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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居】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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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 居住区规划!设计应符合当地城镇!总体规划和化工区】总体布置《靠近城镇的居住区规!划宜与城《镇居住区现状—及,其规:划结合并《应利用城镇现有的】和规划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交通设《施,
4【.,5.:2 居住区规划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的有关规定》
4.5!.3: 居住区应集中布!置宜与邻近》企业协作《组成集?中的居?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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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 产生—。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等大气】污染物的《。化工企业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和【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384《。0等的?有关:。规,。定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严禁《设置经常居住的房屋!。并应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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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卫,生,防护:。用地应利用城—镇总体规划中的绿】地、原有绿地、水塘!、河:、湖、山《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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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 ?居住:。区应布置在化—工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以—及高架污染源—的上风向《
4【.5:。.6 ? ,居住:区与工厂区宜布【置,在铁路的同一侧当】条,件困:难,需要布置在两侧时】两,区,之间的道路》与铁路交叉》处应设?置护栏看《守道口或立》体交:叉立体交叉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9.3《.15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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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 当居住区一侧有!铁路通过《时居住区至》铁路的?最小距离应符合当】地城镇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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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8, 居住区不应布置!在高速公路、一级】和二级公《。路、一级工矿企【业厂外?道路:的两:侧当居住区》一侧有公《。(道)路通过时居】。住区至?公(道)路之—间的:最,小,距离宜符合表4.5!.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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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9 居】住区大气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和居住区大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G—B 116》67的有关规定;居!住区的环境》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和,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 B7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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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0 》居住区宜布》置在可能《对,。土体、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工厂《及辅助生产设施【的地下水水流方向】的上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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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化工区【位于江河岸边时【。其居:住区宜布置在—可能对江河造—成污染的工》厂,及辅:。助生产设施的上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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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1 11【0kV?及以:上,电压的架空输电线】路不应?穿越居住《区当在居住区—一侧通过时输电线路!边导线至居住区【。。街区建筑红》线的最?小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5《092和当地—城镇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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