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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地上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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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 地上?管线的敷设可—采,用管架、低架、【管墩、建筑》物支撑?式及:地面式敷《设方:式应根据生产安全、!介,质性质、生产操【作、:。维修管理、》交,通运输和厂容等因】素,综合确定
》。
》7.3.2 — 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腐蚀性及毒—性介质的管道—除使:用该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外—均不得采用建筑【物支撑?式敷设
《
7.3.!3 管《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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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管架的净空高度及】基础位置不得影【响交通运输》、消:防及检?修
! 2 不应】妨碍建筑物》的,自然:采光与通风
【
— 3《 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管道不得【穿越或跨越与—其,无关的化工生产单】元或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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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 管架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宜符合表】7.3.4的—规,定
【
7【.,3.5 》。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跨越用?可燃:性材料?建造的屋顶》和生产火灾危—险性属于甲、乙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生产装置以及储存】。可燃性、爆炸性物料!的,罐区及?仓库区
! 架—空电力线路的—布置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 50061和!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50】。92的有关》规定
7!.3.6 》 引入厂区的35】kV及?以,上,的架空高《压输电?线路应减少在厂区】内的:长,度并应?沿厂区边缘》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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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7? 通信架空—线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通,信设计规《范GBJ 4—2的:有,关规定
》
《7,。.3.8 》 架空管线、管【架跨越铁路、道路】的最小净《空高度应符合表7.!3.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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