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拆除开挖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拆除、【开挖活动的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拆除、开挖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拆除、《。开挖活动实施对该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拆除、?开挖活?动,的安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拆除?、开:挖活:动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设区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拆除、开挖—。活动: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建设》单,位应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拆除、开!挖的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并具备安—全作业条件》的施工单《位承:担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第五条 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拆除、?开挖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接受施工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持!证上:岗 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施工作业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开挖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施工合同; (三!),。施工组?织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五】)施工单位》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的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六)拟开!挖的宽度和深度及周!边管线的《。类型及示意图—; (七)拟拆房屋!建筑的结构、面【积、高度《、层数、周边环境】的说明及示意图【; (八)》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九!)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十)【符合施工作业要求】的保障措施; (十!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十二)按—规定办理的》安全:监督:手续; (十三)其!它有:关文件 拟拆—除、开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属于文物保护!单位和依法确—。定的纪念性建筑【的建设?单位:除提供前《款规:定文件?外,还应出具有关部【门同:意开挖?及拆:除的证明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应当按照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工程涉及!开挖的应《当在申请《领,取许可证时一并提】交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一)、!(二)、(四)、】(六)、《(九:)、(十)》、(十一)、—(十二)项内容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拟开挖区【域的地下管线分布】图和周边环境—。的情况有拆除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拟《拆除房?屋建筑工程》的结构?图、管线图和—周边环境《的情况 第》九条: 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拆除、!开挖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派】相,关业务人员在施工现!场,协助施工单位—按要求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拆》除、:开挖的?施工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合》理确定?拆除工程的拆—除方法?。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人工《拆除可适用于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的民用建筑工程; !(二)机械拆除可】适用于砖混》结构、框架结—构、排架《结构:、钢结构和各类基】。础、地下构筑—物工程; (三)】爆破拆除《可适用于砖混结构】、框架结构、排架】结构、钢结构和各】类基础?、构筑物、高耸【的建:筑构筑物工程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对拟开挖的区域!。和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工程!进行详细的调查和现!。场实地勘《察编制施工方—案, 拆除房屋建筑【。和,。水塔、烟囱等构筑物!工程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制定:预防拆除、开—挖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或者】施工组织《设计:应,当经施工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采【用,爆破作业方》法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其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应当经公安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第十三?条 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拆》除、:开挖时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封闭的围栏】围护拆除位》。于主次干《道两侧?及,城区繁华区域和居民!区,的,建筑物、构筑—物时:防护架搭《设应当采《取全封闭形》式并应当《做到节点可》靠固定点合理能满】足抗倾覆的》要求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应《当在主要出入口设】置施工?标志牌写《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名称及【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姓名:拆除、开挖工程【备案编号《监督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和《临街、?临路的危险地段应】当悬:。挂警示?标志、夜间用红灯警!示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批准手续 (一)】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二)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三)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六】条 施工作业前【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告知该项》作业的基本要求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被,交底人应当了—解,作业要求和操作规程!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 施工》作业时拆除、开挖】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在现—场指挥、监督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进【行,管,道、:容器拆除时应查【清管:道容器的用》途采取相应措—施,清除废气《、废:液后方可施工采【用电、气焊应严格执!。行,明火:作业的有《关规定配备》监护人员和灭火【器材 第十八条 】遇有:雨、雪?、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当停《止拆除施工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不得!将未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作为?临时办公、住—宿及仓?库使:用 第二十条 施】工作:。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强制性—标准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应》当自上?而下按?对称顺序进》行不得逆《向操作 《当部分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应当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另一【。部分建筑物》、构:筑物倒塌造成安【全事故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废弃物? 第:二十一条 施工作业!发现文?物、:爆炸物以及不明【的电缆、管道和构】筑物时应《当,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施工 第《二十二条《 施工作业时应当】采取降?尘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拆卸的各种材料、!构件应当及》时清理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至市容环】卫,部门指定《。的场所倾倒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废!弃物 第二十三条 !施工作业结束后应】当及时?平整场地做》到场清地《平,修复:因施工损坏的市政公!。用,设施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对拆除、》开挖施工活动进行】综合协调按文明施工!的要:求检查督促》施,工,安全和环境卫生 】施工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做—好抢险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工程所在地—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未按本?办法规?定向施工单位提供相!关资料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建设单位为第!一责任人;施工单位!施工操作不当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为?第一责任人 第二】十六条 原江苏【省房屋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省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苏建法】。(2:003?)151号]—废止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0年!。9月4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