法《应当限期治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作出:决定: ,限期治理《期,间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制生产》、限:制排放或者》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有关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意见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人民政府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不作—决定或者作出不予关!闭决定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其限期—作出决定或者直接】作出决?定并依法给予—有关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行政处分
!
? 第五十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一条 沿江!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完》成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责任制以及行政区】界上:下游水?体断面水质》交,接责任制所规定的】目标的由上级—人民政府通》报批评对造成—环境:污染或?者水(环境)—功能退化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人员违法】审批项目《、隐瞒未经申报【的污染项目、不【依法监督检》查环:境,保护:设施运?行以及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 附则
【第五十二条 — 本条例《所称沿江地》区是指南京、镇【江、常?州、扬州、泰州、南!通6个?设,区的市的市辖区行政!区域和句容、扬中、!丹阳、江阴、张家】港、常熟、太—仓、仪征、江都【、泰兴、靖江—、如皋、通》州、海门、》启东:15个?市的行政《区域 ?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关】于沿江地区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职责和!行为规?范的:规定适用于无锡【、,苏州市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05年6月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