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拆除开挖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拆除、《开挖活动《的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拆除!、开挖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拆除】、,开挖活动实》施对该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拆!除、开挖活动—的安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拆除、开挖活】动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设区: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拆》除、:开挖活动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建?设单位应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拆】除、开挖的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并具备?安全作业条件的施工!单位承担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第五条 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拆除、开挖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接】受施工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持证!上岗
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施工作业【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开挖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施【工合同?;
(三《)施工组织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五)施工单位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的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六)拟—开,挖的宽度和深度及】周边:管线的?。类型及示意图;【
(七)拟拆房【屋,建筑的结《。构、:面积、高度》、层数、周》边环境的说明及【示意:图,;
(八)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九):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十)符合!施工:作业要求《的保障措施;
(十!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十二)按规定【办理的安全》监督手续;
(【十三:)其它有关文—件
:拟拆除、开》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属于】。文,物保护单位和—依法确定《的纪念性建》。筑的建设单位除提供!前款规定文件外还应!出具有关部》门,同意开挖及拆—除的:证明: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应当按—照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工【程涉:及开挖的应当在申】请领取许可证时【一并提?交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一)、(【二):、(四)、》(六)、(九)、(!十,)、(十一》)、(十《二,)项内容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拟开挖区域的地!下管线分布图和周边!。环境的情况有拆【除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拟拆除房屋—建筑工程的结构图】、管线图和》周边:环境的情况
—第九条 《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拆除、开挖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派相关《业务人?员在施工现场协助】施工单位《按要求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拆—除、开挖《的施工?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合理确定拆除工】程的拆除方法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人工《拆除可适用》于,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的民用建《筑工程;
》(,。二,)机械拆《除可适用于》。砖混结构、框架结】构,、排:架结:构,、钢结构和》。各,类基础?。、地下构筑》物工程;
》(三)爆破拆—除可适用于砖混【结构、?框架结构、排—架结构、钢结构和】各类基础、构筑物】、高耸的建筑构【筑物工程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对拟开挖!的区域和《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工》程进行详《细,的调查和现场实【地勘察编制》施,工方案
拆除房屋建!筑和水塔、烟囱【等构筑物工程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制定预防拆除、【开挖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或者施工组织设【计应:当经施工《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采用爆破作!业方法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其: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应当经公安!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第十》三条 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拆除、!开,挖时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封闭的围栏围护!拆除位于主次干道】两侧及城区繁—华区域和居》民区的建筑物—、构筑物时》防护架搭设应当采】取全封闭形》式并应当做》到节点可靠固—定点合?理能满足抗倾—覆的要求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应》当在主要出入口设】置施工标志牌写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名称及【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姓名拆除、开挖!工程备案编号监督】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和【临,街、临路的危险地段!应当:悬挂警示标志、夜间!用红灯警示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批准手《续
(一)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二?)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三:)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六条 —施,工作业前《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告知该项《作业的基本要求【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被交底人应当【了解作业要求和【。操作规程《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
施工作业》时拆:除、开挖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在现场指挥、监督!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进行管道、—容器:拆除时应查清管道容!器的用途采取—相应措施清除—。废气:、废:。液后方?可,施工采用电、气【焊应严格执》行,明火作?业的有?关规定配备监护【人员和灭火器材
第!十,八,条 遇有雨、雪【、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当停止【。拆除施工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不得将!未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作为【临时办公、住—宿及仓库使用
【第二十?条 施工作》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强制性标准【。。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应当:自上而下按对称【顺序进行不得逆向操!作
当部《分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应当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另一部分【建,筑物、构筑物倒【塌,造成安全事故—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废弃物
!第二十一条 施工作!业发现?文物:、爆:炸物以及不》明的电缆《、管道和构筑物时应!当,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施工
《第二十二条 施【工作业时应》当采取降尘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拆【卸的各种材料、【构,。件应当及时清理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至市容【环卫部门指定—的场:。所,倾,倒,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废弃物】
第二十三条 施】工作业结束后应【当及时平整场地做】到场清地《。。平修复因施工—损坏的市政公—用,设施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对拆除、开挖【施工活动进行—综合协调按文明施工!的要:求检查?督促施?工安全和环》境卫生
施》工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做好抢险《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工程所在地】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未按本办法规】定向:施,工单位提供相关资料!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建设单?位为第一责任人;】施工单位施工操【作不当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为第一责任】人
第二十六条【 原江苏《省房屋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省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苏【建法(200—3)151号]废】止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0》年9:月,4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