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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设—计标高?的确定
【
6.2【.1 场地设【计,标高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1? , 应:便,。于生产联系》。、运输及满足—排水要求
】
【2, 土(石)—方工程量宜小—填方:、,挖方量宜接》近平衡运距短
!
3! 平坦地区—。其场地设计标高应略!。高于场地自然地形标!高
《。
— 4?。 应与所》。在地区城镇、—相邻:。企业、相关的运输】线路和排水系统的】。标,高相协调《
《
:6.:2.2 》受江、河、湖、【海的洪水或内—涝水威胁的场—。。地其设计标高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场地设计标【。。高应:按,本规范表3.2【.,4规定?的防:洪标准确立的设计频!。率水位再加上不小】。于0.5m的安全】超高值当有波—浪侵袭或壅水现象】时尚应?加,上波浪侵《袭或壅水《高度
《
《 2 】当按本条《第1:款规定?的场地设计标高填】方量很大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可采—用设防洪《(潮)堤《。的方:案并应采《取防、排内》涝措施此时场地的设!计标高可不作规【定
》
6.2.3 】 场地?的平整?。。坡度:应有利于《排水并应防止场地受!到雨水冲刷》其最大坡度应根【据土质、《植,被、铺砌材》料和运输《要,求等:条件确定最小坡【度不:宜小:于0.3%
—。
6.2】.4 建筑物室】内,地面与室外地面【设计标高的高差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满足生—。产工艺和运输要求】
:。
,
《 《2 一般》生产及辅助生产建筑!物可为?0.15~0.【3,0m;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等建筑】。物可为0.30~】0.45m
!
【3 : 在可能散发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的装置内控制!室、变配《电,室、化?验室:的室内地面应至【少比室外《地面:高0.6m
!
? 4 【电,石库应大于0.【3,。m,
:
】 5 在湿—陷性黄土地区—或位于地基可能【沉,陷或排水不良地【段和有特殊》防潮:要求受淹后损失较大!的建筑物《应,根据需要加大室【内外地面的高差
】
,
】 6 露天生产】装置区?地坪的?设计标高宜》。比,相,邻场地高0.1【~0.3m》。
6.】2.5 普通【货物装卸作业站【台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准轨铁路装】卸站台由《轨顶至?。站台面的《高度可采用1.【0m或1.1m
】
【 2 》。 汽:车装卸?站台:高度应按选》。用汽:车车厢底板高度确定!宜采:用0.?80~1.5m
】
《。
, 3— 集装箱汽车装卸!站,台高度应按选—用集:装箱汽车的吨位和集!装箱尺寸确定宜采】用1.20~1.6!5m
】6.2.6》 厂?内外铁路、道路、】排水管?沟等连接点标高【应按其线路平面、】纵断面的《要求确定
》
《
厂区】出入口处《。的路面宜高出厂外路!面标高;《当低于?时应采取防》止厂外雨水流入【厂内的截水》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