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居?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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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 居住区规】划设计应符》合,当地城镇总体规划和!化工区总《体布置靠《近城镇的居住区【规划宜与城镇居【住区现状及其规【划结合并应利用城】镇现有?的和规划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交,通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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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 ! 居:。住区规划《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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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 , 居住区应集中布置!宜与邻近企业—协作组成集中的居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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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 产!生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等—大气:污染物的化工企【业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和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3840等的有】关规定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严禁设置经常居!住的房屋《并应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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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防护用地应利—用城镇总体》规划中的绿地、原】。有绿地、水塘、河、!湖,、山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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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 居!住区应?布置在化工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以:。及高架污染源—的上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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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 居住区与【工厂区宜布》置,在铁路的同一—侧当条?件困难?需要布?置在两侧时两区之间!的道路?与,铁路交叉处应设置】护栏看守道口或立体!交叉立体交叉—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9.3.【15条的规》定
4】.5.?7, 当居住区一【。侧有铁路《通,过时居住区》至铁路的最小距离应!符合当地城镇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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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8 居—住,区不应布《置在高速公路、【一级和二级公路、】一,级工矿企业厂外道】路的两?侧当居住区一侧有公!(道)?路通过时居住区至】公(道?)路之间的最—小距:离宜符合表4—.5:.,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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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9 】 居住区《大气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和居住区大—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GB》 11?6,67的有关规—。定,;居住区的》环境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和》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 B7的有关规定】
4.5!.10 《 居住区宜布—置在可?能对土体、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工厂【及辅助生产设—施的地下水水流【方向:的上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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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化《工区位于江河岸边时!其居住?区宜布置在可—能对江?河造成污染的工厂及!辅,助生产设施的上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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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1 110kV】及以上?。电压:的架空输电线路不应!穿,越居住区当在—。居住区一侧通—过时输电线》路边导线《至,居住区街区建筑红线!的,最小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5《092和当地城镇】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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